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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 法宝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月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月的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本月焦点立法有:著作权法修改、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今日签署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等。欢迎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北大法宝法律动态库”查看更多法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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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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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法修改 明年6月1日起施行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今日签署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三、《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审议通过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五、最高法就制定民法典担保部分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六、药监局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七、证监会就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八、银保监会:强化信托公司入股资金来源审查九、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的公告十、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通知》十一、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十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十三、两高三部发布修订后《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十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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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正式施行 违建将被分工查处二、上海市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三、加大司法保障金融业开放力度 上海高院发布24条《意见》四、天津出台“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五、表决通过!《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六、海南发布实施自贸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七、《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12月1日起实施八、内蒙古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加强未检工作 14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九、北京对市民诉求实施限时办理十、广东通过制止餐饮浪费决定: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及传播不文明“吃播”音视频十一、天津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十二、辽宁省推行交通运输监管包容免罚制度十三、海南省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市场信用监管 对失信行为等事项进行规定十四、天津将在快递行业推广可循环包装十五、安徽:明确将公益诉讼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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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法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布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典型案例三、最高检发布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四、最高检、证监会联合发布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五、公安部公布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典型案例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八、上海高院发布上海法院涉外金融纠纷典型案例九、最高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对杨光毅强奸案再审十、责令天猫恢复销售链接 最高法作出首例裁定案十一、“人脸识别第一案”判了!以司法裁判向滥用说不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著作权法修改 明年6月1日起施行

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完善了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和明确惩罚性赔偿原则等,为创作者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撑腰”。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还对“作品”的定义作出了调整,将现行法律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意味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网络短视频等新类型作品将获得有力的法律保护。

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今日签署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

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分别代表两地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补充安排》在香港的生效实施需要转化为本地立法,因第一条、第四条未突破香港特区《仲裁条例》的规定,可于签署当日施行;第二条、第三条需要香港特区修改本地立法后方可施行。《补充安排》在内地的生效实施需要转化为司法解释,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第1815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补充安排》,并同意将其转化为司法解释(附后)。为了使《补充安排》第一条、第四条尽快施行并发挥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司法解释并规定第一条、第四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为充分体现对香港特区有关程序的尊重,该司法解释规定第二条、第三条需在香港特区完成有关程序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生效日期。

三、《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审议通过

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要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若干意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全面推动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升级版”的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系,围绕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提供了坚强保障,将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构建公平有序、诚信自律的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11日发表声明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为规范和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声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决定,有利于确保香港第六届立法会在继续履职期间顺畅运作,为特别行政区政府集中精力提振经济、保障民生,解决深层次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最高法就制定民法典担保部分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

为配合民法典的施行,最高法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69条,分为关于一般规定、关于保证合同、关于担保物权、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附则等五个部分。征求意见稿规定,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方式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因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反担保,适用本解释。

六、药监局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11月12日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销售其生产的中药饮片,应当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持有人相关义务。药品网络销售不得超出企业经营方式和药品经营范围。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七、证监会就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11月20日表示,为适应期货市场发展,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信息显示,征求意见稿共八章五十一条,主要修订以下内容:一是新增账户休眠管理章节,吸收账户休眠管理相关内容;二是优化实名制中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三是适度减轻期货公司运营成本,将期货公司分支机构保存开户资料的要求,调整为确保可以查询开户资料即可;四是增加遵守有关反洗钱和投资者适当性的原则性规定。

八、银保监会:强化信托公司入股资金来源审查

银保监会官网11月24日披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对外开放工作要求,强化信托公司监管,银保监会结合市场准入工作实践和行业转型发展实际,对《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5号)同时废止。

《办法》共计7章76条,本次修订强化与其他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等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了明确信托公司行政许可准入标准;落实进一步对外开放政策,取消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信托公司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强化监管导向,匹配行业发展实际,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本源业务,引导信托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助推信托业转型发展。

九、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的公告

为规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通知》

11月27日晚间,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由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和企业级平台组成的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以畜禽肉、水产品等为重点,实现重点冷链食品从海关进口查验到贮存分销、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完善人物同查、人物共防措施,建立问题产品的快速精准反应机制,严格管控疫情风险,维护公众身体健康。

十一、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

10月20日,自然资源部专门发布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此次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从更好保障被征地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在土地征收方面,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今后,凡是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低于40%的,或者虽然高于40%,但未经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十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包含总体要求、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四部分共14条。《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切实提升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加强与网信、公安、广电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提升监管合力。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十三、两高三部发布修订后《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5日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在法庭审理中应当保障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应当规范量刑建议。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宣告禁止令和从业禁止,应当根据被告人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悔罪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充分考虑与被告人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有针对性地决定禁止从事特定的职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等。意见自2020年11月6日起施行。

