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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怎么应对性犯罪者出狱的?

徐菁菁 三联生活周刊 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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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晚,韩国MBC电视台在《真实探索队》节目中公开了“素媛案”凶犯赵斗淳的长相。2008年,赵斗淳因性侵一名8岁女孩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年后,韩国修订通过《特定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第8条第2项条例,允许公权力部门公开重刑犯的长相。而根据不溯及既往原则,在此之前的案件不适用。最终,出于民众安全大于罪犯肖像权的考虑,节目组公开了赵斗淳的长相。

赵斗淳

今年4月16日起,韩国正式实施《赵斗淳法》,在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刑满出狱后对其实施一对一监视,6个月后决定是否继续,监视总时长不超过7年。据悉,赵斗淳将于2020年12月13日刑满出狱。

《素媛》剧照

为了防止儿童性侵,早在1994年,美国就立法确立了性暴力犯罪者登记制度。被要求登记的罪犯必须在释放后的短时间内亲自到当地警方报到并提供个人资料。但几十年过去,梦魇仍未彻底远去。无论过去还是今天,在与儿童性侵犯罪的战斗里,任何轻率的成人、无动于衷的旁观者和息事宁人的包庇者依然是罪恶最大的帮凶。

(本文原载《三联生活周刊》2017年第37期,有删改)

性犯罪者登记制度▲▲▲

1989年10月22日晚上,美国明尼苏达州圣约瑟镇,年仅11岁的雅各布·威特琳被疑似性犯罪惯犯的蒙面男子绑架(27年后,雅各布的遗骸被找到,凶手丹尼·海因里希承认自己劫持、性侵并杀害了雅各布)。雅各布的消失影响了一代家庭,它开启了美国关于儿童性虐待和绑架的新讨论,对性犯罪者实行登记的立法呼声从明尼苏达一直扩散到整个联邦。

雅各布·威特琳

悲剧发生后,雅各布母亲帕蒂·威特琳和她的支持者花费了5年时间,促成美国国会于1994年通过《雅各布·威特琳侵害儿童和性暴力罪犯登记法令》(The Jacob Wetterling Crimes Against Children and Sexually ViolentOffender Registration Act)。这是美国在联邦层面上第一次立法确立性暴力犯罪者登记制度。它为各州的性犯罪者登记制度设置了最低标准,被要求登记的罪犯必须在释放后的短时间内亲自到当地警方报到并提供个人资料。曾经犯有针对儿童的罪行以及性暴力犯罪者的登记时间至少是10年,而指定的性暴力罪犯则必须终身登记。

1989 年11 月4 日,人们以站在一起连接纸链的方式呼吁警方尽快调查雅各布·威特琳一案。

但在该法案通过的同一年,1994年7月29日,新泽西汉密尔顿的7岁女孩梅根·康卡(Megan Kanka)在家门口玩耍时,被邻居杰西·蒂曼德夸斯(Jesse Timmendequas)邀请到家中去看“小狗”。蒂曼德夸斯残忍地性侵并杀害了梅根·康卡。案件很快告破,令公众吃惊的是,蒂曼德夸斯曾两度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和帕蒂·威特琳的选择类似,康卡夫妇和他们的支持者开始呼吁实施更为严格的性犯罪者登记制度。

梅根·康卡失踪仅89天后,新泽西州长就签署了美国第一个“梅根法”——《犯罪登记与社区公告法》(The Registration and Communi Notification Laws,简称RCNL)。该法案强制居住在新泽西州内刑满释放的性罪犯向州警察登记。对于那些对公众危害不大的罪犯,执法机关将通知学校和各社区组织;而对于那些危害较大的罪犯,执法机关不但要通知学校和社区组织,还要通知街道居民。另外,州政府将建立统一的资料库,将这些罪犯的姓名和住址等资料公之于众,民众可随时通过电话和互联网查询。

1996 年5 月17日, 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接见莫林·康卡及儿子杰里米。两年前, 莫林的女儿梅根的遇害促使美国联邦制定了“梅根法”。

初战告捷,梅根的父母继续在全国展开演讲和游说活动。这一次,仅仅两年后,1996年5月17日,克林顿总统就签署了联邦“梅根法”。很快,美国50个州都拥有了自己的“梅根法”。在华盛顿州,如果一名刑满释放的性罪犯乔迁新居,警察则会挨家挨户地打电话通知邻居罪犯的姓名和住址。在最严格的俄勒冈州,搬到俄勒冈州居住的刑满释放的性罪犯必须在家里窗户上张贴醒目的记号,以警告邻居自己的身份。

“梅根法”的批评者们指出,这一系列法律的快速出台充满了政治迎合民意的意味。以新泽西州为例,法案的出台没有经过严格的听证程序,也没有坚实的研究证据做支撑,但这些质疑也客观上证明了公众共识的巨大推动作用。

1990年到2013年,美国儿童性侵案件的数量下降了64%。究竟是哪些因素推动了这一变化?

