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年第3期要目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已加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数据库,请登录www.pkulaw.com查看全文并订阅后续更新。“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已收录267家期刊,其中核心期刊(含CLSCI、CSSCI及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AMI综合)117家,非核心期刊59家,集刊82家,英文期刊9家。截止2022年6月30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共收录了93813位作者的281129篇文章,总期数16382期,总字数24.4亿,诚挚邀请您的期刊入驻“北大法宝”,扩大影响,增进传播,服务法治联系邮箱:journal@chinalawinfo.com。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采购热线010-82668266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年第3期要目
【专题:网络空间治理研究】1.危害国家安全网络虚假信息的现实风险与治理应对李梦琦(5)2.网络犯罪案件中电子数据取证问题研究刘少军、汪焕成(16)【警务现代化研究】3.上海合作组织警务合作模式的发展历程与架构分析周俊、张建良(29)4.公安情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应用研究海志超(38)5.我国建立校园警察制度的可行性证成与本土化构想肖登辉、黄祥瑞(47)【网络安全与犯罪防控研究】6.使用武装无人机打击境外恐怖分子的合法性论争——基于美国境外“反恐”的法理解析高荣林、付超(58)7.美国CLOUD法案对我国跨境数据获取的挑战及应对黄志鹏(73)【社会治安治理研究】8.总体国家安全观下恐怖融资监管路径研究焦俊峰、韩潍熙(82)9.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对策研究魏晨、陈昊煜杰(92)【法学论坛】10.过失危险犯之提倡——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为例证审查宋雅婷(101)11.论刑事合规的理论基础与本土化建构王一冰(113)12.论第三人类型化调整视域下的诉讼告知李东洋、蔡虹(125)13.跨境证券实益持有人权益保护:挑战与路径韩龙、乐世华(140)1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解读与司法纠偏黄文菊(151)

【专题:网络空间治理研究】


1.危害国家安全网络虚假信息的现实风险与治理应对


作者:李梦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危害国家安全网络虚假信息以其编造主体的政治性、传播方式的宣传性、目标受众的明确性和影响效果的持续性特征,近年来已成为“假新闻”“计算宣传”和“认知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意识形态、网络信息、社会秩序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形成了现实安全风险。治理危害国家安全网络虚假信息,建议从治理观念、信息内容、计算宣传、认知塑造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治理对策,以最大限度抵御其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危害。


关键词:危害国家安全信息;网络虚假信息;假新闻;计算宣传;认知战


2.网络犯罪案件中电子数据取证问题研究


作者:刘少军、汪焕成(安徽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网络犯罪作为新时代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产物,其案件自身具有的隐蔽性、便利性和多发性等特征给侦查机关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带来了挑战。目前,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基于取证便利性和取证完整性的考虑确立了“载体扣押”的取证原则,仅在不宜扣押的情况下才会采取在线提取、远程勘验和技术侦查等手段。这些取证手段的采取不可避免地会对财产权、通信自由乃至隐私权造成侵害。对此,需要做到保障权利和打击犯罪的有效平衡:在取证过程中坚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比例原则和专业性原则;在监督中取证,形成检察机关监督为主、第三方监督为辅,集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监管于一体的取证程序;做到少扣慎押,加强数据保管,通过正当程序保障基本人权。


关键词:网络犯罪;电子数据;载体扣押;在线提取;远程勘验


【警务现代化研究】


3.上海合作组织警务合作模式的发展历程与架构分析


作者:周俊、张建良(广西警察学院治安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


内容提要:上海合作组织体现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形式,其成员国的国际警务合作被世界广泛关注,并逐渐发展成为具有自身特色的警务合作模式。上海合作组织通过警务合作在国家关系协调、规则运用与建构、主体对接、执行能力建设和情报信息网络化平台构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警务合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借鉴。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警务合作模式;发展历程;构架分析;反恐维稳


4.公安情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应用研究


作者:海志超(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信息技术与情报学院)


内容提要:公安情报在公安机关的日常警务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以公安情报搜集、公安情报分析等最为突出。本文从公安情报的各项应用切入,运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分析公安情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确认身份、排查中高危风险区域、监管重点区域及人员、研判预警、辅助决策、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指出实践中存在数据情报不共享、更新慢、个人隐私存在泄露风险和防控存在“一刀切”现象等问题,提出统一数据标准、强化数据监管、精准搜集研判情报等应对之策,以期通过总结并进一步探索疫情防控的实战经验,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关键词:公安情报;大数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精准研判


