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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里点名!泰州这31个镇(街)、14个村(社)做示范!有你老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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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

第二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

初步名单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管理规程(试行)》等规定,依照各设区市环保局的申报审核意见,经我厅抽查,以下乡镇(街道)、村(社区)达到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考核指标要求,现予以公示。

泰州市

一、镇(街道)(31个)

1、靖江市:生祠镇、马桥镇

2、泰兴市:珊瑚镇、新街镇、分界镇、曲霞镇

3、兴化市:周庄镇、沙沟镇、海南镇、钓鱼镇、沈伦镇、昭阳街道

4、海陵区:苏陈镇、罡扬镇、九龙镇

5、高港区:白马镇、大泗镇

6、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水街道、溱潼镇、顾高镇、蒋垛镇、大伦镇、张甸镇、梁徐镇、白米镇、桥头镇、兴泰镇、淤溪镇、华港镇

7、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


二、村(社区)(14个)

1、靖江市:马桥镇徐周村

2、泰兴市:曲霞镇印达村、宣堡镇银杏村、虹桥镇广福村、姚王镇毛庄村

3、兴化市:海南镇刘泽村、新垛镇施家桥村、大垛镇管阮村、西郊镇徐圩村

4、高港区:白马镇陈家村

5、姜堰区:沈高镇河横村、溱潼镇湖南村、兴泰镇西陈庄村、淤溪镇周庄村


小编再给大家来科普一下

参评“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的基本要求 

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基本要求

1. 基础扎实。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制定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专职承担环保职能,协助开展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用。

2. 生产发展。

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辖区内的资源开发符合生态文明要求。产业结构合理,主导产业明晰。严守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林地无滥砍、滥伐现象。有机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总量控制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妥当处置。

3. 生态良好。

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辖区内水体(包括近岸海域)、大气、噪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未划定环境质量功能区的,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无黑臭水体等严重污染现象。近三年内无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环境投诉案件得到有效处理。镇容镇貌整洁有序。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所在县域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生态环境质量不变差。

4. 生活富裕。

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喝干净水、走平坦路,用水、用电、用气、通信等生活服务设施齐全,住宅美观舒适、节能环保。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全覆盖。

5. 乡风文明。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邻里和睦,勤俭节约,反对迷信,社会治安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历史文化名镇(村)、古街区、古建筑、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乡镇政务公开、管理民主。




一、公示日期:2018年12月12日至18日

二、公示期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拟命名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联系电话:025-86266097

联系人:殷宝生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
邮政编码:210036
电子邮箱:yinbs@jshb.gov.cn



来源 | 江苏生态环境

编辑 | 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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