在过去的近30年时间里,最容易被人们看到的是立法的改变。自联邦“梅根法”出台后,美国政府以前所未有的立法频率陆续出台了数个与儿童性侵相关的法案,其中包括1996年的《帕姆·林彻尔性罪犯踪迹和身份识别法令》(The Pam Lychner Sex Offender Tracking and Identification Act),1997年的《雅各布·威特琳改善法令》(TheJacob Wetterling Improvements Act),2006年的《亚当·沃尔什儿童保护及安全法》(Adam Walsh Child Protection and Safety Act)等等。

1944 年,一名在童年时遭遇父亲性侵的女性( 中) 在法庭作证。

在各州的层面上,各种法律的出台更是层出不穷。这些法案大都遵循一条一以贯之的立法思路:尽可能地减少性罪犯接近儿童、再次犯案的可能。一个例子从侧面说明了法网之紧:由于实行严格的性罪犯登记制度,人们很容易知晓自己的社区内是否居住着有性犯罪前科的人员。自然而然地,出于恐惧,与性罪犯隔离的呼声越来越高。早在2006年,美国就有20个州和数百个地方制定了自己的居住限制规则(Residency Restrictions),详细规定登记在案的性罪犯必须在距离学校、日托中心、教堂等机构一定距离以外的区域活动。规定如此之苛刻,以至于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在迈阿密,登记在案的性罪犯只能在连接海滩和城市的朱丽亚塔特尔堤道(Julia Tuttle Causeway)的下面安家。

大量地抓捕、起诉犯罪者,并对他们采取严格的登记制度很可能具有显著的震慑效果,动摇了其他潜在儿童骚扰者的信心,使他们远离这类犯罪,但研究者们同时认为这些措施可能并没有公众想象中那么有效。

2011 年11 月11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学生们为儿童性侵案的受害者点亮蜡烛守夜。

戴维·芬克尔霍指出,包括登记制度在内,司法系统的儿童性犯罪防范政策存在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它们往往建立在对性犯罪者错误的刻板印象之上。通过广为人知的雅各布·威特琳案和梅根·康卡案,人们往往认为:儿童性侵罪犯是一个具有恋童癖的成年男子;他们无法克制自己的犯罪冲动,会在公共场合“捕猎”儿童;他们极有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犯案。但这并不代表儿童性侵案件的全貌。

戴维·芬克尔霍指出,在美国,绝大多数儿童性侵罪犯并不是恋童癖,事实上,一半以上的受害者年龄超过12岁。多份统计数据显示,儿童性侵罪犯的再犯率低于其他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当人们将眼光聚焦到刚刚搬到社区里来的新邻居身上时,他们往往会忘记身边的危险:根据2000年美国司法统计办公室的数据,儿童性侵案件中,58.7%的罪犯是受害者家庭的熟人,34.2%的罪犯来自家庭内部,仅有7%的罪犯是真正的陌生人。

这为一些研究提供了解释。一项针对美国10个州的研究显示,实行登记制度前后,有6个州的儿童性侵犯案件发生率没有发生显著变化,3个州的犯罪率有所下降,而在规定最严格的州之一加利福尼亚,犯罪率反而显著上升。戴维·芬克尔霍指出,登记制度在90年代后期才在全美广泛实施,但美国的儿童性侵犯罪率那时已经开始进入下降区间。

全美模型▲▲▲

戴维·芬克尔霍更愿意用三个支柱来描绘减少儿童性侵的“全美模型”:积极的起诉、制止犯罪者犯罪和对犯罪者进行治疗;针对儿童的广泛的一级预防教育;广泛的公众教育和专业教育以促进案件的公开和积极检出。

针对儿童的广泛的一级预防教育始于80年代中期。1985年,美国国家虐待和忽视儿童问题研究中心(NCCAN)在儿童性侵项目上的经费从1100万美元猛增到了2700万美元,其中的大量资金被用于设置教育项目,这些项目覆盖全年龄段的学生,教育形式包括多媒体、剧场表演、社区展览等,学校、家长-老师组织、医院、社区精神健康中心和独立的非营利组织都被鼓励参与这些教育项目的设计和执行。

