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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四川、浙江……多地着手开展17种抗癌药采购工作

专注深度医改→ 中国医疗保险 2021-03-07

医改北京论坛(第14期)

主题: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机制创新

时间:2018年10月19日

地点:江苏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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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杨梓


10月12日,国家医保局2018年抗癌药准入专项谈判结果公布第三天,据不完全统计,湖北、四川、浙江、广州、黑龙江等地已经着手落实国家医保局文件要求,开展17种谈判药的采购工作。

 

打响“第一枪”的是湖北和四川。


昨天,也就是10月11日,湖北省卫计委率先印发通知对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的采购作出安排。湖北规定,日前国家公布的17种抗癌药谈判结果中,涉及湖北省挂网目录共23个流水号,省交易系统将于本月12日前调整其挂网限价及类型。关于价格调整,与省级专项动态调整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执行,省级专项调整中暂停挂网的药品将恢复挂网资格。而对于17种抗癌药中未在湖北省挂网的,则可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开展新上市药品资质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入资质准入工作。

点击查看:湖北省《关于做好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采购工作的通知》

 

与湖北相同,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也于昨日发布通知,将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的抗癌药纳入省网上集中采购“国家谈判药品”类别范围,按照国家确定的支付标准作为采购价实行直接挂网采购,由各公立医院采购;未在平台录入信息的药品与企业,需先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10月17日中午12:00。

点击查看:四川省《关于立即启动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及至今日,浙江省、广州市、黑龙江省等几地纷纷出手。

 

浙江省明确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统一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省医保目录乙类药品范围,比国家医保局要求的时限提前1个月;同时要求做好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与国家谈判药品的政策衔接,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1日上线运行;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医保基金预算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在制定下一年度医保基金预算指标时综合考虑。

点击查看:浙江省《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等3部门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于今日发布了直接挂网采购的药品目录公式,其中不仅包含今年谈判成功的17个药品,还有去年谈判成功的36种药品、省谈判的1种药品与国家定点生产的2种药品共77个品规。

点击查看:《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直接挂网药品目录(201810)公示》


黑龙江省明确有关药品生产企业于10月15日(周一)--21日登录省药品集中采购网进行企业信息、药品及价格信息维护,已挂网成功产品无需重新报名、报价,将按照国家谈判价格进行统一调整;报名时需在地区价格黑龙江省价格处填报国家谈判价格,审核合格后,直接挂网。

点击查看:黑龙江省《关于做好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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