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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个全面”透析当代治理

2015-02-12 文/刘东超 瞭望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提出“四个全面”的论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对我国正在推进的四项重大事业的着重强调,也是对国家治理框架的简要表达,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当代治理的基本特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战略曾有过多次调整和部署。由于前面二十余年的部署已经得到圆满的完成,站在今天的时间点上观察,最为重要的安排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的说法: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所讲的第一个“全面”就是“第一个一百年”的战略阶段。


  目前离这一战略任务的实现还有六年时间。可以说,如果没有特殊意外的出现,这一任务是完全可以完成的。这就为“第二个一百年”战略安排的推进奠定了深厚基础:既为其准备了丰厚的物质前提,也为其安排了良好的制度框架。综合起来看,当代中国治理最为典型的目标特征就是这两个战略阶段的清晰安排和同向配合。这深刻体现了当代中国在时间维度上的治理特点。


  习近平同志提到的第二个“全面”是“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其总目标有着明确表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和相当根本的意义。它明确确定了当代中国治理的制度状态特征:那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它。这项发展和完善工作中目前最为重要的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治理制度体系。


  习近平之所以特别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这两项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制度性建设,既是为了满足当前历史阶段建设任务的需要,也是为了满足未来我国长治久安的需要,即指向“第二个一百年”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其以后的可持续发展。这里面包含了中国共产党对于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吸取,也包含对于长远未来的展望和规划。


  习近平同志提到的第四个“全面”是“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当代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起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因此,党的建设对于整个国家治理起着关键引领作用。在目前的形势下,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主体内容。其中包括最为重要的两项工作:一是反腐败工作,二是党内制度建设。这两项工作特点都是“从严”,前一项“从严”意味着对于腐败零容忍的态度,意味着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决心,意味着将反腐作为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重大工作来开展。后一项“从严”意味着党内制度必须起到严格的规约和指向作用,必须起到严肃的警示和防范作用。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制度建设要充分关注反腐败工作反映出来的某些漏洞,对此予以认真反思和准确填补;还要充分吸取反腐败工作中表现出的有效经验,对此予以制度化的提升。如果这两项工作达到目标,就会促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就会从核心向四周辐射般地发挥积极的示范效应,从而极大地推进国家治理。


  今天意义的人民福祉已经不同于历史上简单的温饱状态,而是包括极为丰富复杂的内容:既包括人民的权利和尊严,也包括人民的收入和消费,同时也涉及自由、安全、社会保障和精神生活等方面。“四个全面”的提出就是试图通过国家治理方式的调整和优化,增进正在发生一些变化的人民福祉。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多地关涉人民的收入和消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更多地关涉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涉及的内容较为全面且可能间接一些。对此,在党中央的相关文件中有着清晰表述,比如三中全会《决定》谈到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时指出:“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四中全会《决定》也指出:“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这都说明了这些重大治理举措的根本指向在于人民福祉。


  当代中国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四个全面”涵盖了其主体内容并指明了其主攻方向。这一工程的建设既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也需要全体人民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投入。其成果不仅惠及今天的每个国人,而且指向未来几代人的福祉。LW

《瞭望》2015年第6期


瞭望 OutlookWeekly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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