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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巴丢 | 身体•语言•真理

阿兰·巴丢 暴风骤雨 2022-06-09

作者:阿兰·巴丢( Alain Badiou)

译者:艾士薇

原载于《当代艺术与投资》,2011年第5期。



我们的问题将会是:当今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什么?或者说,如果你愿意,这种自然而然的信仰是什么?在我们国家里,有着自由市场、技术、金钱、工作、博客、总统改选和性自由,等等。但我认为,所有一切可以集中表述为:只有语言和身体。它是当今信仰的公理。我将这一信仰命名为“民主唯物主义”。

首先:民主唯物主义。在当今世界,个体意识到身体,更重要的是他或她自己的身体,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从欲望的语用学角度看,贸易和商业的统治地位,买卖的正式法律条文,个体开始相信或者被灌输着生命的有限性,对快乐、苦难和死亡解释的教条。

此时,我站在艺术中心发言,所以,我可以找到所有在艺术创造中的症候。今天,大多数人或者艺术家、编舞者、画家和唱片制作人,都竭尽全力去展现人类身体、身体欲望和身体机械性生存的秘密。向我们展示身体艺术是艺术的总体趋势。隐私、裸体、暴力、病态、无依无靠……,通过所有的身体特征,艺术家们将我们有限的生命注入了幻想,美梦和回忆。他们都将身体的艺术关系的视觉呈现,放置在巨大而冷漠的世界的喧嚣之中。

随便举个例子:19991215号,在托尼·奈格瑞(Toni Negri)给劳尔·桑切斯(Raoul Sanchez)的信中,我们读到这样的话:

当今,身体不只是生产的主体,--因为它生产艺术--向我们展示普遍意义上的生产范式、生命之力:身体变成机器,生产和艺术铭刻其中。这是后现代主义所知道的。

而“后现代”是当今民主唯物主义的可行性名称之一。奈格瑞正好关注后现代所“知道”的一切:身体只是孤独个体渴望享受具体的实例。人类,主宰着“生命之力”,却是瘦小的感伤动物,他必须让自己相信身体的法则可以确定希望的秘密。

为了确认这一等式:存在=个体=身体,当代信条必须大胆将人性并入动物性的积极视域之中。“人权”就是人权,即生存的权利。生存的权利留下了向往享受的孤独个体。致命的身体。苦难的生命。包含了对所有动物和人类的人道主义的保护:这就是当代唯物主义的标准。它的科学名称是“生命伦理学”。它的哲学名称和政治学名称则来自于福柯:“生命政治学”。因此,这种唯物主义是生命的唯物主义,即生命-唯物主义。

此外,它本质上还是民主唯物主义。这是因为当代思想,认识到语言的多样性,假设了他们的司法平等。将人性并入动物性终于成为了一种同一性,即人性动物(human animal)与其子物种的多样性,并与这种多样性中的民主权力的同一性。这一次,它有了一个来自德勒兹的政治名称:“少数主义”。

共同体和文化,颜色和颜料,宗教和宗教秩序,惯例和习俗,不同的性别特征,公开的亲密行为和亲密关系的公开:每一件事和每一个人都应该被法律接受和保护。但是,民主唯物主义确实承认了,就其宽容而言,整体上有一个不合逻辑的问题。不承认语言普遍的司法平等和规范平等的语言,是不值得从这一平等有所获得的。要求整顿所有其他的人、统治所有身体的语言,则被认为是独裁的和极权主义的。那时,不再是一个宽容的问题,而是一种“介入的权力”:法律上的,国际上的,如果有需要,也会是军事上的。攻击性行为有助于修正普救说的主张,同样,也有助于修正语言学上的门户之见。

