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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复兴与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的新思路

杭州城研中心 城市怎么办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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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于转变城市发展新方式、适应城市发展新阶段、贯彻城市发展新理念、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随着中国城镇化进入“精细化运营”时代,旧城改造的需求也在不断强化。目前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6%,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城镇化率均超过85%,未来城市建设不再盲目追求规模扩张,中国城镇化将从外延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变,旧城改造成为各大城市面临的共同课题。


我国旧城改造的探索实践


我国旧城改造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小规模的环境修补、改革开放后聚焦空间形态的旧城改造、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快速化大规模的旧城再开发。“十三五”到“十四五”阶段,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城市更新正式作为城镇化的核心要点之一被提出,旧城改造进入横向拓展与纵向深化相融合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在当前我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如何扩大内需、释放城市发展空间成为关键。通过城市更新,可以进一步优化重塑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发展活力,对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更新的重要地位逐渐凸显,中央及各地方在政策方面也起到了扶持推动、规范管理等作用。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强调了“城市更新”这一概念,会议提出“要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租赁住房”。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标志着城市更新成为一项重大的国家层面的城市发展战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基础上,再次将“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列为工作重点。




旧城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旧城,作为城市历史的见证者,承载着丰富的文化遗产和记忆。现阶段我国旧城改造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快速发展中也暴露出以下问题:


文化保护缺失

旧城往往是城市历史文化积淀最深厚的地方,但由于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人员密度等原因,旧城往往又成为城市开发的黄金地段。在市场经济时代,衰落的文化古城远远不是强势的商业文化的对手,旧城的文化保护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导致文化原真性逐渐丧失。在商业过度开发进程中,大量原住民的外迁,也使历史地区失去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导致文化活态传承的缺失。


文化景观同质

旧城改造已成为城市发展中的必然因素。旧城改造的核心因素之一就是景观设计的精准规划,既要体现自身特点又与城市整体环境相融合,进而促进旧城文脉的延续。在城市快速化开发过程中,部分旧城改造拆真建假、拆旧建新,导致部分地区旧城、历史街区风貌雷同,地方特色消失,城市景观“多城一面”。


法律法规滞后

国家层面对于旧城保护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条例均未提及历史建筑以外的老城保护的具体措施。历史地段地块的出让等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改造利用更是无法可依。




文化复兴:旧城改造的新思路


如何在保持城市历史文脉的同时,实现城市的现代化更新,消除旧城改造中“文脉断裂”、“千城一面”的弊端,成为了摆在城市规划者和建设者面前的一大难题。而文化复兴无疑是旧城改造的新思路和重要视角。文化复兴不仅有助于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还能够为城市的现代化更新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挖掘文化价值

旧城是城市历史的见证者,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应充分挖掘古建筑的文化价值,将其转化为城市的文化地标,既保护了老建筑,又进行了城市功能的升级和价值提升,进而服务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传承地方特色

每个地方都有其独特的文化特色,这些特色文化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旧城改造中,应注重传承和弘扬地方特色文化,让城市在现代化更新的同时,保持其独特的文化魅力。


融合现代元素

文化复兴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地保持历史原貌,而是要在保持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融入现代元素,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在旧城改造中,可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艺术手法,对旧城进行创意设计和改造,使其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文化赋能:旧城改造新对策


加强保护利用立法

立法是保障规范城市更新深入推进的重要依托,随着城市发展进入减量双控、以存量更新为主的新阶段,积极加快适应城市更新的立法工作也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必然。在“老城不能再拆”以及存量发展的要求下,建立稳定的制度规范,有利于稳步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更好服务于“四个中心”建设和“四个服务”水平提升,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同时,立法也是协调平衡不同权利主体利益的现实需要。老旧城区大部分存在权属复杂、利益多元、诉求多样的情况,城市在更新改造中不同程度面临各方权利主体协调困难等问题,立法可以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中的矛盾协调和利益平衡,合理引导利益诉求,提高城市更新效率。


构建现代保护、运营、管理体系

旧城是一个城市文化表达的重要区域,也是一个城市“活着的”文化的展示窗口。在政策的主导下,旧城改造的开发建设逻辑正在发生转变,从开发导向模式转为运营管理模式,注重长期运营,注重长期效益回报,而不是短期的收益回报。通过精细化管理运营、向“空间”要效益,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效益的回报。


创新旧城更新方式方法

一是文化性与时代性相结合,做好文化特色的内涵凝练与现代表达,重视文化场景、文化符号在旧城街区空间的运用。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技术,构建新技术综合运用体系、搭建多媒体交互平台、创作可视化产品等,在数字创意中对老城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利用。三是实施业态管控与引导,提高艺术家工作室、小剧场、创意商品等文化产业业态比例,支持引入更多主打文化创意和当地特色的业态,延长产业链条。


推进公众参与和社会治理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实现文化传承、经济活力和社会宜居性的同步提升。利用多种互联网数据平台辅助决策,包括保护规划公示与意见征询、文化遗产监督管理、相关舆情分析等,充分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广泛接纳公众意见,使公众参与、基层治理和城市更新协同发展。




结语


经历了艰难的转型之后,中华文化来到了全新的再生期。城市的老城区作为体现城市文化的重要区域,其改造成为了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过程。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应以文化复兴为新的思路,注重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时融入现代元素和创新思维,实现城市的现代化更新,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让旧城焕发出新的生机和光彩。



供稿:周   丹

编辑:林玥玥

审核:李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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