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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手叫好!碰瓷“专业选手”终于落网,普陀警方提醒……

点击蓝字关注☞ 上海普陀 2021-06-08


去年临近年末的一个上午,市民张先生(化名)驾驶着机动车从中环真南路路口下来,沿着真北路驶入边上的辅路。就在行驶到离交通路约200米的地方,张先生突然听到车子反光镜被人碰到的响声,他赶紧停车,通过后视镜看到车旁的地上躺着一名男子。张先生连忙下车询问,这名男子一口咬定自己骑着自行车被张先生撞到了腰部,现在浑身不适,让张先生将车开到一旁再做协商。张先生提出给他500元去看病,男子不同意,说要3000元,因为有急事在身,张先生不想和他过多纠缠,打开自己钱包点了一下有2800元,就赶紧都给了那名男子。当天晚上,张先生却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这才意识到自己被“碰瓷”了。


道路监控记录下了“碰瓷”的整个经过


张先生并没有主动报案

派出所是怎么发现的呢?






原来,早在几个星期前,就有热心市民向公安机关举报,真北路和真南路匝道处,有一男子多次以交通事故“碰瓷”的手法敲诈路过机动驾驶员的钱财。案发当天,该男子又在熟悉的路口来回徘徊,随即引起了公安人员的注意,监控探头牢牢锁定了他。监控中,该男子骑着共享单车慢慢地跟着张先生的机动车前进,当车行驶到狭小的辅道时,男子突然加速,与机动车发生轻微碰撞,随即倒地佯装受伤。之后,民警根据车牌号,当晚就找到了被害人张先生。


很快,“碰瓷”者李某就被警方抓获,办案民警一查发现,这位已经年过半百的李某可是个“碰瓷”诈骗的老手了。2018年9月,李某就因“碰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一年后,李某又换了一个地方“重操旧业”,就在诈骗张先生的当天,李某就进行了实施了两次“碰瓷”诈骗。“我听别人说这里比较好弄,这里的路比较窄车速慢,‘碰瓷’机会大而且不容易真的受伤。我认为他们怕交通事故耽误时间,嫌麻烦,所以就给我钱了。”李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





被害人因嫌处理事故麻烦而让李某屡屡得手



公诉机关认为


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李某系刑罚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4月15日,李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提示

检察官提示:广大车主应遵守交通规则,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遇到“碰瓷”要及时报警,遇到交通事故,或疑似碰瓷的“假交通事故”时,一定在第一时间报警求助,不要因怕麻烦选择私了,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记者:吴越凡

编辑: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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