5.我国建立校园警察制度的可行性证成与本土化构想


作者:肖登辉、黄祥瑞(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校园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起源于上世纪中叶美国的校园警察制度,以其专门化的立法、专属化的管理、专项化的职责、专业化的队伍和全面化的保障为美国校园安全维护发挥了巨大作用。校园警察制度拥有协同理论、犯罪预防理论、多中心秩序理论等坚实理论支撑,面对我国校园安全立法缺位、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和现有安保队伍不足的现状,加上多年来校园警务的尝试和经验积累,确有进行移植和借鉴的可行性,但还需结合我国国情进行本土化转换。通过完善校园安全相关立法、设立校园警察这一新型警种、明确其职权职责、建立多层次的安保队伍,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校园警察制度,将能为我国校园安全的保障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校园安全;校园警察;警种;执法权;校园警务


【网络安全与犯罪防控研究】


6.使用武装无人机打击境外恐怖分子的合法性论争

——基于美国境外“反恐”的法理解析


作者:高荣林、付超(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湖北省公安厅)


内容提要:9·11事件后,美国政府开始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使用武装无人机对恐怖分子实施“定点清除”。相关行动造成了大量无辜平民伤亡,引起美国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美国政府极力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认为武装无人机能够以最小代价有效打击恐怖分子,保卫国土安全。有学者认为,美国政府的武装无人机“反恐”涉及在境外使用武力,未经国会批准,涉嫌违反美国宪法;在境外打击恐怖分子如果没有获得受害国的同意,则涉嫌侵犯他国主权;在境外使用武装无人机的“反恐”行动已经造成了成千上万的平民伤亡,违反了国际法,等等。对美国政府在境外使用武装无人机打击恐怖分子的合法性进行法理解析,可为我国政府使用武装无人机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有益启示。


关键词:武装无人机;定点清除;恐怖分子;特征打击;国际法;紧急追捕;抗辩事由


7.美国CLOUD法案对我国跨境数据获取的挑战及应对


作者:黄志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双边司法协助低效率的取证程序难以满足电子取证及时的要求,而美国CLOUD法案的颁布破解了传统跨境数据取证耗时长效率低的问题。CLOUD法案采取的是数据控制者模式,这与大多数国家所确立的数据本地化模式不同,此将引发诸如管辖权冲突、数据主权和网络主权冲突、与其他条约或国家法律条文内容相冲突等问题。我国可合理运用国际礼让原则,适度放开数据本地化模式,完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范,加强阻断立法,协作治理网络空间,加强国际数据管辖的平等合作,有效应对CLOUD法案对跨境数据获取的挑战。


关键词:CLOUD法案;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跨境数据获取;数据控制者;礼让


【社会治安治理研究】


8.总体国家安全观下恐怖融资监管路径研究


作者:焦俊峰、韩潍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内容提要:对于恐怖融资的监管,应当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予以展开,以确保监管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的今天,恐怖融资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和新趋势,融资方式也更为多样,具体表现为恐怖融资渠道的网络化和恐怖融资方式的自助化。这些变化增加了对恐怖资金的识别与追踪的难度;同时,反恐怖融资法律的不完善也导致了执法上的混乱;此外,反恐怖融资国际合作深度与广度不够影响了打击效果。打击恐怖融资,应当在联合国主导下加强国际反恐怖融资合作,完善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及金融制度,创新涉恐资金监测及制裁方式,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反恐怖融资监管。


关键词:恐怖融资;总体国家安全观;网络化;国际合作;反恐立法


9.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对策研究


作者:魏晨、陈昊煜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智慧警务学院,湖北省房县公安局)


内容提要: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是肩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社会平稳运行的执法部门,对群体性事件现场负有依法处置责任。公安机关要充分了解当前群体性事件现场特征,全面掌握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原则和处置难点,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定流程,采取相应策略,及时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现场的矛盾和冲突。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处置对策;社会稳定;治安治理


【法学论坛】


10.过失危险犯之提倡

——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为例证审查


作者:宋雅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内容提要:传统刑法囿于以实害结果为过失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之观点而导致了过失危险犯在刑法体系中的阙如,但这早已不符合愈发风险化和预防化的刑事立法技术和教义学原理。关于过失危险犯在刑法中是否合理且正当存在着正反两种对立的声音,运用比较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可厘清其概念及理论根基。而个例分析法是佐证过失危险犯存在的最有力证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实然视阈下过失危险犯存在与否的策源地,这源于其作为行政犯的罪过形式的不明确性,对此主要存在过失说、故意说、复杂罪过说三种声音。对行政犯只要能排除直接故意一般宜认定为过失,拒绝执行防疫措施的行为人至少对亲友被感染或被隔离的后果一定是不希望发生的,据此应认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加之原就可以构成具体危险犯,本罪乃过失危险犯的立法范例便不言自明。有了存在论的支持,将传统过失论的“结果本位主义”解释为既包括实害结果也包括具体危险结果,如此便可证成增设过失危险犯之合理性。但刑法毕竟以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且鉴于刑法之谦抑性与处罚体系之二元性,对过失危险犯之“危险”应做“类实害性”限制解读。


