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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摊面积”!一地官宣列为立法项目上报

点击蓝字关注→​ 佛山新闻网 2023-02-24
有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
房子近一半都是“公摊面积”8月30日
“内蒙古将取消公摊面积列为立法项目建议上报”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具体来说: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简单来说,如果电梯和公共设施这样的公共空间以及走廊、过道等越多,那么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对“公摊面积”下手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8月24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答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王凤华委员《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 的提案》称:
委员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答复中表示:
诚如委员所指出的,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的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推动在商品房交易中以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工作,积极解决购房过程中套内面积不透明的问题。并将积极推广各类清洁取暖方式,如生物质取暖、工业余热取暖、太阳能取暖等,用以降低居民取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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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闻网综合报道来源:央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辑:陈嘉颖审校:梁颖仪、陈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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