在今天的美国,针对儿童的一级预防教育有多种不同的形式,但其目标主要集中于几点:首先,它们帮助儿童认识和理解触犯边界的行为、不合适的触摸和接触——这些都是性犯罪者在真正实施侵害行为之前所可能采取的行动。同时,儿童还被教育如何去拒绝这些危险的接近和邀请,终止交流并召唤帮助。

(插画:范薇)

以一项被广泛采用的“谈谈抚摸项目”(Talking About Touching Programe)为例,教师要让孩子们明白什么样的抚摸是合理的,什么样的抚摸应该被拒绝,成人不能触摸身体的哪些隐私部位,一旦遭遇非法抚摸后,又应该如何去做?所有知识要通过情景还原、角色扮演等形式确保儿童理解并正确使用。一条具有代表性的情景模拟题目是:凯瑞上星期在她的朋友家住宿,朋友的哥哥走进卧室,把手伸到凯瑞的被子里,想抚摸凯瑞的私处,凯瑞大声说“不可以这样做”。朋友的哥哥停下了,但他告诉凯瑞,让凯瑞保守秘密,你认为凯瑞应该怎样做?

对于儿童预防教育的一些常见争论是,儿童自身有能力阻止性侵行为的发生吗?戴维·芬克尔霍认为,在儿童性侵案件中,部分罪犯具有高度的侵犯动机,他们会采用强制手段或者复杂的策略,很难被孩子们制止。但另一方面,大量的儿童性侵犯罪者,特别是年轻的性侵者、保姆等特殊身份的性侵者,他们很可能是一时起意,并且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焦虑,儿童还可能在公共场合,比如公交车上遭遇蓄意性侵的人员,在这两种情况下,儿童自身的警惕就变得极有价值,他们很可能通过坚决的拒绝和呼救使自己免受侵害。

(插画:范薇)

儿童的一级预防教育还有另外两层重要意义:接受过合适教育的儿童一旦遭遇侵害,能够及时向成人报告这一情况,避免持续侵害的产生;而由于他们对性侵行为有一定认识,并不会将这一遭遇视为自己的错误,也有利于减少他们所遭受的心理伤害。芬克尔霍在2008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1992年,在已知的儿童性侵案中,25%的案件是由儿童自身汇报的,而在2008年,这个比例提高到了50%。

美国防止儿童性侵犯的研究者和工作者很早就注意到,教育儿童固然重要,但真正能为儿童织起安全大网的是成人。从70年代女性主义组织的尝试开始,针对儿童性侵犯的教育从最初就面向家长和社区。芬克尔霍指出:“今天的美国是这样一个社会,更多的人必须经过筛选和背景检查才能成为对儿童负有责任的人。各团体和领域里的很多人,在性虐待问题方面受到了更好的教育,这些人在决定什么样的人可以在什么样的场合和他们的孩子接触时可能更小心谨慎。现在甚至连带有小孩的女性在寻找新配偶或男朋友或决定组织家庭时都可能会受到干预……所有这些措施可能已经减少了潜在儿童骚扰者与儿童接触的机会,所以,即使有骚扰儿童倾向的人的数量并未减少,但他们实施犯罪的机会大大减少。”

1962年,亨利·坎普发表《受虐儿童综合征》之后,美国政府开始考虑采用何种办法促使隐蔽的儿童虐待与忽视案件曝光。1963年,联邦出台了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要求一切与未成年人接触的人员,在发现儿童有被虐待或忽视行为时,有向专门机构报告的义务。

早期,各州通常仅规定医务人员为报告主体,但随着儿童保护法律的完善,报告主体的范围大大增加,目前大多数州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人员都包括:社会工作者;教师、校长和其他的学校工作人员;医生、护士和其他卫生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医师或其他精神健康专业人士;儿童照料人士;法医或验尸官;法律执行机构人士。甚至,美国有18个州规定,任何人,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只要怀疑存在包括性侵在内的儿童虐待或忽视情形,都有报告的责任。

在所有的州,发现了虐待行为却不报告的,会受到罚金或短期监禁的处罚。有报告义务却不报告的人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为保障报告人的权利,鼓励人们积极举报侵害儿童的行为,美国所有州的强制报告立法中均有免责规定。如果报告主体是“善意和真诚”的,依其所知“怀疑或有理由认为”儿童造到虐待和忽视,即使报告最终未获证实,报告人也不必承担责任。

