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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仪式链视角下网络推理类综艺的普法分析

沈艾娥 王力 全球传媒学刊 2023-03-28

原文刊载于《全球传媒学刊》2022年第4期“视听传播”专栏。



沈艾娥:西南政法大学广播影视与新媒体研究院副教授。

王力: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传播学硕士研究生。


【摘  要】本研究以兰德尔·柯林斯的互动仪式链为理论视角,分析以《明星大侦探》《密室大逃脱》《萌探探探案》为代表的网络推理类综艺的普法互动仪式建构路径与模式。研究发现,网络推理类综艺从共同在场、焦点关注、局外人设限与共享情感四个维度建构起普法互动仪式,进而形成群体团结、个人情感能量积攒、共同符号累积与道德感提升等仪式结果,有助于节目产生普法实效。

【关键词】互动仪式;推理综艺;普法;情感共鸣


普法宣传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2)。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7)。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纵观我国普法宣传进程,普法工作一直以政府主导下的面授教育为主要形式,媒体普法作为有效辅助。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媒介形态更迭、传播平台多样化、传播分众化不断推进,面对在互联网信息环境下成长起来的“90后”“00后”群体,普法宣传教育需要与时俱进,顺应新媒体环境下的普法转型趋势,在形态与方式上推陈出新。本研究聚焦于网络推理类综艺的普法互动仪式建构分析,选取《明星大侦探》《密室大逃脱》《萌探探探案》等具有代表性的网络推理类综艺为主要研究对象,应用互动仪式链理论,从共同在场、焦点关注、局外人设限与共享情感四项互动仪式的基本要素出发,考察互动仪式产生情感能量、增强价值认同的运作逻辑在网络推理类综艺中的建构路径及其效果形成。


一、文献回顾

(一)互动仪式链研究


“仪式”最早因被宗教学与人类学作为研究对象而备受关注。社会学家涂尔干、人类学家特纳等人通过对原始宗教、部落群体的仪式观察,描绘出群体仪式的特点与作用。涂尔干(2006)基于微观社会学的视角,明确信仰与仪式是宗教形成的核心要素。特纳认为“仪式所揭示的实际上是一个群体的价值”(特纳,2006,p.241),而“仪式的象征符号则是情感的催化剂”(特纳,2012,p.86)。社会学家戈夫曼(1959)吸收了涂尔干的仪式观点,提出“互动仪式”概念,指出仪式存在于日常生活,人们的日常行动均是仪式活动。柯林斯借鉴“涂尔干在宗教仪式观中有关仪式、群体成员符号、道德信仰等观点,结合戈夫曼微观层面互动仪式的观点,创造性地构建起‘互动仪式链’模型”(孙文波、叶世俊,2021,pp.59-63),明确“身体共在(在场)、对局外人设定界限、共同关注的焦点以及群体享有共同的情感体验”(柯林斯,2011,p.87)是互动仪式链形成的四个充分必要条件。


诸多学者围绕互动仪式链的核心要素“情感能量”作了进一步阐释,强调其在互动仪式形成中的重要作用(特纳、斯戴兹,2007),Boyns & Luery(2015)补充了情感能量的内涵,探究消极情绪是否会产生与积极情绪不同的情感能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相关研究开始探索网络空间互动仪式如何在物理意义上实现从身体在场演变为虚拟在场。Mina Seraj(2012)关注在线社区的互动环境构建,探讨在线社区的互动意义与知识共享价值。Patricia Maloney(2013)将理论扩展到在线社交情境,关注网络群体如何参与治疗厌食症网站的互动仪式,以情感能量形成治愈个体的认同。


国内对互动仪式链理论的研究,早期主要集中于情感社会学领域(王鹏、侯钧生,2005;特纳、斯戴兹,2007)。陈权(2012)首次探讨了互动仪式链理论的应用前景,指出以SNS为代表的虚拟社交网络用户本质是为了获得情感能量。在新闻传播领域,互动仪式链理论多被应用于对社交媒体的互动性、仪式性的研究,主要分为三个方向:第一,关注社交媒体使用中的互动仪式形成,研究对象包括微信(於流芳,2015)、音乐社交APP网易云(储雯倩、丛挺,2020)、运动健身APP(王晓晨、付晓娇,2022)等;第二,关注各领域粉丝社群互动仪式的形成与效果,如网络文学虚拟社群(张屹,2017)、网络游戏英雄联盟粉丝社群(汪明磊,2021)、明星网络粉丝社群(顾楚丹,2022)等如何完成互动仪式中的身份认同、群体符号与情感动员;第三,关注综艺节目互动仪式的建构路径,以选秀节目《创造101》(王浩任,2018)、诵读节目《朗读者》(陈志翼,2018)、慢综艺《你好生活》(潘青霞,2022)等节目为研究个案,探讨用户与节目间的互动仪式建构的路径。本文对互动仪式链理论的运用,倾向于第三种研究方向。


