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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司局长访谈 | 海域海岛管理司司长高忠文:开创海域海岛工作新局面

赵蕾 i自然全媒体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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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海域辽阔,海岛资源丰富。我国共有海岛1.1万余个,海岛总面积约占陆地面积的0.8%。海岛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的基础平台,是壮大海洋经济、拓宽发展空间的重要依托。近年来,海域海岛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与新挑战。如何进一步加强海域海岛保护,规划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司长高忠文。


  高忠文表示,海域海岛管理司作为自然资源部管理海域海岛资源的职能部门,从组建伊始,就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大局,在自然资源部“两统一”的总体职责定位中,准确界定自身工作任务,按照“连续、稳定、转换、创新”要求,谋好篇,布好局,起好步。


  

  职能重构中海域海岛管理面临新形势、新问题


  近年来,海域海岛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建立了保护优先、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的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保障了港珠澳大桥、上海洋山港等国家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海域海岛生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完成;全面开展海洋督察工作,海洋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尽管海域海岛管理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困难。长期以来的大规模围填海活动,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自然岸线锐减,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多年来,地方政府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持续“向海索地”,岸线人工化严重,同时存在大量填而未用的围填海项目,急需采取措施,还海洋以休养生息的时间与空间。


  “海域海岛管理司将按照部党组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发扬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负责的精神,举全司之力,以严管严控围填海为重点,推动海域海岛管理工作全面发展,迈上新台阶。”高忠文说。


  落实生态文明要求,推进海域海岛管理工作设想


  在自然资源部“三定”规定中,海域海岛管理司的主要职责是,拟订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管理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用海、用岛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拟订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高忠文表示,要根据职责定位,切实将生态文明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海域海岛司工作将主要做好:


  一是要严管严控围填海。严控新增围填海,严格规定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程序,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压实沿海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严格管控围填海的主体责任,在提出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围填海项目上关口前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坚决查处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新增围填海,责令恢复海域原状。狠抓一批负面典型,特别是抓住破坏海洋资源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对违法围填海起到震慑作用。加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开展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对围填海现状逐个图斑、逐个区块开展现场核查核实围填海现状基础数据。开展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工作,依据《围填海工程生态评估技术指南》《围填海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指导地方开展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生态评估,科学评价对海洋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生态修复目标和要求。对于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要最大限度控制围填海面积,限期进行整改和修复。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沿海各省(区、市)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施策、分步推进的思路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合理确定年度处置目标,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落地。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用海用岛、海底电缆管道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继续做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用海保障工作,重点保障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保障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强国战略等重大战略项目用海需求。


  三是加强海域海岛保护利用,强化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严守生态红线,提高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生态门槛;创新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用途管制,优化审批流程,全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用岛;加强用海用岛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常态化评估,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用海用岛行为;勘定现状,分类处置,加快将《海岛保护法》实施前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行为纳入自然资源规范化管理。


  四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制度建设。修订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开展海底电缆管道管理和保护立法研究工作;推动出台打击违法围填海的相关司法解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追究违法围填海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按照部党组部署,近期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对于当前工作,高忠文表示,将围绕核心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落实部党组部署,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国务院24号文要求,印发《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整合建立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系统,建立围填海现状调查数据库,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和处置方案,制定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进一步完善围填海监管制度体系,督促地方查处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优化用海审批流程制度设计,做好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用海审核报批工作,优化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流程。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域使用分类、海籍调查规范、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三是加强海岛保护利用管理,印发贯彻落实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意见的实施方案,加快研究化解《海岛保护法》实施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问题的处理措施,组织编制《2018年海岛自然生态和开发利用基本情况监测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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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报社

2018年10月31日



本期编辑:李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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