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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网信办依法对属地某账号运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山西省网信办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审查,并委托属地网信部门远程取证、调查询问,查明该公司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违规采编转载互联网新闻信息2000余条,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山西省网信办对该企业下达《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山西省网信办将对“自媒体”未经许可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造谣传谣、集纳负面信息、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消费灾难事故等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依法管网治网要求,进一步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图文制作:山西广电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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