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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华人基督徒,烧死婴儿:无恶不作的民族

沈默克 七使2022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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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食人俗是远古所有人的共同习俗。我可以明确回答:并非如此。远古固然很多民族食人,甚至到上世纪还保留着食人俗,但也有些民族从古至今都拒绝食人。


我们先来说说食人的民族


分子人类学有个理论“走出非洲”,说第一批人类利用独木舟和木筏沿着海岸线离开非洲,先去了澳洲、印度洋、南洋,再从东南亚北上,进入东亚。第二批人类离开非洲走的是陆路,从非洲经过西奈半岛直接到黎凡特中东,再一路北上,在北温带地区留下了许多细石器遗址,最后在中亚阿富汗附近地区分道扬镳,一支翻越兴都库什山脉进入印度,一支穿过天山走廊进入东亚,一支向西去了欧洲。


按照上述理论,那么第一批人就是不折不扣的食人族。因为他们足迹所到之处,从非洲-澳洲-新几内亚-新西兰-玻里尼西亞-美拉尼西亚-印尼-马来亚-菲律宾-越南-印度-东亚大陆-北美洲-中美洲-南美洲……无不留下绵延数万年的食人传统


而第二批沿中亚-欧亚草原-天山走廊进入东亚、欧洲、美洲的人同样也是食人族。他们在南亚、东亚、东南亚与第一批人相遇,那叫“金风玉露喜相逢”,你吃我、我吃你,吃得不亦乐乎。在印度,第二批人几乎把第一批人赶尽杀绝。而在南洋,第一批人绝地反击,把第二批人吃得干干净净。


但在欧亚草原上,第二批人中的某些民族似乎获得天启,冥冥中被善神所点化,彻底摒弃了食人和人祭的陋习,并在迁移的过程中强力传播他们全新的信仰观念,德泽教化了诸大陆的食人生番,种下文明的火种。


天启民族迁移到欧洲的过程似乎非常顺利。所以,新石器时代,整个欧洲仅有两例疑似食人的考古证据。第一例是法国阿尔萨斯地区Bergheim村一个6000年前的坑里,有疑似被杀殉的几具残骸。第二例是德国莱法州Herxheim村发现五百多具被破坏的骨骼,有专家认为他们被屠宰食掉,但更多专家认为这更可能是死后碎骨迁葬的古俗。而旧石器时代的欧洲,与东亚和南亚一样,食人陋俗的考古遗存层出不穷。


但他们在南亚和东亚都遭遇到食人族的强力阻击。在东亚,拒绝食人的彩陶文化带,败于食人的东夷黑陶文化带。夏民族败于以人祭为荣的商民族。周民族败于以40万人尸体筑京观的秦民族。进入南亚的雅利安人,在北印度与那迦食人族缠斗,在南印度则受制于达罗毗荼人。


总体而言,这是欧亚马车文化与环太平洋文化的冲突、对抗,持续了数千年之久。


从非洲、南亚、东南亚、大洋洲、密克罗尼亚、澳洲、美洲……这一大圈上的猎头-血祭-食人行为都属于后世所称的环太平洋文化带。凌纯声先生对环太平洋文化的各个民族,有许多特征归纳,如石钺、石匕、嚼酒、铜鼓、祖柱、洗骨葬等等。但,其它特征都没有猎头-食人来得鲜明。


以下,我们尽力为读者呈现食人族及其后裔的“流动人肉盛宴“,并清晰还原食人路线图。


1、非洲


“走出非洲”论认为,现代人最初居住地是非洲,那么在非洲理应遗留着食人族的传统。事实也正是如此。英国籍刚果自由邦部队军官西德尼·欣德上尉在书里写道:

刚果盆地几乎所有的部落都是或曾经是食人族;其中一些部落日益嗜好食。原来不食人的种族,由于与邻居的交往,也学会了食人肉。他们更喜欢人肉而不是其他任何食物,我对此毫不怀疑。”——Sidney Langford Hinde,1897 年

