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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励轩|想象的符号:中文语境中的美利坚民族及其演变

励轩 开放时代杂志 2024-02-05

【本文节选自《开放时代》2022年第3期。图片来源:搜狐网。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内容提要】本文检视了美国的民族、种族与族群话语,指出“美利坚民族”概念既没有被美国政府所认可,也没有在社会上被广泛接受。同时,文章考察与分析了中文语境中“美利坚民族”概念的起源和发展,提出这一概念的出现和广泛流传实际上与20世纪初期包括孙中山在内的一部分中国社会精英对美国的“民族想象”有关。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政府则有选择地继承孙中山的民族思想,继续宣扬和传播所谓美国经验,倡导利用民族同化建构单一民族国家。文章还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秉持的中华民族建设思路与国民党想象中的美国经验完全不一样,前者主张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为指导建设中华民族,迅速获得了国内少数民族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支持,并最终使统一多民族国家成为新中国的主流话语。


【关键词】想象的符号 美利坚民族 孙中山 美国经验



  近十几年来,中共中央越来越重视在民族工作中加强中华民族意识,学术界也纷纷相应号召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产生了大量研究成果。其中有一些研究倾向于使用比较方法,试图通过参考和借鉴“国际经验”来服务于我们的民族工作。尽管其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由于中外国情不同,一些所谓的“国际经验”可能未必适用于中国,若不能实事求是地仔细甄别,还有可能会产生误导。之前有研究成果在阐述民族政策的“美国经验”时,提出美国存在一套以建构美利坚民族为核心的族群融合政策,认为美国政府通过各种公共政策和法律,融合了国内具有不同国家或地域来源、不同语言、不同宗教等特点的族群(ethnic group),建构了一个不分来源、不分族群、不分宗教的统一的美利坚民族(nation)。按照这些说法,美国成功地建构出了一个以美利坚民族为国族的单一民族国家,是得以避免出现分裂问题的关键,中国应该学习美国构建单一民族国家的经验来解决民族问题。国内曾有学者质疑这样照搬“美国经验”是否妥当,认为研究所谓的“美国经验”是对美国种族、族群政策及其实践的误读,并不利于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但以往的商榷对“美利坚民族”这一概念较少触及,在本文中,笔者将探讨美国的民族、种族与族群话语,指出美国社会并不存在得到广泛承认与接受的“美利坚民族”概念。同时,文章也将考察和分析“美利坚民族”在中文语境中的起源和发展,提出这一概念的出现和广泛流传实际上与20世纪初期包括孙中山在内的一部分中国社会精英对美国的“民族想象”有关。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则有选择地继承孙中山的民族思想,继续宣扬和传播所谓美国经验,倡导利用民族同化建构单一民族国家。文章还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秉持的中华民族建设思路与国民党想象中的美国经验完全不一样,前者主张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为指导建设中华民族,承认中华民族由具有民族地位的境内各民族构成,迅速获得了国内少数民族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支持,并最终使统一多民族国家成为新中国的主流话语。


  一、美国的民族、种族与族群话语


  如果在美国社会中生活多年,就会知道,“美利坚民族”既不是一个官方所认可的概念,目前也没有在社会上普遍使用,我们甚至还无法在“维基百科”网站上找到这么一个词条。在学术数据库中找到的一些标题中包含“美利坚民族”字眼的专著,通常不会对美利坚民族的定义作过多解释,甚至我们完全可以将部分书中所使用的“美利坚民族”理解为“美国”的同义词替换,而不一定是民族所指的人们共同体。尽管“美利坚民族”不是一个常用词,但“民族/国家”(nation)在美国社会却是常见的。这要归功于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他在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讲中多次使用了“国家”(nation)一词来指称美国:“87年前,我们的先辈们在这个大陆上缔造了一个新国家……现在,我们正进行一场伟大的战争,考验着那个国家,或任何有此信仰和主张的国家,能否长久存续下去……为了使那个国家存续下去,我们将在这片战场上找到我们最后的安息之所,那些为此而死去的人已经这么做了……这个国家,在上帝的庇佑下,应从自由里获得新生。”在葛底斯堡演讲之前,美国社会更常用“联邦”(union)一词指称美国。相比于“联邦”一词,“国家”更能突出一体的意味,这是林肯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中刻意使用“国家”的理由。因为林肯的倡导,“国家”在南北战争后迅速成为主流用语,并被《效忠誓词》(Pledge of Allegiance)的作者弗朗西斯·贝拉米(Francis Bellamy)所采用,成为美国社会的常用词。尽管南北战争期间或战后所用的“nation”多是指国家,但“nation”本身有一定的想象空间,让一些人幻想构建美利坚民族国家的可能性,甚至有学者已经断定南北战争使得美国从一个自由帝国(empire of liberty)转型成了民族国家(nation-state)。南北战争后的几十年,美国社会上时不时有人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应该是一个美利坚民族吗?”“我们有一个美利坚民族吗?”不过这种对民族国家的集体想象,随着二战后新移民的大量涌入以及美国社会越来越多元化,变得更加有争议。部分倡导民族主义的保守派人士固然希望建立一个民族国家,却并非主流,很多自由派则明确反对将美国定义为一个民族国家,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用帝国(empire)来形容美国。