(二)“综艺+普法”传播研究


长期以来,媒体普法以报纸、书籍等书面普法与电视普法两种形式为主。《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32亿,10-29岁的网民占比30.67%,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9.75亿”(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1)。伴随网络媒体崛起,电视法制节目劣势显现,媒体普法宣传教育面临转型挑战:第一,载体上实现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融合。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播放平台,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保证法治宣传始终与现代技术同行”(人民日报,2016)。第二,对象上从“受众”到“用户”的转向。新媒介形势下,“新的参与式的‘用户’文化已逐步取代接受式的‘受众’文化”(张小强、郭然浩,2015)。用户时代,法治传播活动需要由“受众思维”转变为“用户思维”,建立起平等的对话关系,将“灌输式”普法变成一种服务活动。第三,表达上从单向输出到双向互动转变。戴宇辰认为我们生存在“一个所有生活情境都被媒介穿透的时代,媒介穿透现实建构起新的交往情境”(戴宇辰,2018,pp.147-156)。在以“趣缘关系”为基础的网络普法场域,建立双向互动的情境,赋予抽象的法律以可视性与可感性,有助于激起用户情感共鸣,感知法律内涵与法治精神。


“综艺+普法”无疑顺应了普法转型新趋势。张岩(2016)在我国法律信仰路径重塑研究中提出,可以通过普法综艺节目,以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方式培养民众形成法律信仰。普法与综艺相结合,有助于加强公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更好地实现普法宣传(陈景泰、刘强,2022;徐嘉敏,2021)。此外,观察类综艺《令人心动的offer》(甘清等,2020)、推理类综艺《明星大侦探》《密室大逃脱》(刘书婷,2021;吴宇迪,2021)等节目内容兼顾了“综艺+普法”,深受年轻人的追捧。


在众多综艺类型中,网络推理类综艺无疑是“综艺+普法”在新媒体时代的一种创新形态。自诞生之初,网络推理类综艺便实现了“犯罪”与“游戏”的深度融合,强调探案追凶的仪式性与互动性,引发了较高的社会关注。例如,国内首档网络推理类综艺《明星大侦探》一经播出,“角色扮演+推理”的新颖形式便广受好评。截至2022年1月1日,该节目每期播放量均超过1亿次,微博话题累计阅读量近270亿,连续4年获得豆瓣网“最受关注的大陆网络综艺”提名。继《明星大侦探》系列节目走红之后,全国范围内掀起一股沉浸式推理风潮。芒果TV连续推出《密室大逃脱》和《名侦探学院》系列节目,紧贴“Z世代”年轻受众的游戏风向。2021年,网络推理类综艺赛道百花齐放,“爱奇艺推出《萌探探探案》《奇异剧本鲨》等4部自制推理综艺,优酷则将推出《闪耀的侦探家族》,加入推理综艺战场”(云合数据,2021)。值得关注的是,已播出的《明星大侦探》《密室大逃脱》与《萌探探探案》三档节目在口碑与社会讨论度上均有较高反响。


网络推理类综艺从未被明确定位为法治节目,但在内容与形式上和犯罪侦查紧密相连,具备普法宣传教育的天然优势。角色扮演的游戏模式,一方面创新了法治节目呈现形式,另一方面,能够增强玩家与观众的沉浸式互动体验感,消弭普法传播与公众的距离感。可见,网络推理类综艺能够巧妙地取传统法治节目之长,以悬疑、猎奇的案件形成关注焦点,补足传统法治节目严肃、枯燥之短,以娱乐化的表达方式,顺应了新媒体环境下的普法转型需求。


