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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负开始的女性境遇

胡胡胡 冰淇淋胡同 2022-04-28

江苏调查组的情况通报上,“家庭成员”四个字十分刺目。一纸不知经过多少伪造、矫饰、欺瞒的结婚证,仍然能把对于女性的拐卖、强奸、奴役,牢牢限制在“家庭”范围内。我国的婚姻制度,真可谓坚如磐石。

只要结了婚,你就是“妻子”,你们“夫妻”的事儿就是“屋里的事儿”,什么家暴什么性侵都在“外人”视线的盲区,极难取证,且“谁能管得了”。只要生了孩子,你就是“母亲”,一切罪证都成了多子多福的明证,“孩子怎么办”反而成了你良心的负担。

继“第一次起诉不予离婚判决”的广泛判例,“离婚冷静期”的全国实施之后,婚姻关系,哪怕是不具备任何自主性、合法性,早应被发现并无效之的,再次被证明牢不可破。

 

积极的一面是,不少专业、热心的人士已经指出,当前的关注焦点应该在于这桩“婚姻”的有效性。而数位全国人大和政协委员亦已经提出了聚焦打击拐卖,清查户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议案。

消极的一面是,在这一份看起来“一锤定音”的结果之后,按惯例我们很难期待更彻底的调查,更严厉的惩罚和更大范围的清查。以及,仍然看见的,“在人民至上的国度,正义不会缺席,永远可以相信党和政府”,“回应了民众关切,也让谣言现形,可信度极高”这样一众真诚认为甚至期待着“这事儿了结”的一众看客。

 

总有人试图证明“丰县很多被拐来的妇女比在老家过得好”,“徐州并不都是重男轻女”,“八九十年代治安混乱时候的历史问题现在已经好多了”,“那么多好事儿进步的事儿怎么不看,爆出的这些都是极少数”。

也总是“求锤得锤”地得到,“丰县及附近凄惨生活的被拐妇女还有很多”,“二十一世纪乃至最近几年仍有拐卖,不只边远地区有,一线城市也有”,以及“女性权益远不如男性是一个全国普遍现象”。

正视女性的处境,无疑是改善的第一步。毕竟女性主义对很多人来说,可以从零开始学习。但女性境遇,可以说长期为负。

 

每当有人讨论农村光棍问题的解决方案,总是让我特别愤怒。

我相信在任何对“人权”问题的解释之下,是不包括每个人都有拥有配偶和后代的权利的,因为这本就不是必须的,所以无从谈政府也好,民众也罢,去“帮助解决”,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个问题。

更何况这个“问题”是建立在什么样的社会事实基础上呢?女婴被堕胎、被送走、出生后被杀害,生女婴之后继续生育的比例更高,导致男女比例失调。女孩在“侥幸”出生后,在农村家庭要做更多的家务,被父母更少关爱更多责打,且父母愿意投入的教育资源更低。父母不支持女孩外出打工,指望她们照顾家里,就算打工也要把大部分收入上缴家庭。在女孩结婚时,父母会和男方要彩礼用以支付家里男孩的买房、结婚费用。女孩在分不到宅基地、不能平等地继承家庭遗产的基础上,还要承担和男孩一致甚至更多的养老任务。

把女性扼杀的母体中,对女性诸多挑剔要求,以婚嫁之名行买卖之实的是同一批人,自己把女性“减少了”“赶跑了”,这批人最后还要抱怨“女娃子都跑到城市里去了,忘本啊”,“彩礼太高了,可难坏了”。从头到尾女性没有得到分毫好处,只是枉担骂名。而女孩仅仅是为了防止被无限压榨,求得独立自主的生存而奔赴城市,和家人减少乃至断绝联系,自己努力赚钱,谨慎婚育甚至不婚不育,依然会落得个“忘恩负义”的罪名,被人臆想着大龄剩女孤独终老的凄惨晚年。

“解决农村光棍”,为什么不从严惩堕杀女婴谈起呢,为什么不从给女性分宅基地谈起呢,为什么不从彩礼给新娘而不给她的父母谈起呢。这不都是社会上好多大人先生强调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

甚至那些格局高高在上,想着社会维稳,乃至物种繁衍的人,很简单啊,谁破坏社会稳定,谁违法犯罪,不是该把那个人抓起来吗,惩罚始作俑者,不是立法执法最基本的逻辑吗。用“父母恩情”“风土乡俗”把女性固定在罪恶的土地,再用女性的“逆来顺受”“做牛做马”让恶汉不去社会上作恶。这里面的奴役本质和反人类就不用再解释了吧。

 

以上这些,其实近期很多有识之士和亲历者已经做了清晰地表述,我本不该多加赘述。对现实稍有了解的国人,有基本的逻辑和思考能力的公民,保有廉耻心、同情心的人类,其实也都不必听我讲这些无用的话。

但我今日写给谁看,是写给那些不对惨像施与同情,反对义愤表示不安,凡事都“让子弹飞一会儿”、“要认识事物的本质”的人,是写给那些受了高等教育却不能直面“低等现实”的人,是写给那些从所谓“城乡二元论”“经济发展不平衡”甚至“平等婚姻恋爱自由”的角度去看待事件的人。这些人问,你们天天嚷嚷,能想什么,能做什么?

