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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如何利用个案进行舆情引导

李青鹰 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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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个案舆情引导过程中,检察机关的作用举足轻重。通过梳理一段时间以来的典型案例,有几点值得肯定:

高层表态体现司法担当

积极回应与民意良性互动


针对引发“现象级”关注的热点个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表态发声主动回应民意关切,充分展现司法理性、责任和担当,提升了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以切实举措促成了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山东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引爆舆论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宣布派员赴山东对该案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媒体反映的警察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接着,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表示已抽调公诉精干力量全面审查案件。该案二审开庭后次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动发布案件有关问题的答记者问,详细说明了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情况,获赞“是一次法治框架下极其理性地对有关法院审理于欢案所欠的‘法治债务’的成功追讨”。

江苏昆山“8·27”砍人案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指导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同步通过答记者问表示,近几年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起因虽是几起孤立的个案,反映的却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普遍诉求,指导案例的初衷正是为了回应群众的期盼。



及时介入彰显重视态度

联动发声满足舆论关切


部分热点个案引发舆论聚焦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适时满足舆论对第三方客观与专业的期待,对平抑舆论场上的不安情绪、推动舆情正面演化、增强官方发布的舆论认可度效果显著。

上海“6·28”浦北路持刀伤人案发生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与警方合力发声,于4小时内表态提前介入该案,次日又再次通报已依法批准逮捕嫌犯,有效助力舆情消除。

湖南衡东“9·12”恶性案件中,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第一时间转发当地政府宣传部门关于案情的通报,并表示提前介入,后又动态公开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的进展,在安抚舆论情绪、抑制谣言传播、促进舆情平息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浙江乐清儿童“失联”案中,针对涉事母亲制造虚假警情消费公众爱心引发众怒,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同样连续发布提前介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等举措,与当地警方共同联手对严重透支社会诚信的恶劣行径做出了警示,有力激浊扬清、助推良善社会风气的形成。



主动释法消解个案“迷雾”

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


检察机关舆论引导工作值得肯定之处,还在于其高度重视释法工作,积极以答记者问、媒体受访等形式进行明法释理,在廓清舆论、凝聚法治共识上不断发力。

电影《我不是药神》轰动后,主人公原型陆勇及其经历的真实案件受到关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借此时机,主动通过双微公开《对陆勇不起诉决定书》和《关于对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对当年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其中“如果认定陆勇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等具有司法温度的表述,受到一致好评,微博话题#我不是药神原型#阅读量更是突破1亿次,讨论量超过2万次。

江苏昆山“8·27”街头砍人案中,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推出文章《为什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以专业、翔实的法律解读对案件性质的相关争议点逐条予以分析,其后昆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联同昆山市公安局负责人等出镜央视《法治在线》栏目,再次详解为何认定案件性质为正当防卫,引发众多点赞。

此外,福建福州赵宇案、河北涞源反杀案中,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保定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也分别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对认定当事人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进行全面阐述,充分发挥了热点个案的典型示范意义,同样赢得舆论认可和赞誉。



(作者: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舆情分析师  李青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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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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