从长远来看,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关键在于如何引导公众关注并主动参与,形成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共识。这种共识形成的关键因素是情感共鸣,它是个体意识和社会共识之间的一座情感桥梁。借用互动仪式链理论可知,网络推理类综艺普法的仪式性与互动性越强,“越是贴近参与者个体的情感文化需求,越是能激起观众的情感共鸣达成共识”(张梅兰、朱子鹏,2019,pp.24-31)。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借助柯林斯互动仪式链理论的概念和互动仪式的模型结构,对网络推理类综艺普法的互动性与仪式性及普法互动仪式的建构路径进行分析。


二、网络推理类综艺普法的仪式性与互动性

(一)网络推理类综艺普法的仪式性


传播学者罗兰布勒认为,“任何形式的仪式都是一种传播,蕴含个体与群体对符号与意义的理解”(Simonffy,2000,pp.331-332)。仪式性主要体现为参与者在特定场景、规则之下的行动,包含群体成员共同的目标与信仰。网络推理类综艺本身包含了大量的仪式性内容,节目将关照现实的法治内容与主题融合,通过空间上的设置将玩家与观众聚合在同一特定仪式情境中,参与者扮演侦探、嫌疑人、凶手等角色,怀揣找出真凶的共同目标,按照固定仪式流程,在玩家掌握特定仪式用语的基础上,完成一场高度仪式化的推理表演。固定仪式流程推进仪式有序地开展,特定仪式用语帮助参与者理解仪式各项行为的合理性。正如特纳指出,无论是仪式的参与者还是观看者,“如果没有掌握相关仪式用语,对仪式中的行为理解是不可能完全的”(特纳,2006,p.8)。网络推理类综艺有着一套固定的仪式用语,玩家通常被分别赋予“侦探”“嫌疑人”“真凶”或是“卧底”等身份代号,搜集证据的过程叫作“搜证”,投出凶手叫作“检举”,凶手杀人原因叫作“犯罪动机”,与现实刑事侦查中的专业术语相对应,有助于还原一场接近真实犯罪的侦查活动。


仪式的精神效力是真实存在的,“所有参与的人都会直接感受到这样的效力”(涂尔干,2006,p.344)。于玩家而言,他们亲身参与到推理仪式中,能够直接感知仪式传递出的价值导向,尤其是投票环节强化了推理互动仪式的“神圣性”与“仪式性”;于观众而言,他们在观看节目时已经参与仪式,不自觉地受到节目进程与游戏个人玩家的影响,真凶被成功检举时达到仪式高潮,屏幕内与屏幕外共享同一种成就感。网络推理类综艺摒弃了照本宣科的灌输,以带有展演性、表征性的仪式方式来呈现法治相关内容,或隐或现地形成一种正向的价值导向。仪式化的传播为传者与受者双方搭建起平等参与和交流的平台,本质上是一场高效的精神交往实践。


(二)网络推理类综艺普法的互动性


网络推理类综艺仅靠形式上的仪式感与关照现实的主题,就要使得普法内容深入人心并指导观众的社会生活行为使之符合法律规范,未免有些汲深绠短。在柯林斯看来,特定仪式情境带来的集体兴奋是瞬时短暂的,唯有经过多次互动仪式所储备的“情感能量”才具有持久性,并起到行为引导与价值引领的作用。网络推理类综艺的互动性体现在节目内与外的双向互动中。首先是推理仪式中玩家之间的互动。游戏玩家扮演不同角色参与游戏,玩家与玩家的对话、肢体语言这类互动式的表演是节目的一大看点,也是法治内容输出的关键时机。其次是节目自身的互动性。为了吸引观众,网络推理类综艺擅长通过设置连续性的剧情,增加每一季节目自身之间的互动。


以《明星大侦探》为例,每一季都在以往故事的基础上衍生出新一期内容,如《都是漂亮惹的祸》《又是漂亮惹的祸》与《还是漂亮惹的祸》三期节目沿用了同一故事背景与角色设定,共跨越了六季节目。此外,节目探讨的问题也具有互动性。《酒店惊魂》与《夜半酒店2》这两期相隔两年的节目,均以“侵害儿童与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实现了节目自身的互动,增强了节目与忠实观众间的情感勾连。节目外的互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观众在观看节目时,以弹幕、转发、评论等形式与节目形成互动;二是网络推理类综艺利用互动微剧的呈现形式,让观众可以通过点击视频画面搜集线索,解锁后可对嫌疑人逐一审问,在体验沉浸式游戏互动乐趣的同时,将法律常识与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网络推理类综艺节目借助仪式化的表演与多重互动的沟通,试图建构起以娱乐化探案追凶为外衣、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推理互动仪式,通过“情感共鸣”的核心机制,将普法内容宣传融入节目的叙事表达,为观众提供良好的互动体验,进而实现长期性、潜移默化的普法宣传实效。


