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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涉嫌“三宗罪”!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受审

刘礼文 上海证券报 2023-09-28

9月28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并将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赵伟国于1967年出生,祖籍新疆沙湾县,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曾担任紫光集团与健坤投资集团董事长一职。


赵伟国曾主导了紫光集团对多家企业的收购,并带领公司落实“从芯到云”的商业战略。赵伟国曾入选《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2022年7月上旬,赵伟国被有关部门从北京家中带走调查。


庭审现场,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特定关系人李禄媛共谋,由李禄媛实际控制的公司低价购买原本应当由紫光集团购买的通州商务园项目房产,获取房产溢价利益,非法占有国有资产4.7亿余元。


2014年至2021年,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等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李禄媛等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李禄媛经营管理的公司购买代建管理服务,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8.9亿余元。


2019年,赵伟国还指使其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4645万余元的损失。检察机关提请以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追究赵伟国的刑事责任。


此外,今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国家监委日前已对赵伟国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赵伟国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欲熏心,肆意妄为,背弃职责使命,公器私用、化公为私,将所管理的国有企业视为私人领地,处心积虑巧取豪夺国有资产,违规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进行经营,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指使上市公司董事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赵伟国涉嫌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国家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18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因违规增持“文一科技”股票行为,紫光集团、紫光通信及时任董事长赵伟国被予以处罚。依据证券法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紫光集团、紫光通信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伟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今日庭审中,检察机关还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伟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伟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责编:邵子怡   校对:张宇   图编:周洋

审读:朱建华   监制:浦泓毅   签发: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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