2016 年7 月4 日,美国佛罗里达州莱克兰市,21 岁的杰斯穿尿不湿, 吃奶嘴, 拥有一大批可爱玩偶。这是杰斯摆脱童年性虐待阴影的方式。

当一个报告者怀疑儿童性侵行为发生,他可以直接联系法律执行机构,也可以拨通当地儿童保护机构(Child Protective Services,简称CPS)的24小时热线。CPS主要负责处理家庭内部成员的侵害行为。CPS规定,热线接收的所有报告都会进入立案调查。个案按照情况紧急度分为P1~P4四个等级,由CPS接入组(Intake Unit)的调查员(Investigator)接手。P1是最紧急的案件,调查员必须在收到报案两小时内做出回应。针对儿童性侵报告的调查通常会有一个调查组负责,这个小组的成员包括一名专业的CPS工作人员、一名医生、一名心理咨询师、一名社工和一名执法机构人员。一旦性侵行为被初步认定,CPS将确保受害儿童的安全,而警方则将启动刑事调查。

从1977年亨利·坎普对儿童性侵下宣战书到今天,40年的努力远非终点。2016年3月,《印第安纳波利斯星报》的史蒂夫·波特接到线报,爆料人称,在佐治亚州的一起性侵案中,一位教练性侵一名未成年女运动员长达7年,在被警方调查前,美国体操协会竟忽视了针对这名教练的4次举报。《印第安纳波利斯星报》组织了一支调查队伍,在超过9个月的调查过程中,采访了包括受害者、体操场老板、运动员、教练、警察、检察官和未成年人监护人在内的近100人,其中超过80人不愿意对外公布姓名。调查发现,从缅因到加利福尼亚,从华盛顿到佛罗里达,约有115名从事教练或队医等职业的成年人不同程度参与了对青少年体操运动员的性侵。

2016 年5 月2 日, 美国宾州州立大学橄榄球队前助理教练杰里· 桑达斯基准备进入法庭受审。他被指控在1994 至2009 年性侵至少10 名男童。

《印第安纳波利斯星报》的报道在美国激起了一系列刑事调查,落网的嫌犯包括美国体操国家队前队医拉里·纳塞尔,美国联邦法院及密歇根州地方法院指控他犯下28项重罪,其中包括3宗一级性暴力犯罪。53岁的拉里·纳塞尔从1996年到2015年在美国女子体操队工作,包括悉尼奥运会美国女子体操队铜牌得主杰米·丹泽彻尔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奥运会女子体操金牌获得者在内的81名美国体操女将起诉他性侵。

据《印第安纳波利斯星报》报道,受害者对纳塞尔的性侵指控横跨18年,从1996年持续到2014年,其中大多数都是美国体操国家队队员,年龄从13岁到20岁。“在我的房间里,在我的床上,在我参加悉尼奥运会时住的酒店里,他都侵犯过我。”2017年3月28日,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杰米·丹泽彻尔回忆20年前的遭遇时泣不成声,“当时我以为被他那样对待的只有我一个人”。

2017 年3 月28 日,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召开保护年轻运动员免遭性侵听证会, 多名曾遭性侵的运动员出席。

这起巨大的性侵丑闻中最令人惊讶的是,多年来,美国体操协会并非对此一无所知。有记录显示,协会编制的投诉档案涉及50余名教练,这些档案被保存在印第安纳波利斯办公室的抽屉里。美国体操协会只是教育其成员停止性侵犯,并没有制定严格的制度并加以实施,更没有遵照强制报告制度向相关机构进行报告。有些被指控的教练多次被体操馆开除,却仍保留美国体操协会会员资格。部分受害者称曾收到来自协会主席斯蒂夫·佩尼的施压,被告知不能起诉著名教练。

更加令人扼腕的是,美国前体操队员珍妮特·安托林也是纳塞尔性侵的受害者之一,她曾经把这件情告诉家人,后者的反应是:“别胡说了,纳塞尔是个多么好的人。”而在近20年后,在涉嫌性侵的行为曝光之后,仍有一些体操运动员的家长给法官和美国体操协会写信为性侵嫌疑人辩护。无论在40年前还是今天,在与儿童性侵犯罪的战斗里,任何轻率的成人、无动于衷的旁观者和息事宁人的包庇者依然是罪恶最大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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