身体则要对语言上身体过剩负责。

这就是两种暴力(反恐的战争和反独裁的民主主义——不惜一切代价!)如何支持多样性司法的发展。通过最后的分析,战争,只是战争本身,允许语言的结盟。

战争是民主唯物论的精髓。这是我们已经看到了的,而且我们将持续不断的这样,在这个破晓的世纪,如果我们不缩减“只有身体和语言”这句格言的影响,对民主主义的反对者来说,将不再有民主主义。我的目标是对民主唯物主义做一个完整的哲学评论。但是,以什么样的名义呢?经过一番踌躇,我决定将我的事业命名为唯物论的辩证法。我们承认,通过“民主主义”,我们了解到在现实的二元性中,象征多样化或司法多样化的瓦解。例如,自由国家反共产主义的冷战,或者民主国家反恐的半冷战。因此,积极的二元论被总结为这样一条公理:“只有身体和语言”。

我们承认,通过“辩证法”,在黑格尔之后,要了解所有差异的本质就得靠第三项,它标志着另外两项之间的差距。然后,它合法提出唯物辩证法,以反对民主唯物主义,如果通过“唯物辩证法”我们理解以下陈述,其中第三项补充了这两项的真实性:

只有身体和语言,除了真理以外。

我们会注意到这个句法,它将唯物辩证法的公理从民主唯物主义的公理中分离出来。尤其是这里的“除……之外”。这个句法说明我们正在处理的,既不是加法(真理只是作为身体和语言的补充部分),也不是合成(真理是被语言查封的身体的自我揭示)。真理是作为世界所拥有的特例而存在的。因此,我们承认,世界有什么--什么构成了世界的结构 ——正好而且确实是身体和语言的结合。但世界又不只是它所有的那些。“真理”是那些将自己添加到“有”的连续性中的(哲学)命名。

在某种意义上,唯物辩证法与民主唯物主义相同。毕竟,他们的确都是唯物主义。是的,只有身体和语言。没有什么东西能作为可分离的“灵魂”、“生命”和“精神原则”等而存在。但在另一层面上,唯物辩证法又与民主唯物主义完全不同。

我们发现,在笛卡尔那里,涉及到真理的本体论地位的论述中有着相同顺序的直觉。笛卡尔将“实体”指定为真实存在作为存在的普遍形式。什么是实体?每样"事物"都是实体,它是在延伸的实体中的形态与流动,它是存在于思想实体中的理念。由笛卡尔学说与二元论之间普遍的共识可见:实体性的"存在"被分为思维和广延,就人类而言,即灵魂和身体。

然而,在《哲学原理》第48段中,我们知道,实体二元论从属于更基本的区别。在事物(世界所有的,就是实体、思维或者广延)与真理之间,这种区别是精确的:我区分一切事物,并用我们的知识将其分为两类:一是包含了所有被赋予某些存在的事物,其次是所有的真理,在我们的思想之外,真理什么都不是。

多么出众的文章啊!它认识到了完全例外的本体论和真理的逻辑状态。真理是不依赖于存在的。那是不是说它们根本就不存在呢?绝非如此。真理没有任何实体性的存在,这一点必须通过真理"在思想之外,什么都不是"的角度来进行理解。因此,在第49段,笛卡尔认为,这一标准指出了真理形式的普遍性和它们的逻辑存在,因此,它们只是一种特定的强度。

例如,当我们认为我们无法从无中生产出某些东西的时候,我们不相信这个命题是存在着的某些事物,或者说是这些事物的属性,但是,我们将它视为一种在我们思想中有一席之地的永恒真理,这就是所谓的共同概念或共同格言:不过,当有人告诉我们,在同一时间内,不可能既做某些事情却又不做某些事情,这些已经做了的事情是不可能被还原的,当他思考时,他所思考的一切就不可能被停止生成或者存在,当然还有一些其它类似的叙述,他们只是真理,而不是事件。

笛卡尔不是一个二元论者,这仅仅是因为与之对立的观点,一方面,“思维事件”和“肉身事件”,另一方面是“身体,更确切地说,这些属于身体的特性。”就更本质的层面,即事件(思维的和/或肉身的)被区分的层面,笛卡尔又是一个二元论者。人们会仔细地标识出那些不像"事件"的事物,即灵魂。这样,真理即刻就成了普遍性,它非常精确且毋庸置疑。请参阅下面这段话:

有如此多的【真理】,以至于难以一一列举;但同样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一旦情境展出自身去思考真理,我们就不可能不知道它们。

