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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老鼠尾巴”!山东龙大美食通报鉴定结果
“龙大火腿吃出‘老鼠尾巴’状异物”事件近日引起广泛关注,3月3日晚,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情况说明。
经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对涉事火腿中“异物”外观鉴定,“异物”为无骨骼结构的中空管状,管腔外径约2.5mm、内径约1mm。鉴定意见为,不属于动物尾巴,高度疑似为动物血管。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涉事火腿“异物”进行鼠源性、鸡源性、猪源性成分鉴定,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鼠成分,检出鸡成分、检出猪源性成分。依据权威机构检测结果,排除涉事火腿“异物”为老鼠尾巴。
全文如下:
3月1日,山东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异物已被送检,目前暂未有具体结果。
记者通过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获悉,公司前身创办于1996年,目前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食品业务、屠宰业务和养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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