三、互动仪式:网络推理类综艺普法动力机制

人类学家认为“仪式是一种实践,具备情境性的特征”(彭兆荣,2019,p.21)。柯林斯持有相似观点,人们的生活日常由各种互动情境组成,际遇与情境相伴而生,际遇促成互动情境与互动仪式的产生,“通过身体与情感的协调一致,成员身份感产生;为每个参与者带来情感能量的同时,使他们感到有信心、热情去从事认知中道德容许的活动”(柯林斯,2009,p.97)。如图1所示,如果互动仪式满足了四项基本组成要素——群体聚集、排斥局外人的屏障、相互关注焦点与共享情感状态,那么随着时间的累积,情感能量与共享符号会在不断出现的际遇中传递延续,形成互动仪式链,最后得到群体成员更为团结、个体情感能量增强、群体社会关系符号更为明确、道德标准与统一价值观等仪式结果。



(一)多重空间:参与式体验共同在场


“参与式传播被认为是普及法律知识与科学知识最有效的传播路径与方法”(林凌,2015,pp.44-48)。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唯有通过建构公众在场的互动仪式,才能通向“理解的行动”。仪式是身体经历的过程,客观上需要参与者的共同在场。网络推理类综艺通过多重空间转换与重叠,实现了虚拟情境的身体共在。梅洛·庞蒂认为,“同一情境中动机发出意义召唤,决定作出回应时,就产生了一种被‘我’主动接受的情境”(刘胜利,2015,pp.44-48)。节目播出释放其动机,展示其节目意义,观众作出观看回应时,完成了虚拟的身体共在和共同情感的分享交流。同时,节目通过拍摄场景、线上与线下互动空间的打造,实现了观众个人空间、媒介网络空间和社会公共空间等多重空间共存,为玩家推理表演和观众互动探案、实时发表评论、分享节目内容等一系列互动行为创造条件,打造出一个玩家与观众能够深度参与的推理互动场域,传递可被感知的法治精神。


“身体是我们在世界中的定位”(庞蒂,2001,p.191),互动则是我们身体保持在场状态的外在体现。当个体与个体在特定时空相遇,相互感知并关注时,互动随之产生。网络推理类综艺通过虚实空间的构建,为参与者身体在场提供了际遇空间。


其一,空间维度打造推理沉浸场域。节目的空间维度指的是“节目录制的场景布置和背景装饰,以及场景设置影响下节目参与者对节目录制空间的立体感知”(刘静,2019,pp.96-101)。为了营造悬疑探案的氛围,提供搜证的空间条件,节目在空间布置上势必要追求对真实场景的高度还原,利用夸张但不失真实的视觉符号与装饰风格、适时的悬疑音效与或隐或现的细微证据,打造接近真实的探案推理沉浸场域。为了满足每一期不同内容的表达需求,恰当地组合时空结构,利用人物角色刻画、背景布置与其他装饰,完成了时空重塑,引导玩家和观众入戏。


在节目里,设置时间可以让玩家与观众有强烈的代入感。《萌探探探案》第一期《潜伏》利用卖《大公报》的报童、原剧中经典配角、玩家们贴合时代的穿衣打扮风格、建筑装饰风格,还原出1948年的空间场景。此外,通过空间设置实现古今中外穿越,玩家与观众体验到破次元的探案乐趣。《明星大侦探》《密室大逃脱》《萌探探探案》三档节目的凶案可以发生在任何年份、任何时空。既可以是中国古代文人曲水流觞的诗会,也可以是一座山中古堡、魔法学校、无名岛,或是一家诡异的医院、酒店、科技公司等。对游戏场景真实的还原,重塑了游戏时空,让玩家与观众能够体验沉浸式探案趣味。


