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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滑板车上路将被罚......


为了便利生活

有很多新奇的发明

加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比如电动滑板、电动平衡车等



但大件事君要提醒大家

有些代步工具并非交通工具

盲目驾驶其上路

危险重重!



15岁学生骑滑板车

横穿路口撞倒行人



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介绍,7月20日傍晚,一名年仅15岁的中学生驾驶一辆电动滑板车在龙岗区爱龙路行驶时,不仅横穿十字路口,还将斑马线上正常通行的行人撞倒在地,造成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中学生驾驶电动滑板车违规上路撞伤路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不负责任。


↑ 肇事电动滑板车


电动滑板车虽然是电动的

还有轮子和操作杆

但只是“进阶版”的体育娱乐休闲工具

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

在深圳滑板车上路将被罚



近年,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等产品

备受年轻人的喜爱

但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

👇


 深圳交警提醒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

本身就不具备路权

滑 行 工 具 不 得 上 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


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这就意味着,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具有交通工具性质的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只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等道路以外的应用场景使用。


 而在深圳 

 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上路 

 则会被严惩 


 第八条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是在机动车道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乞讨;

(二)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三)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


 具体如何处罚呢?


  • 骑滑行工具进入非机动车道警告或罚款20元;

  • 骑滑行工具进入机动车道罚款100元;

  • 骑滑行工具进入高、快速路罚款200元。


此外

此类工具在设计上存在缺陷

使用不当的话风险极大


1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不明确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也不属于运动器械,其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缺乏相应的规范。这就导致很多家长及上班族将这类产品误以为是儿童玩具或可以用于便捷通勤的交通工具,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


2安全性和稳定性低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完全依赖于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如果速度过快,使用者尤其是未成年人很难平稳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受伤。


3上路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作为载人移动器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存在没有驾驶资质要求、没有方向盘、没有手动刹车、行驶时速高、刹车距离普遍过大等安全隐患,使用其在道路上滑行,不仅增加了使用者自身的安全风险,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威胁。



还有一个月就要开学了

请家长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别在假期的尾巴里“摔个大跟头”


另外还有这些事

家长也需要告知孩子们

① 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较弱,而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危险系数较高,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往往难以预料。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机动车道骑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骑电动车撞伤环卫工人


② 使用滑行工具要注意场合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且人车分流的小区道路、室内训练场馆、公园里的特定区域等地方使用。


未成年人在使用滑行工具时,家长要履行好监管和看护义务,不要让孩子“放飞自我”,否则危险随时可能出现!


▲小学生独自骑行电动滑板车出行,过斑马线时与小车发生碰撞后摔倒


③ 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但该遵守的交通规则还是要遵守,年轻人千万不要轻视交通规则的重要性。通过十字路口时要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不要横穿或斜穿马路;有信号灯时遵从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请大家一定要以案为鉴

不要滑电动滑板车或平衡车上路

特别是未成年人

他人教训就在眼前!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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