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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全覆盖——《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2018-03-13 专注深度医改的 中国医疗保险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王震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把基层医院和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也是近年来两会代表热议的话题。自2016年开展以来,作为“总理工程”的异地就医结算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很多异地长期居住、工作的参保人已经享受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但跨省异地就医解算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认为,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不仅要实现人群全覆盖,也要突破住院费用限制,考虑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的问题。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自2016年底启动以来,已实现所有省份、统筹地区和主要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包括异地退休、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工作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转诊转院人员在内的四类人群可以使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在人口流动频繁、就医选择面扩大的条件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实现,无疑极大方便了参保患者,提高了医疗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


但是,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推进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其中之一是联网的医疗机构主要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中。当然,从我国人口流动的趋势以及医疗资源的分布状况看,这也有一定的道理,毕竟大城市是人口的主要流入地,也是异地就医的主要流入地。特别是对于异地退休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以及转诊转院人员而言,他们主要居住在大城市,就医地也主要是大城市。

但是,仍然有一部分群体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需要加以关注,这就是日渐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以农民工为例,我国农民工总量近年来一直在2.5亿到2.7亿之间,其中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在1.6亿左右。这1.6亿农民工中只有4800万参加了就业地的职工医保,而其余接近1亿的农民工只能参加老家的新农合或居民医保,这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异地就医以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同时,对于举家迁移的农民工而言,他们的家属,特别是老人和儿童,囿于户籍制度的分割,也只能被老家的新农合或城居保覆盖,他们对异地就医及直接结算的需求也需要加以重视。而从农民工及其家属自身的特征来看,他们的主要就医地应该是打工和居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但从当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进展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没有作为一个重点,只有少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了全国联网结算平台。


笔者去年专门就农民工及其家属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到浙江进行了调查。不论在企业中访问农民工,还是社区中访问外来流动人口,他们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都很迫切。相比于他们的收入,往返老家报销医药费的成本过高,这直接导致他们虽然参加了医疗保险,但却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一些农民工及其家属生病后为了方便报销也只能返回老家医治。

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出“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把基层医院和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补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短板。


当然,在“全部纳入”的同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仍需要考虑的问题是门诊是否也纳入直接结算的范畴。从实地调查的情况看,对于异地工作的农民工群体、外来就业创业群体,包括异地退休和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他们的就医需求中门诊需求并不比住院低,甚至从频率上看更高,涉及到的垫支以及往返报销的间接成本更高,纳入直接结算的范围有其迫切性和必要性。


对于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仍有一些观点认为可能会对本地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从目前的情况看,并没有确切的数据表明直接结算会带来医疗费用的上涨。从制度设计上,这一点也无须担心,报销比例差异就是一个很成熟的控制异地就医费用的工具。


而从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服务市场来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实现无疑有利于打破区域性的医疗服务供方垄断,有利于实现医疗服务的标准化、透明化,矫正因为区域垄断带来的扭曲和资源浪费。从更高层面的意义上讲,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的实现,也是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服务平台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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