  相比于“美利坚民族”,美国社会更常见也更持久地用于描述美国联邦层级人们共同体的术语是“美利坚合众国人民”(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或“美国人民”(the American people)。“美国人民”这一概念是被美国宪法所肯定的,宪法序言就以此为开头:“我们美利坚合众国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按照宪法的字面意思,美国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是由多个“邦国”(states)组成的“联邦制国家”(union)。联邦制国家不使用“民族”(nation)来表示联邦层级人们共同体是非常普遍的,正如美国的邻居加拿大,作为一个联邦,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加拿大民族(the Canadian nation),相反,加拿大联邦政府目前承认境内存在多个民族,包括特指土著人民的第一民族(first nations)及魁北克人,至于加拿大联邦层级人们共同体的概念则是用“加拿大人民”(the Canadian people)一词专指。甚至于苏联曾经建构的最高层次人们共同体,也是冠以“苏联人民”(cоветский народ)的称号,赫鲁晓夫在1961年宣布苏联已经形成了有共同特征的各民族人民的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为什么苏联不把这个共同体叫苏联民族(cоветская нация),而叫苏联人民呢?这是因为苏联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民族国家,而是拥有多个民族、多个加盟共和国的“联盟”(union),用“人民”(народ)就把各民族都包括进来了。


  在次级认同方面,相关研究者认为,美国存在着来自世界各国、国内各地的大小族群(种族)1500多个,政府把这些具有不同国家或地域来源、不同语言、不同宗教特点的群体称为族群(ethnic groups),但不对这些族群进行法律、政治等实体方面的认可和标识,不给这些族群集团以法律上的承认,特别是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他们认为美国人们共同体的次级认同有三个特点:第一,存在着上千个群体,政府将之统称为族群;第二,政府不允许这些族群具有群体性权利;第三,政府不允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他们似乎觉得政府对次级认同的规定和限制是美利坚民族得以形成的关键。


  然而,这些研究对“美国经验”的论述是很有问题的。首先,美国政府机构并没有将境内上千个群体统称为族群。美国官方的种族识别分类自1977年起由白宫的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OMB)负责制定(此前由美国人口普查局负责),该机构使用种族(race)和族群(ethnicity)两个术语来统称国内各群体。根据1997年的一份文件,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将美国人口划分为五大种族:美洲印第安或阿拉斯加原住民(American Indian or Alaska Native)、亚裔(Asian)、黑人或非洲裔美国人(Black or African American)、夏威夷原住民或其他太平洋岛民(Native Hawaiian or Other Pacific Islander)、白人(White);两大族群:西班牙裔(Hispanic or Latino)、非西班牙裔(Not Hispanic or Latino)。在美国社会的现实生活中,种族(race,racial group)一词远较族群(ethnicity,ethnic group)为常见。值得注意的是,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的种族分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1977年的分类标准中,其实只罗列了四个种族:美洲印第安或阿拉斯加原住民,亚裔和太平洋岛民,黑人,白人。同时在实际的人口普查工作中,美国公民也可以突破管理与预算办公室提供的五大种族分类,而填报其他种族身份,比如华裔(Chinese)、日裔(Japanese)。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


