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被除名!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半月谈 2023-08-28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7月20日消息

河北文安县一青年

入伍后拒服兵役

受5项处罚

具体通报如下↓↓

  刘伟业,男,汉族,文安县大留镇镇人,2002年10月出生,2023年3月从文安县应征入伍,服役于武警某部队。
  该同志自入伍以来,多次以胸痛为由逃避训练,经部队体系医院检查,各项指标均正常后,又以自身心理抑郁伴有自杀念头为由,向部队骨干反映无法适应部队学习、训练、管理、生活,请求作退兵处理。经部队、县征兵办、乡镇干部、家长多次做思想工作均无效果。4月25日武警某部队对刘伟业作出除名处分。
  刘伟业拒服兵役的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为惩戒本人、警示他人,对刘伟业拒服兵役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取消个人和家庭优待,并按照当年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2倍标准,处以经济处罚62550元;
  2.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录用为辖区范围内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3.自2023年6月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入学、升学、复学等手续和参加成人教育考试;
  4.公安机关在其户籍系统“兵役状况”栏永久标注“拒服兵役”字样,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
  5.作为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其拒服兵役行为。
文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23年6月15日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文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责编:郭艳慧

校对:秦黛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