其二,利用虚拟网络空间引导观众参与互动。为了刺激观众作为游戏主体参与案件推理和凶手竞猜环节,网络推理类综艺通过设置有奖竞猜调动其积极性,并鼓励观众全程参与弹幕互动。节目组通过开通官方贴吧、官方微博、微博超话、短视频账号等,为观众提供畅所欲言的网络平台,话题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推理案件始末、凶手杀人动机、关键性证据,以及案件与节目本身的问题。观众既是节目内容的消费者,亦是观点的传播者。尽管节目从录制完成到制作播出,观众从开始观看到完成互动存在一定时间差,但构建多重空间实现了双方的“亲身在场”,共同完成了一起案件的侦破,体验到了“我是侦探”的互动快感。时间错位的“在场”没有让互动中止或失败,只是延长了互动所需时间。


(二)设置边界:排斥局外人的屏障


互动仪式链形成的另一个重要条件是仪式应具备排斥局外人的边界,即在互动仪式进行的过程中,仪式的开展与互动仅针对内部成员。成员内部明确谁将参与其中,谁扮演何种角色,以及哪些人已经被排除在外,本质上放映的是仪式过程中内部成员的身份认同(李欣欣、孙蔷薇,2020)。设置边界一方面可以促进仪式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仪式活动内成员间信息传播的精准性以及情感共鸣的可能性。


无论是《明星大侦探》与《密室大逃脱》还是《萌探探探案》系列节目,都通过年龄、兴趣与消费程度设定了边界,排斥局外人参与推理互动仪式。其一,以年龄为划分依据,网络推理类综艺节目主要定位于年龄在14~35岁的青年群体;其二,以兴趣为划分依据,推理游戏与推理类综艺节目内容并非为所有青年群体所接受,不喜欢推理游戏或该节目类型的受众自动成为局外人;其三,以是否为平台会员为划分依据,现已播出的网络推理类综艺均需要观众购买视频平台会员才能观看,不充值的用户被排除在外。此外,由节目衍生而来的微博超话社区、豆瓣小组、百度贴吧等,既是排斥局外人的屏障,又是观众获得身份认同的空间。


(三)焦点引发:主题映射社会普法热点


普法宣传要取得实效,首要任务是让公众对法律相关议题产生兴趣。“人们只有将注意力集中在共同的对象或话题上,通过相互传达关注焦点,才能意识到正在做什么,并拥有可以共享的情感状态”(柯林斯,2009,p.86)。国内网络推理类综艺深谙其道,通过主动设置蕴含丰富法律知识且关照现实的主题,形成观众群体共同关注的话题。《明星大侦探》全六季共七十多期节目,呈现出各种各样折射社会热点的话题,既有关于未成年群体的虐待儿童、校园暴力,也有关于娱乐热点的男团选秀、偶像力量、明星人设,还有关于职场内的商业竞争、职场暴力、职场竞争,以及科技人伦、环境保护等主题。


1.  议程设置呼应社会舆论热点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介不能直接决定人们对某件事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议题左右人们对哪些事实和意见的关注”(袁潇,2016,pp.67-78)。换言之,媒介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的显著性,影响着人们对信息重要性的判断。网络推理类综艺通过主动设置折射社会热点的议题,体现出节目对社会责任的观照,在发挥大众媒介娱乐功能的同时,起到了教育与引导的作用。


一是改编经典作品,激起观众情感共鸣。网络推理类综艺对经典文学、影视作品的借鉴,重现人物形象、台词与情节中象征性符号,这种或戏仿、或拼贴的二次创作方式,唤醒了观众过往的观看体验。当节目呈现的主题与过往观看经历相呼应时,观众的情感记忆被唤起,实现情感共鸣,更易理解节目主题传达的法律内涵与价值偏向。例如,《明星大侦探》第五季《北方慢车迷案》致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悬疑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第六季《新四大才子》则借鉴喜剧电影《唐伯虎点秋香》直击“学术造假”“剽窃”“盗用他人身份”等社会热点话题。


二是聚焦社会舆论热点,引发观众思考。网络推理类综艺在融合经典的同时,善于从社会现实生活与当下舆论热点中取材,重现典型违法犯罪行为,将专业法律知识与综艺娱乐内容结合,寓教于乐,增强受众法律意识与道德意识。《明星大侦探》第四季《巨想谈恋爱》以现实中引发舆论关注的“爱情PUA”为主题,揭示了恋爱套路与情感虐待对伴侣精神上的伤害,提倡真诚恋爱,拒绝恋爱欺诈与情感套路。第五季《天台上的罪恶》以“保护环境”为主题,呼应了2019年全国倡导垃圾分类的社会大背景,拒绝高空抛物与乱扔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倡导人人做好垃圾分类,养成保护环境的生活态度。


