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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禁止外人入内”,背后是特权思维 | 新京报快评

苏士仪 新京报评论 2024-05-01
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所,不妨向社会公众“应开尽开”。

▲资料图:广东省英德市大湾镇有人反映,镇政府以体育场馆是“政府花钱”建设为由不允许群众进入。图/网络视频截图

文 | 苏士仪


镇政府建的体育馆,不让村民用?


据广东民声热线报道,近日,广东省英德市大湾镇有村民反映,大湾镇政府以体育场馆是他们建设为由不允许群众进入。村民还说,之前有将该问题反映至英德市市长信箱,但得到的回复却是,“大湾体育馆属于干部职工‘五小场所’之一,为了安全规范管理,禁止外人入内”。


政府花钱建设的体育场馆,却以“体育馆属于干部职工‘五小场所’之一”为由,不允许“外人”进入。虽然不少人不清楚什么叫“五小场所”,但“属于干部职工”“外人”的说法,挑战了公众对公共资源公平共享的认知底线。


对此,广东省和清远市体育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否定了大湾镇政府做法的合理性,并表示接下来会进行核查和整改。最新消息显示,大湾镇体育馆已于4月17日重新对公众开放,但此事仍有值得讨论的地方。


首先要明确一个常识:政府花的钱来自每一个纳税人。此事中涉事单位用“政府花钱”搪塞公众的说法,显然立不住脚。


更何况,我国《体育法》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公开向社会开放的办法,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优惠;同时明确,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具体到广东,《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也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实现资源共享。由此去看,大湾镇政府以“政府花钱”“缺乏建设资金”“安全规范管理”等为由,不允许“外人”进入,就显得有点荒唐和霸道了。


事实上,把公共设施当成干部职工专属空间,当地镇政府这样的做法,本质上依旧是观念深处的特权思维在作祟。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个别人员容易将公共资产看作私产,这已然违背了公共体育设施的公共属性,值得有关方面反思。


当然,不能否认的是,一旦将相关公共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势必面临日常维护、管理等层面的事务。但这样的场地仅供内部使用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对社会开放后,不过是多了些人流,多了些维护任务而已。而且,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也没有要求全部免费,适当收取费用以作日常维护之用,也并非没有先例。


当地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体育局将对全省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来解决公共体育场地开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公众健身的基本需求。这样的场景显然是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


总之,不论是在公共体育设施资源紧张的大城市,还是相关资源贫乏的乡镇,打开“政府花钱”建设的体育场馆,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公众日常健身的需求。就此去看,更多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所,不妨向社会公众“应开尽开”,别让其成为所谓的“内部场所”。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编辑 / 徐秋颖校对 /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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