西德尼·欣德因推翻臭名昭著的非洲阿拉伯奴隶贩子Tippu Tip一事出力甚巨而备受赞誉,他的叙事相当可靠。


在尼日利亚一直流传着古老的食人山药宴故事。

因索凡山距克罗斯河内陆约两天路程……每年年底,到了挖山药的时候,都会举行一场大戏,叫做新山药宴。在这个节日,总是有一场大型人祭,一天就杀了五十个奴隶。这些奴隶被一排排绑在树上,周围人们敲打着鼓;然后一个强壮的男人拿着一把锋利的大砍刀,砍下了他们的头。这样做是为了冷却新山药,这样它们就不会伤害人们的胃。在做出这种牺牲之前,国内没有人会吃新的山药……奴隶都被杀死后,生火被点燃,尸体被放在火上烧掉头发。然后收集了一些车前草叶放在地上,将被切成碎片的尸体放在车前草叶上。山药去皮后,放入大锅中,加入水、油、胡椒和盐。然后把切好的尸体放在上面,锅里盖上其他陶罐,煮一个小时。国王召集了众民,宣布新山药宴开始,歌舞三天三夜,期间消耗大量的棕榈酒,所有尸体和山药被人民吃掉。头颅分给国王,他吃完后,把头骨和一些新山药放在JU JU(非洲的神坛)前,以便下一个季节有好收成。这些土人在新山药宴上吃过奴隶的尸体,但在一年中剩下的时间里,他们不吃人肉。——《来自尼日利亚南部的民间故事》,Elphinstone Dayrell,1901


1873年非洲黄金海岸的JU JU 房,放置了许多人头骨


从16世纪到20世纪末,西非的塞拉利昂、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和尼日利亚,一直有秘密食人社团横行。20世纪初,有个叫“豹子会”的组织,身披豹皮,专门在路上劫杀行旅,将受害者的尸体切块分食。在尼日利亚克罗斯河谷,这种食人俗延续到了1989年,Mbang等四人被控吃掉了一名士兵。针对Mbang案,2009年尼日利亚首席大法官叹道:“本案的事实是今天尼日利亚仍然存在食人行为,这是对我们文明水平的可悲注脚。”另一名法官评论道:“截至 1989年,被告人在尼日利亚克罗斯河州,随意吃人肉作零食。”


要说到非洲的食人和血祭,就不得不说到迦太基。公元前九世纪,腓尼基人在北非突尼斯建立了殖民国家迦太基,同时也带去了他们祖传的陀斐特和邪神巴力·哈蒙。


陀斐特(Tophet)在《旧约》里就被多次提及,是设在欣嫩子谷的祭坛,迦南人和犹太人在祭坛上烧死婴孩和儿童献祭给邪神摩洛(Moloch),耶利米书则指出这个摩洛实际就是巴力(Baal)。所谓巴力,就是闪米特人宗教里对“伟大的神”的尊称和统称,在西北闪米特语里对应“埃尔”亦即El。在希伯来语《旧约》里,耶和华就自称El。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
——《旧约·创世纪》17章1节神又对他(雅各)说,我是全能的神。你要生养众多,将来有一族和多国的民从你而生,又有君王从你而出。
——同上书35章11节


这里耶和华自称的“全能的神”,希伯来原文都是 El Shaddai ,音译为埃尔·沙代。Shaddai 没有准确的翻译,可能是山、荒野、毁灭者等意思。El 就是“伟大的神”之意,等同巴力。El 的复数形式 Elohim,在旧约里作为最高神的尊称出现了2500次。


“献给摩洛”,Charles Foster  1897 年


公元前15世纪石碑“巴力与雷霆”


巴力·哈蒙(Baʿal Hammon)是有公羊角的邪神,所以又被称为Baʿal Karnaim (两角之王,“Lord of the Two Horns”),是迦太基人的众神之王。在古希腊、古罗马作家笔下,迦太基是一个沉迷于人祭的种族。


公元前3世纪,亚历山大东征时随行的历史学家克莱塔卡斯(Cleitarchus)曾写道:

