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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店小二”精神 提供“家门口”服务

医保行风建设专栏 中国医疗保险 2022-12-22


湖北省公安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应勇书记“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弘扬‘店小二’精神,强化服务意识”讲话要求,以全省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试点为契机,抢抓机遇,结合实际,克服困难,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建设,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找准“切入口”,政府主导“嵌入式”搭建经办站点

科学设置经办机构。县级设置医保服务中心、结算中心、信息中心3个经办机构。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优势和硬件基础,抓住医保服务与医疗服务不可分隔这个属性,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嵌入式”设立乡镇医保工作站和村医保便民服务室,拓展医保经办服务触角,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县级兜底”医保服务格局。


规范建设经办场所。按照国家医保经办大厅设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公安县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建设服务场所规范》,规范工作台账和工作制度,将服务设施统一标准化,让医保服务机构形象立体化。目前,全县16个乡镇医保工作站,269个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室已全部按标准建设到位。


二、运用“叠加法”,整合力量“多维度”配齐经办队伍

高标准配齐队伍。县级将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优质力量安排到一线窗口,推行“综合柜员制”。乡镇一级采取“1+1+N”模式,由县医保局选派1名中层干部兼任站长,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乡镇卫生院安排数名专职工作人员。村级医保便民服务室将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整体吸纳,负责业务受理及帮代办。


多维度保障待遇。县级经办人员由县财政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保障,下派工作站人员由县财政以购买服务方式全额保障,工作站其他人员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保障;村便民服务室以基本公卫、财政工资、运行费、基药补助等财政拨款加上一般诊疗费收入予以保障。经过轮训,52名县级、64名乡镇、430名村级医保经办人员已全部正常履职。

三、用好“新阵地”,减政放权“最大化”下放经办事项

经办事项能放尽放。县级配备3个中心,分设10个股室,经办所有医保服务事项。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10个直接经办和帮代办事项(今年拟增加到19个)延伸到镇村两级,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通过下放业务事项,参保群众对对医保经办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年度内各类信访同比下降23%。2021年以来,285家医保服务站(室)帮代办医保服务 72844件次,修正和完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础信息525899条。


经办服务成效明显。医保服务站(室)建立以来,“两病”待遇保障全面落实,享受待遇人数从2020年的381人增加到2021年的3.73万人,待遇保障支出从6.05万元增长到274.25万元。分级诊疗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享受住院待遇人次逐年下降,相比2019年下降达4.99%。转外就医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较2019年,转外就医人次增长幅度下降42个百分点,转外就医费用增长幅度下降36个百分点。


四、力促“优服务”,刀刃向内“全方位”开展考核评价

分层分类进行考核评价。为确保提高医保服务质效,分层分类制定了五项考核方案。乡镇医保工作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考核参保率、住院率、服务情况等重点指标,考核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质量保证金返还相挂钩。下派人员考核业务办件量、差错率、工作进度等,与年度绩效发放相挂钩。通过考核联动、结果互用、奖优罚劣,实现医保、医疗业务考核全覆盖、服务全提升。


刀刃向内开展内控内审。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维护基金安全,多次对意外伤害、医疗救助、零星报销等医保业务开展内控内审工作,切实加强医保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强化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意识,维护基金安全完整。

来源 | 湖北省公安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 | 符媚茹 买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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