2.  通过负面案件引导正向价值

网络推理类综艺取材于社会现实,呈现的案件多为性质恶劣的凶杀案。节目如何用正向的价值引导抵消负面案件带来的不利影响,阐释清楚相关的法律法规,倡导一种合情合法的价值观显得极为重要。


一是将社会正能量融合到节目各个环节中。《明星大侦探》《密室大逃脱》与《萌探探探案》在呈现被害人死亡画面时,均用假人代替,行凶暴力内容以演绎的形式还原呈现。同时,玩家站在所扮演角色的立场,对其错误行为作出反思与检讨,明确表达出“我不应该怎样”与“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的态度,一再驳斥以暴制暴的复仇行为,始终强调“法律是惩治罪恶的最好方式”,引导受众从善守法。


二是利用角色与现实联动。《萌探探探案》第九期改编自影视剧《破冰行动》,呈现出一场毒枭、卧底、警察之间的正面较量,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吸毒、缉毒问题。饰演缉毒警察的黄景瑜多次强调毒品的危害,指出贩毒是一种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发人深省。节目播出后,对缉毒无名英雄的致敬引发全国公安系统关注,广西公安与海南禁毒的官方微博转发节目相关片段,发文为缉毒英雄点赞。


(四)共享情感状态:程式设置激发情感能量


“获取情感能量是参与者积极参与互动仪式的动力,也是互动仪式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柯林斯,2009,p.161)。柯林斯在阐释互动仪式链如何形成时强调,程式化的形式有助于产生成功的仪式,共同关注的事件激发个体情感产生,基于“共同关注”产生共同意识,进而激发群体高强度的情感能量。程式设置是仪式中人为引导参与者进行群体仪式行为的环节,合理有效的程式设置能够突出仪式主题内容,增强仪式的群体认同感与参与感。观众在长期观看节目的过程中,一次次带着上一轮的情感能量与身份符号储备进入下一轮互动,循环往复、持续互动积聚情感能量,法治意识也在情感能量的累积中不断提高。


网络推理类综艺的程式化编排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固定节目流程。证据搜集、案情梳理、投票等流程是推理仪式的重要程式,固定的环节设置能引领玩家参与到互动仪式中。《明星大侦探》六季节目保留着“案情梳理”“现场搜证”“集中推理与投票”“结果公布”等固定环节,每个环节是一个独立的仪式情境,共同组成了一场完整的案件推理互动仪式。玩家与观众在没有完整故事线的前提下,通过现场搜证与集中推理情境得到关键线索。在“投出真凶”环节,玩家集体参与投票,共同关注投票结果,愈发强烈地体验到“共享的情感状态”。投票这一程式成为瞬间触发参与群体共同情感的关键点,加强了成员的在场感与身份认同感,投出真凶的玩家还将获得代表成功与荣誉的侦探酬金,此刻个人情感能量达到最高峰。


二是开展惩罚仪式。“惩罚仪式是一种维护群体团结的仪式化互动,借助惩罚手段强化群体符号遵从效果”(柯林斯,2009,p.164)。《明星大侦探》在宣布凶手前会把得票数最高的嫌疑人送进铁笼子里,无论检举是否成功,凶手都将被关进铁笼。《萌探探探案》则着重在游戏中呈现犯罪分子被警方抓获的画面,“坏人”接受游戏惩罚,强调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终将得到惩罚”的价值取向。


四、互动仪式结果:网络推理类综艺普法效果形成

当组成要素完备建构起互动仪式,并积累到高度的互相关注与情感共享时,网络推理类综艺建构的普法互动仪式将主要产生四种仪式结果(如图2所示)。



(一)群体团结


柯林斯认为群体团结是一种身份的感觉与价值观的认同。屏幕内的游戏玩家在投身于互动仪式之初,抱着好奇、疑惑不解等复杂的短期情感,与其他参与者有着共同目标,在游戏过程中产生了群体团结。屏幕外的观看者共享玩家们的喜悦,当其判定的凶手与玩家推理出的真凶重合时,互动仪式同时加强了玩家与观看者对角色的认同,帮助他们在各自的群体中找到更为充分的自我,对互动充满自信和满足。由于群体团结感在网络推理类综艺受众群中产生,观众催更节目,促成《明星大侦探》《密室大逃脱》《萌探探探案》继续播出新剧集,推动普法互动仪式持续建构,传达出更多法治内容,引导建立正向价值观,加强受众自我认同与群体认同。


