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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四部门发布会最新消息!

8月4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解读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及落实实施情况。一起关注!




发布会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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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所掌握的经济运行最新数据看,实物量指标增速加快,7月份全国统调发电量同比增长5.9%,较上月加快1.5个百分点;市场预期也有所好转,制造业PMI已连续2个月回升。随着“组合拳”各项政策效果不断显现,下半年经济将在上半年持续恢复的基础上,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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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标是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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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还将继续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指导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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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还可再创设新的工具,持续支持普惠金融、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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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谋划研究一批针对性更强、力度更大的储备政策,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分批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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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不断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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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地方财税部门准确把握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费政策内容,落实落细政策举措,不得削弱政策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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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还将在近期公布税费优惠政策后续安排,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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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促增收扩消费等方面,积极谋划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税费优惠政策。


Q: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10项税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哪些?


A:

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10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部署安排,具体是:


将4项阶段性政策,在优化完善并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一是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


二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授权地方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调整为统一减半征收。


三是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


四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


为使经营主体更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确保尽享快享,优化完善后的上述4项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将其他6项阶段性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


一是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缴。


二是小额贷款税收优惠。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是融资担保及再担保税收优惠。纳税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是借款合同税费优惠。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是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是创业投资税收优惠。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按照投资额70%抵免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继续按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


Q:如何把10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政策红利惠及经营主体?


A:

一是指导地方财税部门准确把握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费政策内容,落实落细政策举措,不得削弱政策力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做好效果监测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是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违规揽税收费、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目录以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监测各类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三是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各级财税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策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政策宣介,加强直接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辅导,帮助企业及时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Q: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下一阶段如何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作用?降息降准是否还有空间?


A:

近年来我国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有充足的政策空间、丰富的政策工具,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应对好各类风险挑战。下阶段,人民银行将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


关于降准、降息问题。一方面,降准、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以及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都具有投放流动性的总量效应,需要统筹搭配、灵活运用,共同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综合评估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标是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把握利率水平。既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适度做好逆周期调节,又要兼顾把握好增长与风险、内部与外部的平衡,防止资金套利和空转,提升政策效率,增强银行经营稳健性。近年来企业贷款利率下降成效明显,未来还将继续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指导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同时,要持续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支持银行合理管控负债成本,增强金融持续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Q:下一步在宏观政策着力点上有什么具体考虑?


A:

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下半年经济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明确延续实施一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强调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研究,相机出台新的政策举措。下一步,组织实施好阶段性政策的延续工作,持续谋划研究一批针对性更强、力度更大的储备政策,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分批出台实施。主要包括6个方面。


一是积极扩大国内需求。

  • 实施好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政策,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大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

  • 延续实施支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二手车消费等阶段性政策。

  • 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不断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


二是做强做优实体经济。

  • 加大拖欠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强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税金融支持。

  •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并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延续实施支持小微经营主体纾困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等方面的阶段性政策。

  • 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帮助企业减负增效等领域加强政策储备,推动实体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增动能。


三是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组织更多企业牵头和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 延续实施优化企业创业投资环境、支持突破“卡脖子”问题等阶段性政策。

  • 在进一步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开放。

  • 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 延续实施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支持重大外贸展会等阶段性政策。

  • 在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努力稳定外贸基本盘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持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动力和创造力。


五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 加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快补齐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供给短板,扎牢社会保障网,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

  • 延续实施促进居民就业增收、强化城乡居民公共服务保障等阶段性政策。

  • 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六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 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稳妥处置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金融等领域风险隐患,大力提升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 延续实施支持“保交楼”工作、帮助处置不良资产等阶段性政策。

  • 在防范化解内外部风险挑战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Q: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会有什么样的具体安排?


A: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发挥好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继续实施好存续的工具,对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领域,延续实施期限,多措并举巩固政策成效,必要时还可再创设新的工具,持续支持普惠金融、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一是持续支持普惠金融。

今年6月,人民银行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2000亿元。目前,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充裕,金融机构有需要时还可再增加。同时,延续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至2024年末,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其稳企业保就业的重要作用。6月末,工具累计提供激励资金398亿元,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增加普惠小微贷款222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200亿元。


二是继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并行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激励和引导更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绿色低碳发展。6月末,两个工具余额分别为4530亿元和245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33亿元和1648亿元。其中,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过7500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超过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三是多举措支持科技创新。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好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巩固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意愿和能力。6月末,科技创新再贷款余额为32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0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约1.75万亿元。


四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延续实施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至2024年5月末,同时稳步推进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在试点城市落地。


Q:下一步还将出台什么财政政策?


A:

当前,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难挑战,国内需求仍然不足,一些企业经营困难。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政策“组合拳”,及时出台、抓紧实施一批针对性、组合性、协同性强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还将在近期公布税费优惠政策后续安排,稳定预期、提振信心。聚焦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促增收扩消费等方面,积极谋划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不断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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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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