可以看到,在某种意义上,笛卡尔思索着第三点(并非只是那两点)。他自己的公理,其实可以表述如下:“只有(偶发)的肉身事件和思维事件,除此之外是(永恒)的真理。”

我们确认真理的特殊存在,这一想法是我1988年出版的《存在与事件》的主要支撑点之一。该书的英文版已于去年出版(2006年)。在这本书中,我建立了这样一个观点,真理是类属的多样性:没有任何谓语可以使真理被辨识出来,没有任何明确的定理可以被命名真理。我说过为什么把“主体”称作过程的局部存在是合法的,这一过程发展了类属的多样性(公式为:“主体是真理的点(point)”)。

这些答案立足于一种预期的形而上学的可能性,这种形而上学能够掩盖当今时代的行为,考虑到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结果,它将在今后不断地自我强化。而这种形而上学是新的唯物辩证法的构成部分。

德勒兹试图为当代形而上学创造一种条件。让我们回顾一下,他说过,当哲学家听到“民主辩论”时,哲学家转身就跑。这是因为德勒兹关于概念的直觉的想法,假定了它的构成部分在无限速度下的概观。如今,这种思想的无限速度无法有效地与民主的辩论兼容。在普遍意义上,唯物辩证法以真理的纯粹无限性来反对由民主的普遍真理所推演出的限定性原则。例如,我们可以说:在不考虑那些反对这些结果的前提下,真理肯定了其结局的无限权利。

在《存在与事件》中,最重要的结果有关真理的本体论性质。我们可以说,在另一种形式中,世界确实是由身体和语言组成的。但是,每个世界能够在其内部产生自身的真理。然而,本体论的突破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证明真理的显现模式是单一的。写于1988年的这本书是基于纯粹存在的抽象层面,所有一切必须在表象层面或者在具体世界的层面完成。这是我的新书《世界的逻辑》的内容,去年已经在巴黎出版。

当今最清晰的民主唯物主义的形式是:只有个体和共同体。就这一点,我们必须反对唯物辩证法的格言:

真理的普遍形式是由主体形式所支撑的,这种主体形式不是个体的就是群体的。

或者由于它是真理的主体,这个主体将自身从群体排除,并摧毁每一种个性。如果我们仔细审视真理:科学理论,艺术工作,解放的政治序列,或者是在爱的法则下新的生活形式,我们发现了一些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为什么一个真理是一种特例。

让我们总结一下这些并存于身体与语言共同世界中的产物的特性,而不是推演这个世界的法则。“真理”是那些注定由哲学来完成的产物的命名。我们可以说,它们的身体——真理的身体,一个全新的真理-身体——只是由世界的基本要素构成,在这一世界中,身体得到显现。尽管如此,真理-身体展示了一种普遍性:这些要素本身并没有权利去维持。这种普遍性有七种基本特征。

首先,产生在可测量的或者可计算的经验主义的时间里的真理仍然是永恒的。因为从其它每一个时间点,或者在其它任何一个特定的世界里,真理构建了一种特例,这一点有待完全理解。

第二,尽管普遍来说,真理是被一种特定语言书写而成的,但它却是跨语言的。因为某种思想的基本形式,这一思想给出了一个区别所有特定语言的方式。

第三,真理假设了物质踪迹的某种有机封闭集合,这一踪迹指的不是世界的经验主义作用,而是一种正面的改变。一种改变(至少)影响了世界的一个客体。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种踪迹有一个前提,即所有真理都是某一事件的踪迹。

第四,这些踪迹与可操作性实体有关联,我们可以称这一实体为一个新的身体。我们可以说这个新的身体是事件踪迹的有效配置。

第五,一项真理声明并评估它所包含的一切,在其推论性的基础上,而不是在纯粹给予性的基础上。

第六,在推论的连贯性上,真理引起了一种新的主体形式。

第七,真理既是无限的,又是类属的。在理念层面上,真理既是一种根本性的特例,也是一种对匿名存在的提升。

这些特征使那种“特例”合法化,而“特例”是建立在反对唯物民主主义的主导性诡辩和当代形而上学的唯物辩证法空间的基础上的。

我们可以说,唯物辩证法促进了真理与主体的关联,与此同时,民主唯物主义启发了生命与个体关联。

这种对立同样也是自由的两种概念的对立。对民主唯物主义而言,真理被清晰地定义为(否定性的)存在法则。如果没有语言可用来阻挠个人身体调动身体自身的能力,那么,人们就是自由的。或者说:语言让身体实现它们极为重要的可能性。