我只想说,民众的呼吁,无非是公开透明地查清事情的真相,让罪犯得到量刑合适的惩罚,妥善安置受害者,立法和执法端的改进防止和打击类似的案件。

拐卖妇女儿童屡禁不绝,从现实的角度,紧迫的角度,无意义去归结于千年传统、乡规民俗。只是很简单地去想想“利”“害”就能明白。“利”是几千块买一个老婆,即可获得性资源、得到照顾衣食起居的人、得到干活的劳动力、得到可随意羞辱泄愤的对象、得到子女以供养老。“害”是在村党的遮蔽,庙堂的不作为之下,没什么惩罚。无非是“利”太大而“害”太小,而并非这些人“穷”且“愚”。

“穷”且“愚”,他们没有去抢银行,没有去闹政府,是因为银行、政府守卫森严,他们没能力,更是因为威慑到位,抢银行的大案要案判刑之严厉,早已广为周知。而女性,既缺乏家庭的重视,又不被社会所保护,才成为他们恣意妄为的对象。

利诱举报有用,严刑峻法有用,这些已被社会实践证明的措施亦不再多言。我只想说,那些在同情受害女性之前,先同情男性同情乡人的人,摸摸你们的良心,再动动你们的脑子。

 

一个人缺乏共情,无非源于他没有作为弱者、少数人的体验。有些人因前半生受到了社会格外的优待,而深信此类惨剧不会加诸己身,就开始格外“高瞻远瞩”地分析起大格局问题了。

在我上中学的时候,我的好朋友曾跟我聊起其他同学对老师的不满,我表示十分不解。我的朋友耐心地告诉我,你觉得老师博闻强识,授课内容不拘泥于教科书十分有趣,那不过是因为你能够吸收理解,但对大部分同学来说,题点和得分技巧才更实用,现在的讲课方式让他们困惑。你觉得老师循循善诱、亦师亦友,那是因为你是好学生,老师花了额外的时间关注你的心理和学习状况,并不是所有人都得到了这样的待遇。我听了这话惭愧万分。

被优待的人永远不觉得自己被优待,而洋洋自得于自己的奋斗史,属实是一种我已经看过了一千遍,理解了一百遍,但却仍然感到恶心的现象。正如今日之学业和职场,我冒大不韪断言,获得同样成绩、职位、薪资,且年纪相近的男女,女性普遍优秀于男性,“普却信”的却多是男性。原因很简单,即使女性侥幸遇到了物质上相对支持她的家庭,也接受了适当的教育,那么性骚扰呢,那么所谓“女生进不去的”大保健和嫖娼局呢,那么在成长中每个阶段如影随形的“女生学不好数学”“女领导最难缠”“一点女人味都没有”。甚至我们都不用去分析家务和生育养育带来的额外劳动,就单单女性月经,这一每月好几天的酷刑,耽误了女性多少时间和精力呢。这一切决定了在当今社会和男性比肩的女性,往往有更强的意志品质和更高的业务能力。

虽然换来的也就是,“你们就会考试”和“卷得人烦死了”。

 

我二十五岁以前,经历过一些相对公平的考试和选拔,对周围人的“厌女”言论和想法并不敏感,甚至没意识到女性身处的不公,和很多天真的傻子一样,喜欢说一些“男女各有优势,要多加合作”的傻话,并且会思考“因为女性身份得到的提拔是不是另一种不公”这样的傻问题。

在我逐渐意识到女性境遇为负之后,在明白社会也好家庭也罢,把保障了女性最基本的衣食,甚至把女性囚禁的婚姻的牢狱里认定是“为你好”,把给予女性相对男性次一等的待遇认为是“不错了”,把容貌姣好、性格温顺作为任务而让你多多闭嘴。还有什么好说呢,是骗局,是诱惑,是压迫,是打击,即使在温情的幌子背后,即使是以爱为名,也不行。

我做第一份工作的时候,一位男同事调侃说,公司有LGBT的全球组织,有专门的Female Initiative,只有直男没啥权益保护,都快成弱势群体了。我当时听了一笑置之,最近却反复想起。女性的境遇是从负开始的,我们从未站在公平的起跑线上,所以我们呐喊,我们斗争,我们前进,要直到男性觉得冒犯,直到他们稍微体会到了一些“被边缘”“被少数化”“不被优待”“不被保护”的心情,他们才会稍微有那么一点反思,社会的思想才稍微有一点进步。

至于某些担心“打拳过度”的“和平人士”,其实也大可不必。可以说女性现在离男性的起跑线还有1000米,就算冲锋了50米,尚且还有950米的距离,才配得上你们老挂在嘴边的“矫枉过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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