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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必须坚守的17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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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教育部下发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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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快5年了。基本标准其实是最低标准,是每一个高等学校应该达到的。近日动商研究中心也重温了这个文件,在软件建设方面高度凝炼了16条必须坚守的工作底线,供大家参考!
1、学校设置体育二级工作机构,实行学校领导分工负责制;
2、全校一年一次体委会;
3、本科一二年级体育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不少于108学时;
4、每节体育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5、全校体育课不低于15门体育项目;
6、每次体育课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内容不低于30%;
7、每学期体育课反映心肺功能考试分数的比重不低于30%;
8、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
9、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10、每年春季、秋季2次运动会,参与学生50%以上;
11、全校不低于20个体育社团;
12、形成一份全校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
13、体质测试低于50分肄业;
14、毕业班体质测试合格率95%以上;
15、体育场馆、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16、配齐配强体育教师,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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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
(点击左下角原文链接查看)
👉【回顾】 “十二五”以来,国家关于“学校体育”的七个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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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王宗平 刘晓丽
编辑 | 刘晓丽 图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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