关键词:过失危险犯;预防刑法观;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结果本位主义;类实害性


11.论刑事合规的理论基础与本土化建构


作者:王一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内容提要:刑事合规制度是指国家与企业为了减少企业或其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行为存在的刑事风险,通过刑事实体性措施、程序性措施以及企业自身的内部治理,而构建的识别、评价和预防刑事风险的计划和措施的制度总和。当前学界对刑事合规的刑法教义学研究仍然不够,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研究也需要进行理清和有效对接。关于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应采取由单位到自然人的归责思路,肯定单位的独立主体地位和意志。在刑事合规司法案例的推动下,我们应以现有的制度为依托和范本,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刑事合规制度的本土化建构。在实体方面,单位与自然人宜采取同一定罪标准,可将有效的合规计划作为抗辩事由和量刑从宽的法定情节,增加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和罚金数额;在程序方面,应逐步推进合规义务的设置,将刑事合规制度建构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之上,吸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某些做法,并加强刑事合规制度运行的行刑衔接。


关键词:刑事合规;刑法教义学;单位犯罪;预防功能;本土化


12.论第三人类型化调整视域下的诉讼告知


作者:李东洋、蔡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诉讼告知是指在诉讼中由特定案件的当事人向可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告知案件已系属于诉讼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我国民事诉讼长期处于缺乏诉讼告知的状态,而以第三人参诉制度取代之。诉讼告知的缺失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较大缺陷。诉讼告知具有独特的功能,如一次性纠纷解决、维护告知双方权益和完善第三人权益救济程序等。大陆法系大多建立了诉讼告知制度以维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对此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鉴于我国现存第三人制度已经饱受批驳,为防止造成更加混乱的局面,诉讼告知应当在第三人类型化调整之基础上加以建构,在此过程中也要结合具体国情,注意协调与现存诉讼制度的关系,以实现域外经验的本土化借鉴。


关键词:第三人;诉讼告知;参加诉讼;当事人;独立第三人;非独立第三人


13.跨境证券实益持有人权益保护:挑战与路径


作者:韩龙、乐世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跨境间接持有证券以其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优势备受全球证券市场的青睐,但同时也让实益持有人的权益保护面临巨大挑战。如何妥善保护实益持有人的权益成为全球证券市场亟待解决的难题,而选择何种保护路径无疑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一国国内法仅能降低实益持有人的中介风险,无法降低法律不确定性风险和间接持有体系失信风险,但国际证券公约可弥补国内法的不足。因此,国际证券公约成为国际社会的首选路径。国际证券公约包括冲突法公约和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公约,二者在跨境证券实益持有人权益保护问题上均有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只有将其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保护实益持有人的权益。


关键词:跨境证券;间接持有;实益持有人;《海牙证券公约》;《日内瓦证券公约》


1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解读与司法纠偏


作者:黄文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内容提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立法的新罪名,其在实践中的适用存在争议,值得探讨。我国《刑法》中不存在直接规定帮助行为的条款,第25条第1款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涵盖了对帮助行为的处罚。《刑法》分则将帮助行为实行化符合国际立法潮流与国内犯罪治理需要,阐明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帮助型犯罪”的行为本质。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之行为的存在是认定此罪的逻辑起点,但不是此罪成立的全部条件,司法实践中仍需认定帮助者的认识内容以及帮助者与被帮助者之间有无通谋,确定其帮助故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者不应被定位于相应犯罪的从犯,而应赋予其独立的量刑空间,因其可能在多人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


关键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法价值;帮助行为实行化;司法适用;帮助故意;非从犯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创刊于1988年,历任主编为晏德君、陈应诚、孟伶通、刘光明,现任主编萧伯符。自2016年起改为双月刊,每逢双月出版。本刊坚持为公安教育服务,为公安工作服务,为人才培养服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坚持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原则,强调学术创新、以质取稿,尤其关注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研究。开设的主要栏目有:应急警务研究、警察史研究、侦查研究、法理学研究、宪政研究、刑事法学研究、民商法学研究、诉讼法学研究、治安管理、公安科技、警察管理、检察官论坛、公安教育、司法制度研究等。本刊系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收录期刊。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和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END-

责任编辑 | 刘卓知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韩爽

本文声明 | 本文章仅限学习交流使用,如遇侵权,我们会及时删除。本文章不代表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和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往期精彩回顾《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年第1期要目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0年第4期要目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要目
专题研究:司法改革论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要目


关注下方公众号,获取更多法律信息


点击「在看」,就是鼓励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