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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假冒伪劣”,性质尤其恶劣!

2017-03-15 八一青春方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马上又要到了。每年这段时间,各地消费者及有关部门都要举行多种活动,揭露打击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尤以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影响最大,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在大家高度关注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社会上还有一种“假冒伪劣”性质更恶劣,对社会秩序、诚信和法制建设有很大的破坏性,对军队和军人形象更是严重损害。这种“假冒伪劣”就是假冒军人招摇撞骗。

对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高度关注,依法严厉打击。

近些年来,一些不法人员为谋求一己之私,抱着虚荣、炫耀、诈骗等心理,利用人们对军人极大的信任感、天然的亲近感,假冒军人招摇过市甚至骗财、骗物、骗色、骗感情。在各地相继破获的相关案件中,有假冒军人求婚骗钱的,有戴着“大校”“上校”军衔携带“中央密令”公然“劫狱”的,有假冒联合国维和部队官员行骗的,有以能够帮他人考军校、当兵为名谋取钱财的,有打着部队旗号兜售伪劣商品的,有挂着军人招牌与他人签订合同、招兵、招工的......

除了这些现实生活中的“假冒伪劣”,在互联网上的假冒军人招摇撞骗,因为一定程度上的虚拟性、隐蔽性,查处起来相对困难。而又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传播起来更加快捷,对军队和军人形象造成的损害更加巨大。比如,有的自称“模特”“演艺人员”的人为搏出位,在网上晒不雅军装照引来大量围观;有的号称军委机关干部乱着军装在微博、微信上四处招摇引发关注;有的穿着军装,自称军人在直播平台上胡说八道、言行出位,吸引粉丝和打赏,乃至发展到线下诈骗;甚至有某种特殊癖好的人违法身穿军装,拍摄一些不健康的照片、视频在网上传播,等等。从前几年自曝开豪车、生活奢侈,号称“美的惊动了党”的“刘园园”,到自称“女人如花,军中奇葩”、27岁就拥有副师级上校军衔的“总参一姐”“任婕”,再到前些日被揭露假冒军委机关干部的“韩玲”,都影响恶劣。

军装是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是军人身份的重要标志,是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在网上乱着军装假冒军人的这些行为,不仅为社会道德所不允许,而且违反了军队条令条例和社会治安管理法规,严重损害了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有的甚至已经构成了《刑法》规定的假冒军人招摇撞骗罪。

这些假冒军人,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国防利益,严重败坏了人民军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正义之师的形象。文明是军队的名片,而这些网络上的假冒军人,却为了个人出名捞利和其他目的,怎么吸引眼球怎么来,怎么惊世骇俗怎么来,丝毫不顾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极易引发轰动炒作效应。他们的出格言行被大量围观后,往往会引来众多不明真相的网民对整支军队和全体军人进行否定性评价甚至攻击谩骂,严重损害军队和军人声誉。更有甚者,这些人的恶行还会打击受骗当事人和旁观者对军人的信任感,割裂军人和老百姓亲密无间的鱼水关系。

《刑法》第372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违法必究,让假冒军人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才会更好地形成惩处、震慑和警示效应。


3·15到来之际,再次严正警告那些在网上假冒军人招摇撞骗的“假冒伪劣”者:提高法纪意识和国防观念,切莫心存侥幸假冒军人谋取非法利益,“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军队对军人上网及军人在网上的言行有着严格的纪律约束。那些在网上私自乱发自己的“军装照”、到处吹嘘自己是军人、军容不整举止不雅,甚至以军人的名义公开征婚交友、骗人钱财的,基本都是“假冒伪劣”;哪怕有极个别不是“假冒伪劣”,也是违反了部队的条令条例和相关法规。广大网友一旦在网上发现这些人或账号,请向军地有关部门举报,也可给“钧正平工作室”留言。万一被这些“假冒伪劣”骗了,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作者:书香 杨玉国;

来源:钧正平工作室;


本期编辑  :徐旸、李露、郭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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