腓尼基人,尤其是迦太基人,崇拜克洛诺斯;如果他们想做成什么大事,就会拿自己孩子向神许愿,如果成功了就必须真正献祭给神。那里有一尊克洛诺斯的直立青铜雕像,它张开双臂,手掌朝上,将婴孩捧在青铜火盆上方。当火焰烧到身体时,受害者四肢僵硬,紧绷的嘴巴几乎像在笑,直到最后一次痉挛后,孩子掉进了火盆里。

克莱塔卡斯所说的“克洛诺斯”,实际上指的就是巴力·哈蒙。按照传统,迦太基人应该把自己的孩子烧死,祭献给巴力·哈蒙及其妻亚斯她录(Astaroth),但后来他们多购买小奴隶养大,鱼目混珠充当人牲。


根据希腊历史学家狄奥多罗斯·西格斯(Diodorus Siculus)的记载,公元前310年,叙拉古僭主阿加托克勒斯(Agathocles)率大军包围了迦太基,城里人吓得要死,认为是自己鱼目混珠的不虔敬行为激怒了神,于是贵族们挑选了自己最珍爱的两百个孩子,其他阶层人士也选出了三百个自己孩子,放在巴力·哈蒙的青铜像上,活活烧死。


这种人祭形式,就是旧约里说的“陀斐特”。


上世纪初以来,白左学派一直否定迦太基的陀斐特人祭,说那是罗马人的污蔑。但考古发现对白左进行了否定之否定。西地中海的各个腓尼基遗址中,掘出了大量骨灰瓮,装着人类婴儿与羔羊的烧焦遗骸,还混有牛、猪、鱼、鸟、鹿等动物的残骸。葬处还树立石碑,建有小房子。在迦太基的70名婴儿样本中,37%为男婴,54%为女婴。羔羊通常在一到三个月大之间,婴儿有些只有几周大。骨头碎片经受了不均匀的温度,显然在露天火堆上烧了几个小时以上。有时还会混入其他婴儿或羔羊的骨头,这表明多个婴儿与羔羊在同一个柴堆上被焚烧。碑上还刻了字,某人某时对神献祭,祈望神听到他的祷告云云。


考古发现的迦太基“陀斐特”,这些石碑下埋着被焚毁的婴儿和羔羊残骸


压倒性的考古证据证实,希腊罗马时代的记载是完全无误的,迦太基和腓尼基人确实以极其残酷的方式烧死婴儿,献祭给邪神。而且,从婴儿与羊羔及其他动物一起烧祭的现象,迦太基的【人祭】应该刚从更古老的【食人-祭神】脱离出来不久。




2、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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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神奇,人类离开非洲后,第一批到达的地点,竟然是几千公里外的澳洲。反正考古学家和分子人类学家是这么说的。2017年《自然》杂志发表论文称,人类大约在6.5万年前首次抵达澳大利亚北部阿纳姆地的岩洞Madjedbebe。这个年代比东南亚的现代人遗址要早。


澳洲土著典型形象


澳洲的猎头和食人俗,从几万年前一直保留到上个世纪。


英国著名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A.C.海顿(Alfred Cort Haddon)1898年率领探险队远征澳洲昆士兰州对开托雷斯海峡时,发现了大量的土著猎头民族。在《南洋猎头民族考察记》中他记述墨累群岛(Murray Islands)上生番的猎头行为:

一次打仗以后,若干男人就带着弓箭和石棒——尤其是要带弓箭——来到这里……涂着红色和穿着舞裙的两个人……这两个人当中的一人戴着假面,右手拿着一条石棒,左手提着一个血淋淋的斩下的人头。别一个人则托着系有人的下颚骨的那条绳。

1834年,英属印度的一艘商船查尔斯·伊顿( Charles Eaton )号驶过托雷斯海峡时触礁沉没,幸存者乘木筏漂流到附近一个小岛,结果被上面的生番全部杀死,头颅砍下来用于祭祀仪式。1836年,救援人员在小岛上发现了一个大型祭祀面具,由海龟壳制成,周围环绕着无数头骨,其中 17 个被确定属于查尔斯·伊顿号的船员和乘客。该岛由此得名“骷髅岛”。