这就是为什么,在民主唯物主义中,性自由是所有自由的典范。实质上,它被清晰地放置在了(身体)与语言的欲望,与禁止性法则或刺激性法规的关联点上。个体必须要认识到"以他或者她的性别生存"的权利。那么,其它的自由就必将随之而来。确实,如果我们从它在涉及性别时所采用的这种模式的角度来理解每一份自由,真理将接踵而至。这种模式并不是禁止私下个人制定的惯例,也不禁止将自由带入世界的身体。

还有一个例子,在唯物辩证法中,自由被定义为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这种范例就不再成立了。实际上,它与语言取悦身体的虚拟性这一契约无关,无论这一契约是禁止、宽容或者有效的。它与知道身体是否以及如何通过语言参与到真理的特例中去有关。

我们可以这么表述:自由不是身体与语言关系的秩序,但是,却直接并入(真理)。

这就意味着,自由假设在这世界上有一个新的身体,一个真理-身体。这种融合的主体形式由这一新的身体构成,这种新的身体定义了自由的细微差异。在某些语言法则下,自由与普通身体的能力无关。自由是:一个新的身体结论的积极参与者,它总是超越我们自身的身体。真理-身体属于特例的四大形态中的任意一个:爱、政治、艺术和科学;所以,自由不是身体的基本生命的一类。自由是理智的新生事物的一类,不是在平凡的生命中,而是超越了平凡的生命。

生命的类别在民主唯物主义中是基础的,我们必须要批评当今关于“生命”一词的混淆使用。

“生命”——和它的支流(“生命形式”、“构建生命”、“生命艺术”等等)——民主唯物主义的主要意义。在纯粹观念的层面,“拥有成功的生命”在当今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唯一要求。那是因为“生命”指出了每个关于身体与语言每种经验性的关联。很自然,生命规范是,语言谱系能够胜任身体权力。

因此,什么是民主唯物主义所说的“知识”,或者“哲学”,它总是象征形式的系谱与身体的虚拟或欲望理论的融合。这种融合,被福柯加以系统化,我们可以称其为语言人类学,而且它是在民主唯物主义下的主导知识形式。

那是不是说唯物辩证法必须要放弃任何有关"生命"一词的使用呢?我认为,不如将这个词带入哲学思考的中心,以一种系统的形式回答这个问题:“对于生活,生命是什么?”

但为了做到这些,我们必须在“身体”一词的特殊意义上,通过一种真理的"特例",探索这种大量被实施的有追溯效力的压力。

当今哲学最大的支柱就是生产出一种身体的新定义,理解作为真理的身体,或可主体化的身体。这种定义禁止民主唯物主义霸权的占领。

只有这样,才可以提出一种关于生命的新定义。这种定义或多或少如下所述:生活一点一点地参与到新身体的组织中来,这种新身体支持真理的特例创造。

我想起来,身体问题的解决,就其本质而言,是真理的表象这一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这一解决方法是一项很严峻的任务。我们必须要完整地说明在这个旧世界里,新东西的可能性。

只有通过考察在这个世界里多样化铭刻的总体配置,通过揭示“世界”的适当范畴,我们才能够知道什么是现形的有效性,然后,了解这些特例现象的奇特之处,在它们的出现和展开中,这些特例就是新的真理。此后,只有我们可以定义存在于我们这个荒芜世界的新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把属于特例的问题设定为客体性问题。真理,如同主体将其积极身体在一个既定世界中形式化,它并不是一个奇迹。真理栖息在世界的客体之中。但是什么是客体?在某种意义上,我们需要做的是,找到一个关于客体的新定义,事实上,这是我最复杂也是具有创新性的主张。因为,有了这个关于客体性的新概念,才可能澄清真理存在的矛盾性身份。

