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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谈情”——关于情报的三则新闻 |编者的话

2017-06-22 陈超 竞争情报杂志
本期作者

陈超,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馆长、所长,《竞争情报》主编,在本刊“编者的话”专栏发表 让竞争情报成为创新和创业的隐形翅膀、情报工作如何面对众多“利好政策” 、情报的公共性和产业性、情报与智库、里约奥运启示录、情报服务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共同提供 等一系列文章。


AI+CI=?

今年4月,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竞争情报行业组织——战略与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协会(SCIP)在其网站上宣布将与美国人工智能学院(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Ai)合作推出全球第一个基于人工智能的竞争情报培训课程。是否“全球第一”未加考证,但是人工智能在竞争情报和战略管理领域的应用前景被业界高度关注看来是无疑的。5月下旬,柯洁也对“阿尔法狗”俯首称臣,这一年多来人类围棋高手们在人工智能前接二连三的大败,也许只是一个伟大故事的开头。一个新的智慧时代正在到来。去年3月,谷歌的“阿尔法狗”战胜人类围棋高手的时候,我在那期的卷首语中写下了“AI终将颠覆CI,CI终将运用AI”。AI与CI的融合发展不仅会颠覆CI,也会促进AI发展。


国家情报工作=国家竞争情报?

5月16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这是我国首部国家情报法。通读草案全文5章28个条文,可以发现该法规范的“国家情报工作”还是传统意义上的概念,即国家安全情报。我们图书情报学界定义的科技情报、竞争情报等服务于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开源情报并不在该草案覆盖范围内。因为该法草案的第五条明确了“国家情报工作机构”是指“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情报机构、军队情报机构”。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大进步,国家机器中最神秘的情报工作也将有法可依了。作为一个图情工作者,也可以从该草案中悟出一点共同的“情报本质”。该草案明确了国家情报工作的任务是“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情报参考,为防范和化解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提供情报支持”,其实情报都是服务于决策的(特别是重大的战略决策),都是服务于风险管理的。该草案还强调了“国家情报工作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等原则,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绝大多数的情报都可以通过公开手段和方式收集分析得到。可见,从技术层面看,“国家情报工作”和科技情报工作、竞争情报工作是有不少共同的理论方法基础的。这也是我们的团队在十多年前就极力倡议尽快构建我国国家竞争情报体系的理由之一。更重要的是,在全球化时代和市场经济中,各种主体利益维护所需要的情报支持几乎完全可以用公开方式完成。说了半天,其实就是想说:我们不仅需要国家情报法、国家情报工作,还需要科技情报、文化情报等服务各领域发展的公开的竞争情报工作。


信息=情报?

最近,陕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改名为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其实质就是“所”改“院”、“信息”改“情报”。如果没有记错,湖北省科技情报所是第一家(2001年)把“所”改为“院”的省级情报所,但是遗憾的是同时把“情报”改为了“信息”。当然最早把“科技情报”改为“科技信息”的是“国家队”,20多年前,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的国家科委决定把全国科技情报系统改称为“科技信息系统”,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就改名为“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了。只有上海等几个省所坚持不改。我始终不太明白“所”和“院”的差别(据说有“规模”和“级别”的区别),但我始终认为“情报”改“信息”是一种战略认识的退步。因此,我要为陕西省科技系统的领导点赞!回归情报——这是智慧时代中国科技情报系统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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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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