在澳洲托雷斯海峡群岛发现的食人族恐怖祭祀面具


澳洲墨累岛猎头族生番照片,1914 年拍摄


A.C.海顿的名著《南洋猎头民族考察记》


《南洋猎头民族考察记》:澳洲生番在房屋中悬挂人头的照片


准确说,上述这些猎头生番属于“托雷斯海峡岛民”,虽然地理上归属澳洲,但在人种上归于巴布亚,而非“澳大利亚土著”。


至于在澳洲大陆上的“澳大利亚土著”(Aboriginal Australians),他们不但猎头,还吃人肉。不过,他们吃的不是外人,而是自己人。准确说,是他们亲戚的死尸。


据记载,在昆士兰州卡奔塔利亚湾、金伯利北部以及南澳大利亚东北的生番部落中,安葬仪式上要把族人的大部分尸体吃掉 。而在阿纳姆地西部的利物浦河地区,死者则只有一小部分尸体被吃掉,而且只被亲戚吃掉。吉尔本群岛和附近大陆的“孟族”(The Maung people)会把死者的尸体切成一块块,由亲属吃掉。剩下不可食用的器官则放进土坑里,点火烧掉。


在昆士兰州中西北部的生番部落,死胎或早夭孩子的尸体由父母和兄弟姐妹吃掉。据观察者记录,在 彭尼法瑟河(Pennefather river)上,一名男子尸体的脚底和大腿前部的肉在灰烬中烘烤,切成小块后,由他姐姐的儿子们慢慢吃掉(Roth,1907 年)。在布里斯班地区,巫医用火烧掉一具尸体的体毛,但胡须头发不予烧焦,其他 3 个巫医用石刀剥皮,去掉手指、脚趾、耳朵等,取出内脏后再将尸体切碎,烤熟食用。最后将皮肤和骨骼放置在空心树中完成“葬礼”。(M. H. Monroe,2013,Australia: The Land Where Time Began;R. M & CH Berndt, 1964 , The World of the First Australians , Ure Smith Pty Ltd,


英文维基词条“大洋洲(太平洋岛屿和澳大利亚)人群中的 Y-DNA 单倍群”里,列出了澳洲土著的几种典型Y单倍群。在一次土著检测中,C1占比60.2%,K*(K-M9)占比22.2%。在另一次检测中,S-B254占比40.9%。S-B254是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地食人族最常见的单倍群。澳洲阿纳姆地人的单倍群C1占比53.3%。



我们知道,蒙古人的主要单倍群是C3,满族,哈萨克斯坦等东夷后裔C系非常多,此外成吉思汗黄金家族一说是O3(李辉的扯淡讲座),另一说是C3(Tatiana Zerjal , 1 Yali Xue , 1,2 Giorgio Bertorelle等,2003,《美国人类遗传学杂志》)。C1和C3都是C*的“儿子”。因此,C3蒙古人是澳洲古代生番C*的儿子,与全身黧黑、食尸猎头的C1澳洲现代生番,是亲兄弟。



3、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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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史前生番第一站到了澳洲,那么第二站就到了南亚-印度次大陆。C*(C-M130)被称为“海上移民”,驾着独木舟,吃着贝壳,沿海岸线一路到达印度。


在印度洋和东南亚,“海上移民”先来,同样是食人族的D系和O系后到,有些小冲突,但大体相处融洽。反正消灭不了对方,彼此互相提供点人肉蛋白质得了。就这样在吃来吃去之中,快活度过了两三万年。