在这里,当然不可能给出这个艰难计划的某些想法,这使我面对的是对康德和胡塞尔的巨大尝试。这是数学的形式主义和描述性的现象学的综合。

但是你能理解唯物辩证法的道路有这样一种反差:一方面是唯物主义的复杂性(显现的逻辑,或者客观性的理论),另一方面,辩证法的强度(与新真理的现行融合)。这是在黑格尔、大逻辑之后,“我叫什么”与“我们真正该怎么生活”之间的反差。这种反差就是哲学本身。

这里,我们能够给出的只是关于这一哲学事业规划的简单想法。

一旦拥有了大逻辑、显现和客体性的真正理论,就有可能考察变化的问题,特别是根本性转变或事件的问题。这种变化的新理论与尼采、柏格森或者德勒兹的变化理论完全不同。一个真正的改变不是一种生成,而是一种删减、一种纯粹的非连续性。它最重要的推论是,根本就不曾在世界上出现过的多样化,以最大强度的现形突然出现。新的身体是一种客体,它支持并且将自己定位在那种变化的局部结果上。它是有创造实践的逻辑集合。

但什么才是真理-身体能力的基本描述?

我们可以直觉地抓住创造实践,将主体与经验的清晰形象联系在一起,因此对以前没有预料到的困难,会有一个解决方案。我提出的会启发真理进程的语言是世界上的“点”:通过将新的身体形式化,真理的主体将世界的点视为一点一点的真理进程。当然,在已出现的精准数据的基础上,在客体和变化的基础上,我们依旧需要有一个关于点的清晰概念。世界上的点就像生活中关键的决定;你必须要在两种可能性中做出选择。第一个是完全否定的,而且通过摧毁新的身体,进而摧毁真理的整个过程。第二个是完全肯定的,它将会使新的身体生效,阐明真理,加强主体。但是我们对选择并没有把握。这是一场赌博。点是真理无需保证就可以通行的时刻。

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只需要回答这个原初的问题:“什么是身体?”,然后以民主唯物主义去描摹那个决定性的分界线。这一建构中最棘手的部分是,在表达了身体和事件之后,通过组织身体,一点一点通向真理问题:一切都是被概括和被阐明的。在世界存在的整个外延--不仅在政治行为中--与真理的并归是一个机制的问题。

途径就是:从现形理论、客体性理论到真理-身体的物理学;或者从世界的逻辑框架到主体本质的戏剧。所有一切通过大逻辑和对变化的思考,进入事件的根本形式。

所有的一切限定了哲学自身的新未来。哲学必须展示真实生命的可能性。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我们的目标是考察这一问题:我们怎样活着才是真正的不朽。事实上,我们与真理-身体并归之时,就是我们的不朽之刻。如斯宾诺莎所说,我们尝试使我们成为不朽。但所有一切总是在某些事件之后,在那些政治、艺术、科学和爱的事件中。因此,我们,哲学家们,要在夜晚工作,在真实的一天成为一种新的真理之后。

我想到了华莱士·史蒂夫的一首美丽的诗歌:《人类承载事物》。史蒂夫写道,“我们必须整晚忍耐我们的思想。”这确实是哲学家和哲学的命运:去忍耐,在一天的创造之后,概念的微光,穿透夜晚。史蒂夫还说:“直到清晰的光芒纹丝不动地屹立在严寒中。”是的,这可能是哲学的最后一个阶段,绝对理念的完全显示。真理的哲学性概念与真理本身的多样性性融合在一起。从小小的真相变成大大的真理。这是我们的梦想,穿透黑夜,在清晨,我们可以看到真理的光芒纹丝不动地屹立在严寒中。可是,它没有出现。相反,当一些事情发生在具有现存真理的日子里,我们必须再一次开始艰难的哲学工作:世界的新逻辑,真理-身体的新理论,新的点……因为我们必须要保护这个脆弱的关于什么是真理的新理念,去保护新的真理本身。所以,当夜幕降临,我们无眠。因为,再一次,“我们必须整晚忍耐我们的思想”。哲学家只是在智慧田野中可怜的守夜人,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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