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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含调剂)办法

考博之路 2021-09-1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含调剂)办法通知如下:


01复试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1.科学有效,全面考查。

坚持能力、素质、知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并重,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2.公平公正,成绩量化。

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可量化的考核内容须有量化结果,其它不可量化部分应有明确结论。

3.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要求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分类复试、各有侧重。

对专业学位的博士考生,复试根据培养目标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工程实践经验和研发能力的考查。


02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学院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组织成立面试小组以及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复试工作的全面监督,受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03确定复试名单

各学院根据本科推免直博生(已完成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通过和公开招考生源情况,结合本学院招生计划数,统筹考虑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公开招考考生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1.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允许调剂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2.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生源调剂须在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录取完成后方可进行,并遵循以下要求:

(1)报考本学科(专业)的所有合格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 需接收调剂生的专业由学院拟定接收调剂生的条件和办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符合条件考生报名。

(3)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剂接收专业学科的复试条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即调出专业)与调入学科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4)拟跨学院调剂复试的,须经报考学院和调剂接收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报招生工作办公室核准。

(5)申请考核制考生参加跨学院调剂,需满足调入学院申请考核制的基本要求,同时还需调入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审查同意。

(6)工程博士生源不足的学院可接收学术学位专业未录取考生调剂,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招生领域相关,且符合调剂接收学院对应工程博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硕博连读考生不得录取为工程博士)。

3.“少高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等国家专项招生计划实行等额复试,“思政骨干计划”实行差额复试。


04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硕博连读考生须持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不收取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硕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须提供其他报名材料如英语、项目、获奖等各类证明材料所有原件。

考生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除本校2019届应届毕业硕士生,硕博连读生,以及不住校的定向就业考生外,其他考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05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可分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等部分。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的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它的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博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具体由各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形式由学院自定,学校不作统一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增加政治理论考察环节,同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的考核,考核内容、形式由学院自定。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察及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与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同时进行,也可单独组织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5-10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10-20%。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生一般需准备PPT,PPT 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等。每位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复试内容和形式以各学院复试方案发布内容为准)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设立考生候考区,未测试的考生集中在候考区等待。测试结束的考生立即离开考试区域。测试前集中保管所有评委和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


06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a+面试成绩×b+外语听说能力成绩×c(注:a+b+c=100%,笔试成绩权重a可以为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权重c为10-20%)。

2.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四舍五入取整数后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100%-初试权重)(注:初试成绩权重为0~50%,具体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等多种生源并存的专业,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二)录取原则

1.按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是否进入待录取名单。各学院按专业招生计划100-120%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制定),确定进入双向选择待录取考生名单。在比例范围内,如出现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学院事先制定的规则,确定是否进入待录取名单。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仅作为考生进入待录取名单的排序依据,可不作为拟录取的唯一依据)。

2.在招生计划范围内,进入待录取名单但经双向选择无法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3.待录取考生充足,经双向选择无法录取到考生的导师,导师需退出招生计划,由学院重新分配。获取到招生计划的导师在剩余生源中继续双向选择录取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4.待录取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必须完成所有待录取考生拟录取程序,剩余招生计划方可进行调剂。

5.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资格,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复试,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6.对于学术学位博士生,定向就业类别(在职委培)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学院招生总计划的10%(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学院原则上不超过5%)。凡有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在读的导师,当年不得录取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生;录取过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的导师,从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当年起,四年内不允许招收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少高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援疆计划”等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不受此限。

7.各学院可以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07复试录取监督和复议

1.实行学院招生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程序公平和结果公正全面负责。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原则、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问责追责,绝不姑息。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的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办公室联合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复试工作督导巡查小组,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导;学院监督小组对本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规章、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实行复试信息公开制度

各学院复试复试录取方案、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确保准确无误后应及时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实行复议制度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规定期限内进行申诉,受理部门须及时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及时予以反馈。


08工作进程

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各学院陆续组织实施,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各学院复试方案等信息。各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由考生本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再给考生邮寄纸质的复试通知书。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2019年博士生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

020-87113401

信访电话

020-8711340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0195(学校纪监办公室)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点击“http://admission.scut.edu.cn/2019/0515/c17700a318231/page.htm”可查看官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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