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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教育局致全区师生家长的一封信

高明教育 2020-09-07



高明区教育局致全区师生家长

的一封信


尊敬的老师们、家长们,亲爱的同学们:


    目前,我区已按照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保证广大师生和家长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特向全区师生及家长朋友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正确关注疫情信息


    加强学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高对防控疾病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请密切留意“高明发布”、“高明教育”以及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教育、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


二、杜绝聚集性活动


    高明区教育局已于1月24日发出通知,要求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各类培训活动,要求全体同学不参加课外辅导班或其他校外培训机构的活动。寒假期间如无紧急情况请尽量停留在家中,建议取消各种聚会,不走亲访友、待客聚会、外出旅游;如必须外出,要科学佩戴口罩,与人交往,不握手,不拥抱,避免近距离面对面交谈,降低感染风险。学校场地均不对外开放,师生假期不要提前返校。


三、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注意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流通;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洗手;不接触、不食用野生动物;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乏力、干咳或者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史的,请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相关情况。


四、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目前已从疫情发生地返回高明的人员,须主动进行报告,并隔离14天,期间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尽量不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及有关联人员接触,不与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者接触;若有接触要注意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勿再接触他人,并按疫情处置规程做好报备和医学观察。目前仍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还没返回的教职工和学生,请推迟返回时间。


五、积极配合校(园)进行排查登记


    近期,高明区教育局已经布置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对师生假期动向做相关排查,请广大师生家长积极配合,耐心做好相关排查登记工作。


六、做好延期开学准备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已于1月28日发出《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中职学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统一指令为准。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制订延迟开学、校内隔离观察等工作预案。


(二)教师可利用各类教育服务公共平台(例如: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广东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学习资源库或学校自建网络空间等,指导学生假期期间进行在线听课、提交作业,开展安全健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提供答疑解惑服务,确保中小学生健康学习两不误。


(三)家长督查孩子不要沉迷电视、手机;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孩子长时间在家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气,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


(四)同学们要合理安排作息,在家做到自主学习,采用适当方式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能力。


    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只要我们共同努力,防控疫情从我做起,健康生活从我做起,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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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 高明区教育局

编辑 | 高明教育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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