(二)个体情感能量


伴随普法互动仪式的推进,参与者的情感状态随之变化。群体“共享的情感”转换为“个体情感能量”,实现了短暂情感向长期情感能量转变的可能。这种个体的情感能量在采取行动时,成为一种积极主动的情感推力。玩家与观众参与活动初期的兴奋、自信,推理活动中期的客观冷静、沉着分析,推理出真凶后的成就感,都是个体情感能量积聚的重要节点。《明星大侦探》第六季《夜半酒店》,以“未成年保护”为主题,游戏玩家杨蓉结合亲身经历,在讲到角色童年遭遇不法侵害情节时,哽咽失声,眼圈泛红。玩家的动情叙说,既体现出个人的同理心,同时也向观众传达出儿童在遭受侵害后“不要沉默”“学会保护自己”的立场和态度。本期节目播出后,“儿童性侵”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阅读量超7亿,引发大众共鸣与讨论,实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三)共同符号


群体的共同符号是一种标志或形象化图标、文字、姿势等代表物。互动仪式产生的共同符号,能够使成员感知到自己与集体的强相关关系,并捍卫共同符号不受他人轻视与成员背弃(柯林斯,2009)。同时,共同符号也是互动仪式过程中的情感反应,加强了群体内部的凝聚力与影响力(潘青霞,2022)。例如,《明星大侦探》节目中形成的“NZND组合”“挖机五子”“明侦七子”以及《萌探探探案》形成的“蓝袜子”“母子组合”等连接嘉宾与观众的情感衍生符号,增强了受众对节目本身与传达内容的好感,自觉成为守护节目衍生符号的卫士。


(四)道德感


仪式结果中的道德感表现为成员维护群体内部的正义。尊重群体符号,同时对违背者开展惩罚仪式,以加强群体内的公平正义。诚如前文所述,节目中将凶手关进铁笼或警察抓捕凶手等惩罚仪式的开展,有助于群成员道德感的提升。一方面帮助玩家与观众对扮演角色达到前所未有的角色认同,进而在找出真凶后产生强烈的成就感与自我认同感;另一方面,加强了参与者与观看者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终将受到法律制裁”的法律感知与道德感知,提高自身守法意识。今后,当与节目中相似的情节出现在生活中,受众能够快速唤起对群体符号与相关法律常识的记忆,强化从节目所接收的正向价值观。


五、结语


法治建设前进一步,全民普法工作也要前进一步。普法工作需要不断拓宽渠道、创新策略,才能推动法治建设更进一步。在电视普法节目式微,网络综艺节目崛起的新媒体环境下,网络推理类综艺不落窠臼,以“探案推理”为亮点,搭造游戏体验实景,营造明星玩家、观众共同组成的沉浸式推理空间,推动掀起线下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推理游戏的热潮。节目本身不是一档法治节目,却胜似一档法治节目,探案推理形式与法治道德内核实现了有效地融合,道德与法律、情感与理性的深刻探讨被内化为节目主题,外化为扑朔迷离的案情。


网络推理类综艺普法不同于传统法治节目第三人称讲故事的形式,而是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形象普法、生动普法。推理互动仪式被神圣化,节目通过多重空间实现观众参与式体验共同在场、设置边界排斥局外人、主动设置热点法治议题,以程式设置在互动中激发情感能量,激起玩家与观众的“情感共鸣”,最终转化为普法机制的动力源泉。普法互动仪式的成功建构,产生了群体团结、个体情感能量、共同符号以及道德感等仪式结果,推动网络推理类综艺的普法实效形成。普法传播没有固定的模式与套路,它在传播主体与公众的互动中不断完善与发展。网络推理类综艺运用互动仪式链“情感能量”的运作逻辑,将严肃的法律内容以综艺节目形式娱乐表达,无疑是一种具有创新性的普法宣传探索,提升了普法实效,对“综艺+普法”的更多可能性提供了有益参考。




本文参考文献从略,完整版请参看刊物原文

本文引文格式:沈艾娥、王力:《互动仪式链视角下网络推理类综艺的普法分析》,全球传媒学刊,2022年第4期,45-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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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全球传媒学刊》2022年第4期



全球传媒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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