  其次,美国确实是一个注意保障个人权利的国家,但这不意味着美国政府不允许群体性权利的存在。为了弥补对黑人、其他少数族裔和妇女在历史上所遭受的歧视,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以来就对这些弱势群体采取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对属于特定种族的成员和妇女在就业与教育方面给予特殊照顾,而很多政府机关是支持这种照顾行为的。比如,1967年1月,美国劳工部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发现,北卡罗来纳州和南卡罗来纳州当地拥有大量的黑人和强大的纺织行业,但相关企业极少雇佣黑人员工,于是通知纺织行业的代表,如果他们想在跟联邦政府打交道时避免不快,就应该雇佣一定数量的合格黑人员工,占比应该接近黑人在当地人口中的比例。美国政府还允许部分地区根据种族边界划分选区,使少数族裔选民能够占到该选区的多数,从而确保少数族裔能够选出符合自身利益的议员,这样的选区被称为少数族裔占多数的选区(majority-minority district)。美国政府近几十年之所以支持照顾少数族裔的平权行动,其出发点当然不是刻意破坏人人平等的原则,而是认为美国主流群体在历史上对少数族裔犯下了严重罪行,这使得后者在当下还遭受着结构上的不平等,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仍处于劣势,为了让少数族裔/妇女能够与白人/男性实现结构上的平等,就要对他们在某些方面予以特殊照顾。当然,这些积极措施并没有完全消除美国社会目前仍然存在着的种族歧视和不平等问题。


  再次,美国政府是允许特定群体——原住民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疆域并实行自治的。美国的民众大致可以分为移民和原住民,他们所享有的群体政治权利是不同的,相关研究往往忽略了美国政府对待原住民的特殊政策。美国的移民群体没有自己的历史疆域,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原住民不同,美国的印第安原住民可以选择生活在自己的疆域——保留地之内。在19世纪,美国的印第安保留地制度带有较强的奴役性,政府会划定一块区域,迫使原住民迁入,而白人可以购买原住民原先居住的土地。保留地的管理由白人承担,并以使印第安原住民文明化的名义对其实行同化政策。到了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新政时期,美国的原住民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国会通过《印第安再组织法》(The 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 of 1934),推动印第安人自治。自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印第安人事务和保留地自治制度基本确立。目前,美国境内有574个受联邦承认的印第安与阿拉斯加原住民部落和村庄,它们分布在326个保留地,总面积达562万英亩,约合22.7万平方公里。尽管这些原住民群体按照传统仍被称为部落(tribe),但美国政府承认他们具有民族地位,享有自治权(self-government)和部落主权(tribal sovereignty),与美国联邦政府是政府对政府的关系(a government-to-government relationship)。


  二、中文语境中的“美利坚民族”及其起源


  中文语境中的“美利坚民族”概念可以追溯到一百来年前,应是译自当时美国社会零星在使用的“the American nation”一词,其最初的译文可能是“亚美利加民族”。清末民初著名的革命家和政治家孙中山则将其译成了“美利坚民族”,并真正让这个概念在中文世界变得人所共知。孙中山与美国渊源颇深,少年时期曾去后来成为美国领土的夏威夷王国留学数年,在美国本土也有生活经历。在美国的社会经验对孙中山影响很大,以致他晚年曾表态要“利用美国的学问”,把中国变为美国。孙中山在革命生涯中形成了以“民族主义、民主主义、民生主义”为三大原则的三民主义。其民族主义思想曾有数次比较大的转型,在革命早期,其力倡以“排满”为主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到辛亥革命胜利之际,他放弃了这种比较狭隘的民族主义观,转而表示赞同更为多元的“五族共和”论。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逐渐与“五族共和”论诀别,开始倡导建设一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以凝聚国民。在思考如何建设“中华民族”时,孙中山想到了美国,并认为美国存在一个“美利坚民族”。1919年他在《三民主义》一文中提出:“又美利坚之民族,乃合欧洲之各种族而熔冶为一炉者也。自放黑奴之后,则收吸数百万非洲之黑种而同化之,成为世界一最进步、最伟大、最富强之民族,为今世民权共和之元祖;今出而维持世界之和平,主张人道之正谊,不惜牺牲无数之性命、金钱,务期其目的之达者,此美利坚民族之发扬光大,亦民族主义之发扬光大也。”