然后,第二批沿陆路离开非洲的人类一支穿越欧亚草原,翻过兴都库什山脉,进入印度。这支最早到达次大陆的欧亚狩猎者部落被称为“印度部落”,他们的Y-单倍群是L-M20,在今天南印度的占比超过50%。据Spencer Wells说,印度部落L-M20屠杀了海上移民C-M130,占有了他们的女人,使得海上移民的男性人口数量被最小化,其Y-单倍群在印度南部出现的频率仅占5%,越往北就越低。(斯宾塞·韦尔斯,The Journey of Man: A Genetic Odyssey



印度部落L屠杀了海上移民C,在两三万年时间里与接踵而至的H、J混合,逐渐共同创造了摩亨佐-达罗和哈拉帕文化。这个混合体被称为达罗毗荼人,亦即今天的泰米尔语民族。他们亦绝非善男信女。


达罗毗荼人里有一支叫孔德人(khonds),到19世纪还动辄就杀人祭神。孔德人崇拜大地女神塔尼盆奴(Tari Pennu),发明了“以血养土”的人祭法。人牲是从别的村庄买来的儿童,或者是晚上绑架来的行人。由祭司率先动手,村民一拥而上纷纷从人牲割下一片片肉,直到剩下头、肠子和骨头。他们拿着肉块赶回各自的田地掩埋,认为这样会使土地肥沃。人牲被称为“默利亚”(Meriah)。(详见Russell, Robert Vane;Lalrameng K Gangte等人


接着说海上移民C在印度次大陆虽然被灭族了,但它和D系和O系亲家在海岸线外的离岛——孟加拉湾印度大陆以东的两个岛屿群——安达曼群岛和尼科巴群岛——还是活得挺滋润的。


O系亲家另有一支那迦人,在印度东北部山区与缅甸接壤的密林里生存。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一直维持着猎头的传统。



上图就是印度那迦人。他们人口有三百多万,Y-单倍群与缅甸那迦人一样,绝大部分是O3。看他们的长相,像不像“汉族”?为何他们是O3,读这篇旧文就清楚了——🔗《别认错爹了:这不是汉族基因,是食人族基因!

【按】 楚辞·招魂:“南方不可以止些。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雕题”,是在额头上刺青。“黑齿”,是涂黑牙齿。楚辞这句意思是,在楚国南方有在额头上刺青、涂黑牙齿的食人族,他们用人肉祭神,连人的骨头都剁成酱啊!印度-缅甸的那迦人正有在脸上、额头上刺青的习俗:少年男子第一次成功猎头后,才有资格“雕题”,在额头上刺青。无独有偶,中国云南独龙江流域河谷,生活着7000余名独龙族人,所有女子必须“雕题”文面。那迦人与独龙族一样,父系Y单倍群100%都是O3。换言之,古代横行于楚国南方,“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的食人部落,极有可能就是那迦人和独龙族的祖先。

那伽(nāgá)一词原意是“眼镜蛇”,也泛指“蛇”,亦即后来佛教神话天龙八部里的“龙众”。以“蛇”一词指称那伽人,因为这个民族信奉蛇神。那伽族又名达萨人,就是《梨俱吠陀》里记载的dāsa,意即“雅利安人之敌”。在3500年前的吠陀时代,他们曾与第四波进入印度的雅利安人殊死作战。


2019年印度孟买电影节上映一部纪录片《那迦人最后的猎头》(Last Headhunters of the Nagas)。导演采访了五个八九十岁的老那伽人,他们面对镜头回忆50年前拿刀砍人头献祭的场景。


那迦人用来砍头的刀



他们结成猎头小队,乘人不备,冲入邻村杀人放火。“我们杀死了挡在我们路上的任何人,无论是婴儿还是成年人” ,那伽老生番兴高采烈地说。只有一些女人没被杀,却被掳走做奴隶。纪录片里有一个哭泣的老妇人,头发剪得很短,似乎就是奴隶幸存者。


那伽生番和摆满人头的架子


男生番们带回人头后,女生番会献上米酒,将人头浸在沸水里煮熟,剥下皮肉,头骨供在石台上。不但少年雕题纹身需要猎头,男生番结婚前也需要猎头。


在政府与基督教传教士的双重压力下,上世纪五十年代那迦生番才逐渐停止了猎头行为。据报道,他们最后一次猎头出草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