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0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司法解释于2020年11月18日施行。《知产证据规定》共33条,着力解决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与证据有关的突出问题,对于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不作重复。

十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切实加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意见提出,依法加强创作者权益保护,统筹兼顾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大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着力缩短涉及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类型化案件审理周期。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正式施行 违建将被分工查处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将于11月15日起正式施行。市规自委对此作出权威解读,梳理出五大关键词。新规提出,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城镇和乡村的“有证”违法建设,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无证”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二、上海市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五大体系。包括建设各方参与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集中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专业现代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同综合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平战结合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条例》要求要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综合监测平台,构建包括医疗机构、药店、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和场所的监测哨点布局,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公共卫生监测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在本系统内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并及时共享监测信息。


三、加大司法保障金融业开放力度 上海高院发布24条《意见》

11月23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上海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并发布六起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意见》共24条四个部分,分别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相关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以及充分发挥司法在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中的协同治理作用。

四、天津出台“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

为规范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管理行为,做好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工作,天津市医保局印发《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从11月1日起执行。管理办法明确,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在其线下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超出其互联网诊疗科目范围,仅限能够在线独立完成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限定医保支付病种,符合医保支付病种范围的,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五、表决通过!《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六、海南发布实施自贸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

经中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海南海事局发布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程序规定》在遵循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海南自贸港航运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了海南自贸港船舶登记适用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审批程序,形成了区别于原登记程序规定的五大亮点。一是助力“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建设;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三是简化申请材料;四是压缩办结时限;五是便利船舶转籍。

七、《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12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发展、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方面,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新修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截留、挤占、挪用、侵占、贪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内蒙古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加强未检工作 14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

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决定》共14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力求每一条都能解决一个问题。

九、北京对市民诉求实施限时办理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工作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建立诉求分级分类快速响应机制,各级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和涉及水、电、气、热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公共服务部门,提供7×24小时服务。根据诉求的轻重缓急程度和行业标准,原则上实行2小时、24小时、7天和15天四级处置模式。《意见》提出,建立快速精准派单机制。建立“接诉即办”职责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更新,按照管辖权属和职能职责,分别直派或双派街道(乡镇)、区政府、市级部门和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扩大和延伸诉求直派范围,建立向区级部门直派机制。完善首接单位负责制。建立派单审核会商机制,对复杂疑难诉求在派单前进行会商研究。建立派单争议审核机制,优化退单流程和标准。

十、广东通过制止餐饮浪费决定: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及传播不文明“吃播”音视频

为制止餐饮浪费,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11月27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决定》共16条,对餐饮经营者责任、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责任、个人和家庭责任、单位食堂用餐治理、公务用餐治理、网络吃播治理等多方面作出规定。《决定》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明示餐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并鼓励具备条件的餐饮经营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适当优惠和奖励。针对网络上不文明的“吃播”行为,《决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以及其他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

十一、天津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天津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长期待遇标准。此次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由低到高分别增加160元至190元,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达到3842元;工伤退休人员在增长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等级分别增加30元至60元,调整后工伤补贴人均达到596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3元,调整后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1618元。

十二、辽宁省推行交通运输监管包容免罚制度

辽宁省出台《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包容免罚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加大了免罚监管力度。对道路运输、公路路政、水运、海事、工程建设等领域的30项违法情形,实施包容免罚监管,基本涵盖了交通运输全部执法领域。较常见的未带《道路运输证》等手续、部分证件过期未及时年检、篷布未盖好、安全措施不完善等违法行为,均被列入清单。同时也明确免罚实施范围,唯有同时具备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能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完成、在我省范围内同一年度首次违法等四个条件时才能执行。

十三、海南省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市场信用监管 对失信行为等事项进行规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出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市场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市场信用定义、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认定程序等事项进行规定,进一步填补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信用监管制度空白。《办法》明确,对认定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市场失信行为,由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主体)依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实施惩戒。

十四、天津将在快递行业推广可循环包装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关于协同推进电商寄递包装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根据该意见,天津将在快递行业加快推进电商寄递包装废弃物回收,推广可循环包装应用。意见明确,全面禁止电商、邮政快递企业使用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的黑色再生塑料袋等安全环保不合格的寄递包装用品,减少一次性寄递包装使用量。鼓励电商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引导入驻商家使用环保包装材料。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主动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包装选项,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十五、安徽:明确将公益诉讼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介绍有关情况。《决定》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应当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在上述六大领域之外,《决定》还要求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4个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法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法网站11月25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十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和中国女法官协会首次联合发布,旗帜鲜明地向社会表明了多方合力、联合治理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态度和决心。

