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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邀“新”!浙江理工大学诚邀英才申报国家优青(海外)项目

请关注 浙江理工大学 2023-02-21

浙江理工大学诚邀英才申报国家优青(海外)项目


一、学校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大学,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进入“三校区一中心”的发展新格局,下设18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7400余人,其中研究生8100余人。学校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28个,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8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有纺织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教学平台。学校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项等。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561人,其中正高职称316人,副高职称681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等一大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二、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一)申请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三、支持措施

1.项目入选者直接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事业编制),增列为博士生导师并提供博士后、博士、硕士招生指标。

2.学校将按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待遇在安家费(300万)、科研启动经费(200-400万)、工资待遇(年薪不少于80万)、工作条件和团队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学校提供人才过渡房(须符合申请条件),并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

4.特别说明:对于进入会评阶段但未入选人员,若愿意入职我校,学校按校“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兑现相应待遇。



四、项目申报

1.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优青(海外)”,与我校达成申报意向后,将有专人指导申报人开展后续工作。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

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联系方式

(待遇咨询)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571-86843043;+86 18057139700

电子邮箱:rsc@zstu.edu.cn

(项目申报)浙江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周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86)571-86843695;+86 18811403453

电子邮箱:1124589352@qq.com


各学院人事秘书联系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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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科学技术处、人事处(人才办)

责编 | 张霄

责审 | 石丛珊

终审 | 王宁宁

投稿邮箱:zjlgdxwx@zstu.edu.cn

转载请注明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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