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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合肥发布第17号通告!

合肥日报 2022-05-28

合肥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行业

纾困政策的通告

 

合防〔2022〕17号

 

一、给予运输生产物资驾驶员补贴。给予运输重点企业生产物资的驾驶员每人每天300元补贴;给予执行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驾驶员隔离期间每人每天500元误工补贴,车辆隔离停运期间每辆每天500元停运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


二、给予货运企业防疫补贴。给予承担重点企业生产物资运输的货运企业在员工核酸检测、防护设施采购等支出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


三、给予入境非冷链货物航班防疫补贴。给予承担合肥新桥机场入境非冷链货物航班防疫保障的物流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投入的物资、消杀、人力、设备、封闭管理等支出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给予“陆改水”企业补贴。给予开展“合肥-宁波”“陆改水”业务的外贸企业或代理每标箱300元补贴。给予承担重点企业生产物资“陆改水”集装箱运输的企业或代理每内贸标箱300元补贴,从上海港调运至合肥港的每外贸标箱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增加200元空箱补贴,加开的合沪(含太仓)外贸直航班轮每航次1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物流运输行业给予以上政策支持,执行期暂定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视疫情防控形势适当延长,本政策与其他市级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政策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负责执行并解释。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通告(合集)



16

合肥市关于依法严处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通告

15

合肥市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14

合肥市关于调整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通告

13

合肥市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12

合肥市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11

合肥市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10

合肥市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9

合肥市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8

合肥市党政领导包保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7

合肥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6

关于做好合肥市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5

合肥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4

合肥市进一步强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3

合肥市进一步强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

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1

关于开展合肥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工作的通告




来源 |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发 | 全媒体编辑 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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