1.陈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2.赵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3.周某及子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4.李某、唐小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变更抚养权案
5.朱小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6.林小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7.罗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8.吴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9.黄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10.洪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布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典型案例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生效施行20年以来,取得了丰硕的司法协助与合作成果。11月2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的同时,双方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发布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10起典型案例。

1.华夏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2.美国意艾德建筑师事务所申请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3.大卫戴恩咨询有限公司、布拉姆利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4.莱佛士国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5.宾士奈设计集团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6.CL诉SCG案
7.高海燕诉建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案
8.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诉裕景兴业有限公司案
9.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石油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案
10.郭顺开诉永成化工有限公司案

三、最高检发布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1.甘肃省泾川县王某民正当防卫不批捕案——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在进行”“行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河北省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为保护住宅安宁、人身和财产安全实施防卫致人重伤的认定
3.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当防卫不起诉案——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
4.湖北省京山市余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准确界分相互斗殴与正当防卫
5.安徽省枞阳县周某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对强奸行为实施特殊防卫的认定
6.湖南省宁乡市文某丰正当防卫不起诉案——对共同侵害人实施防卫的认定

四、最高检、证监会联合发布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以“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包括6起证券犯罪典型案例、6起证券违法典型案例。

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一)证券犯罪典型案例
1.欣某股份有限公司、温某乙、刘某胜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
2.中某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卢某旺等人欺诈发行债券、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3.唐某博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4.王某、王某玉等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
5.胡某夫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6.滕某雄、林某山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案
(二)证券违法典型案例
1.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
2.华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
3.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
4.通某投资公司操纵证券市场案
5.周某和内幕交易案
6.吉某信托公司内幕交易案

五、公安部公布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典型案例

在“双11”之际,公安部公布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8起典型案例。

1.山西省公安机关破获“7.06”制售假冒品牌润滑油案
2.辽宁省公安机关破获“5.12”制售假冒品牌箱包案
3.上海市公安机关破获“8.28”制售假冒品牌商品案
4.江苏省公安机关破获“8.27”制售假冒品牌手机屏幕案
5.江西省公安机关破获“6.11”制售假冒品牌箱包案
6.山东省公安机关破获“5.12”制售假冒品牌蓄电池案
7.河南省公安机关破获“6.09”制售假冒品牌电池案
8.广东省公安机关破获“飓风183号”制售假冒品牌手表案

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1.预付卡消费有风险
2.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虚假宣传诱使消费者
4.公司结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课程开课,不予退款”
6.非因消费者个人原因解约
7.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后的费用
8.不得以“擅自解约,概不退款”
9.公司无力履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0.疫情之下,共克时艰

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1.加强联动,通过个案发现并妥善处置集体劳动争议
2.延长试用,符合特定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
3.居家办公,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无正当理由降低
4.未订合同,用人单位事先通知可免责支付双倍工资
5.协商未果,用人单位仍可统筹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
6.轮岗轮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轮休期间基本生活费
7.预告解除,劳动者要求撤回离职申请未获仲裁支持
8.经营困难,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应予补偿
9.计薪有误,劳动者据此解除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未果
10.临时借用,劳动者与借用单位不构成双重劳动关系


八、上海高院发布上海法院涉外金融纠纷典型案例

1.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诉张家口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案——原油掉期交易中违约事件及违约责任应依约适用国际惯例予以认定
2.甲基金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案——涉维好协议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在内地申请认可和执行应严格依据相关司法安排作出认定
3.杉浦某某诉龚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外国人在境内不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投资应依法予以保护
4.脉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信用证纠纷案——UCP600下信用证通知行对信用证及修改应基于合理理由审核其表面真实性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诉保乐力加(中国)贸易有限公司独立保函纠纷案——应严格依据表面相符标准判断独立保函付款条件
6.中国航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中销售合同无效,并不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九、最高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对杨光毅强奸案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其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十、责令天猫恢复销售链接 最高法作出首例裁定案

11月10日,经济日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26小时内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天猫公司立即恢复申请人在“天猫网”上的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链接。该案是最高法作出的首例涉恢复电商平台链接行为保全裁定案。最高法表示,本次行为保全裁定的作出,合理考量和平衡了专利权人、平台内经营者和电商平台三方利益。在涉案专利权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情况下,保全裁定使得被诉侵权的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能够在“双11”等特定销售时机正常线上经营,避免其利益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

十一、“人脸识别第一案”判了!以司法裁判向滥用说不

11月20日,被称为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杭州市民郭兵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一案宣判。杭州市富阳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动物世界删除郭兵办理年卡时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驳回郭兵提出的确认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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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华铭章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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