讲完印缅边境大山密林里的O系猎头生番,回头再说说更古老的C系和D系生番。达罗毗荼人几乎把他们灭绝,余部赶到了印度洋孟加拉湾的安达曼、尼科巴群岛(距海岸线约150公里)上,几万年来他们都在那里过着杀人食肉的勾当。由于这两个群岛在印度次大陆和东南亚之间,是“海上丝绸之路”必经之处,很多旅行家和商人对C系和D系安达曼生番的恶行早就有所记载。


如义净在《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中记载,僧人玄逵在公元671年(唐高宗咸亨二年)经海路去天竺求法,“從羯荼北行十日餘,至裸人國。……彼見舶至,爭乘小艇,有盈百數,皆將椰子、芭蕉及藤竹器來求市易。……若不共交易,便放毒箭,一中之者,無復再生。”将C、D系安达曼生番的蛮不讲理描画得跃然纸上——不跟他们交易就射来毒箭,中者毙命。羯荼,即今天马来亚西岸吉打州,船只北行十日,就是孟加拉湾尼科巴、安达曼群岛的位置。


唐代僧人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八一《昆仑语》条云:“上音昆,下音仑。时俗语便,亦曰骨论。南海洲岛中夷人也。甚黑,裸形……国无礼义,抄劫为活,爱啖食人,如罗刹、恶鬼之类也。”就直接指出东南亚和南亚这批C、D系生番喜吃人肉。


唐宋时文献所说的“昆仑”不是指的西方神话中心昆仑山,而是东南亚的“南海诸国”(《旧唐书》卷一九七《林邑传》记:“自林邑(今越南中南部——引者)以南,皆卷发黑身,通号为‘昆仑’”)。所谓“昆仑奴”,指的是“皆丑黑,卷发”、“人形小而色黑”的C、D系尼格罗-澳大利亚种,即“尼格利陀人”(小黑人)。‍


公元 1290 年,马可·波罗在前往中国的途中在安达曼群岛停留。在《马可波罗游记》第3卷第13章中,他说:

Angamanain is a very large Island. The people are without a king and are idolaters, and no better than wild beasts. And I assure you all the men of this island of Angamanain have heads like dogs, and teeth and eyes likewise; in fact, in the face they are all just like big mastiff dogs! They have a quantity of spices; but they are a most cruel generation, and eat everybody that they can catch, if not of their own race. They live on flesh and rice and milk, and have fruits different from any of ours.安加曼是一个很大的岛屿。百姓无君王,是拜偶像的,与野兽差不多。安加曼岛上所有的人都长着獒犬一样的头……他们有大量的香料;但他们极其残忍,吃掉他们能捉到的每一个人,只要不是他们自己的种族。

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有一名篇《四签名》,故事说的是英国人琼诺赞·斯茂带着一个安达曼生番回伦敦复仇,夺回宝物后乘船逃跑,被福尔摩斯和华生追上,这个生番用吹管射出毒刺,差点杀死福尔摩斯:

“原来是一个黑人,体格的矮小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畸形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福尔摩斯那时已经把手枪拿在手里,我看见了这个怪状的生番,也把手枪掏了出来……这个脸,那副丑恶的怪状足以令人丧魂失魄。我从没有看见过这样狞恶的怪相,他那两个小眼凶光闪闪,嘴唇极厚,从牙根向上翻撅着,他在向我们狂喊乱叫,半兽性的暴怒在发作。……那个小黑人从毯子里掏出了一个好似木尺的短圆的木棒搁在唇边。我们立即扳动枪机,两弹启发。那黑人转了转身就两手高举,跌入河内,刹那之间我就看到他那一双狠毒的眼睛在白色的漩涡之中消失了。……福尔摩斯指着舱口说道:‘看这里,我们的枪几乎打晚了。’靠着我们先前站的地方的后面插着一支毒刺,大约就是在我们放枪的时候射来的。”


神探们之所以能保住性命,全赖福尔摩斯事先查过安达曼生番的资料:
“这是新出版的地理辞典第一卷,可以认为是最新的权威著作了。这里写的是什么?‘安达曼群岛位于孟加拉湾,距苏门答腊三百四十英里。'……啊!在这里!'安达曼群岛的土人,可以称为世界上最小的人了,虽然人类学者亦有说非洲的布史人或美洲的迪格印第安人和火地人是最矮小的。这里的人平均高度不到四英尺,成年人比这个还矮的也不少。他们生性凶狠、易怒而又倔强……他们天生可怕,畸形的大头、凶狠的小眼睛、奇怪的面貌、特别小的手和脚。由于他们凶狠、倔强已极,英国官吏虽竭尽一切努力,也丝毫无法把他们争取过来。对于船只遭难的水手们说来,他们永远是个祸害,往往被他们用镶着石头的木棒击碎脑袋或用毒箭刺死。这种屠杀的结果总是毫无例外地以人肉盛筵作为结束。'……”

这本英国的地理辞典讲得很清楚,安达曼生番是食人族,船只失事的水手会被残忍地加以杀害,还会被吃掉。

北桑提内尔岛(North Sentinel Island)上的生番,就是整个安达曼群岛生番的典型。

1867年,一艘名为Ninevah的印度船只在北桑提内尔岛附近触礁沉没,一百多名幸存者登陆该岛,建立了一个临时营地,但是没过几天便遭到岛上生番疯狂的持续攻击。所幸英国皇家海军及时到来,船员和乘客才获救。


1974年国家地理摄制组前赴该岛拍摄,还没下船,导演大腿上就中了一箭,射箭的男生番还在沙滩上跳起舞来。

2006年两名印度渔民乘小艇到该岛捕捞螃蟹,被桑提内尔生番用斧头砍死,尸体像稻草人一样被竖在海边的竹竿上。印度政府派出直升机企图收尸,还没降落就被生番射箭攻击,无奈作罢。2004年印度洋大海啸,印度政府担心岛民,派直升飞机到岛上投放救援物资,又遭到生番们一阵箭雨招待。

张弓搭箭射直升机的桑提内尔生番


2018年11月,华裔美国人周约翰(John Allen Chau,他父亲是60年代被迫离开大陆的专家),一位90后基督教传教士,花了25000卢比让印度渔民将他运送到该岛,企图向岛上居民传教,改造这个“撒旦最后的堡垒”。

但他在登陆后旋即被箭射死。船上的渔民看到生番们用绳子拴住周约翰的脖子,拖着他的尸体走到海滩,埋进沙里。

出生于1991年的右翼华人传教士周约翰

印度警察在渔民的帮助下试图登岛,找回周约翰的尸体给家人安葬,但在与生番对峙之后因害怕冲突而撤退。

现在,整个安达曼和尼科巴群岛只剩下六个土著部落——大安达曼人、尼科巴人、翁奇人、加拉瓦人、桑提内尔人、Shompen人。


两个大安达曼人,1875年


Shompen人

翁奇人


其中,Shompen人、翁奇人、加拉瓦人、桑提内尔人是地道的土著生番,大安达曼人和尼科巴人则混杂了多种后来者血统。据分子人类学家检测,翁奇人、加拉瓦人的采样100%父系单倍群D1,大安达曼人则丰富多样,有K、L和代表今天东亚“汉族”的O。据称,安达曼群岛的生番是“大洋洲人口的祖先”。


对了,翁奇人认为人有白色牙齿像尸体一样,不吉利,所以咀嚼某些树皮使牙齿变成红色。无独有偶,黎族也喜欢咀嚼槟榔使牙齿变成乌红色。这应该就是“雕题黑齿”里,黑齿的来由了。


某种意义上,险些用毒吹矢射杀福尔摩斯的安达曼生番,与《楚辞·招魂》里“!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的南方食人族,或许是同一批人。


下一篇,我们将接着说殷商的清蒸人头和东亚的食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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