  1921年3月6日,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发表的演说中,孙中山进一步完善了“美利坚民族”概念:“试看彼美国,在今日号称世界最强、最富底民族国家。他底民族结合,有黑种,有白种,几不下数十百种,为世界中民族最多底集合体。自美国国家成立,有英国人、荷兰人、德国人、法国人,参加入他底组织中。美国全部人口一万万,德国人种在美国的约有二千万,实占他底人口总数五分之一;其他英、荷、法各种人在美国的数也不少。何以美国不称英、荷、法、德、美,而称美利坚呢?要知美利坚底新民族,乃合英、荷、法、德种人同化于美而成底名词,亦适成其为美利坚民族,为美利坚民族,乃有今日光华灿烂底美国。看看民族底作用伟大不伟大?”孙中山的“美利坚民族”概念有双重含义,既认为美利坚民族是包含多个民族的集合体,又认为美利坚民族是融合了不同人种和人群的单一民族。不过,他似乎更强调美利坚民族作为单一民族的作用,指出正是因为存在单一的美利坚民族,才有了“今日光华灿烂底美国”。但是孙中山不熟悉美国种族识别的标准,在谈到次级认同时,只是笼统论述美国存在着以“种类”与“国界”为标准划分的群体,认为美国有“几十种的民族”和“几十国的民族”,没有意识到美国政府机构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已经制定了比较清晰的种族识别标准和类型。此外,孙中山也忽视了美国社会中存在着严重的种族歧视与对立,当时印第安原住民、黑人以及其他有色人种都遭受程度不同的不公对待,所谓的“美利坚民族”凝聚和团结了美国各种族,只是一种想象,而非现实。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20世纪初对美国民族或种族状况有误解的中国精英并非只有孙中山,梁启超在1902年的《论民族竞争之大势》一文中曾说美国式的民族帝国主义是“优强民族能以同化力吞纳劣弱民族,而抹煞其界限”,又说,“美国百余年来由大西洋岸之十三省,逐渐扩充,奄有太平洋岸全陆之地,自三百万人增至八千万人,固有吸集同族之效,亦未始不因买受并吞他国之属土而同化其民之所致也。今日之美国,尚能容纳德意志、爱尔兰之移民绰有余裕,皆其同化力强盛使然也”。他在1903年的《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介绍伯伦知理的理论时强调说,“谋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在昔罗马帝国,及今之北美合众国,是其例也”,并倡言,中国需奉行“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的“大民族主义”,只是他当时并未明确提出这个“新民族”是美利坚民族。梁启超和孙中山等中国社会精英之所以对美国民族或种族状况有误解,可能源自美国社会展现出的积极吸纳移民的假象。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美国确实非常欢迎来自欧洲的白人移民,很多白人移民也将美国视为改变命运的新大陆,并愿意主动融入美国主流社会。英籍犹太裔作家以色列·赞格威尔(Israel Zangwill)1908年的成名剧本《熔炉》就非常生动地讲述了欧洲白人移民成为美国主流社会一分子的故事。但事实上,“熔炉说”只对欧洲白人移民适用,当时美国的黑人、印第安原住民、亚裔等有色人种仍然遭受白人主流社会严重的种族歧视和排斥。可以说,20世纪初一些中国社会精英叙述的美国其实是一个团结的白人主流社会,但这种叙述忽视了美国本身是分裂成白人、黑人、印第安原住民与其他有色人种这数种社会的。


  另外,孙中山之所以对民族国家极富好感,有一定的时代背景。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多民族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奥匈帝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在战中和战后相继崩溃,欧亚大陆出现了很多民族国家。孙中山看到了民族国家的兴起,在1924年的三民主义系列演讲中曾提及自己当时所受的震动:


  欧战以前,世界上号称列强的有七八国,最大的有英国,最强的有德国、奥国、俄国,最富的有美国,新起的有日本和意大利。欧战以后,倒了三国,现在所剩的头等强国,只有英国、美国、法国、日本和意大利。英国、法国、俄国、美国都是以民族立国。英国发达,所用民族的本位是盎格鲁撒逊人,所用地方的本位是英格兰和威尔斯,人数只有三千八百万,可以叫做纯粹英国的民族。这种民族在现在世界上是最强盛的民族,所造成的国家是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


  可以看出,孙中山把英国、法国、俄国、美国都视为因着民族主义而强盛的单一民族国家,希望中国也可以像它们一样,构建一个单一民族国家,从而实现完全独立。但在这些国家中,美国对孙中山的意义最为特殊,他认为美利坚民族的形成模式是最值得多民族的中国借鉴的,是一个可以学习的榜样:


  美国底民族主义,乃积极底民族主义。本党应以美国为榜样。今日我们讲民族主义,不能笼统讲五族,应该讲汉族底民族主义。或有人说五族共和揭橥已久,此时单讲汉族,不虑满、蒙、回、藏不愿意吗?此层兄弟以为可以不虑。彼满洲之附日,蒙古之附俄,西藏之附英,即无自卫能力底表征。然提撕振拔他们,仍赖我们汉族。兄弟现在想得一个调和的方法,即拿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并且为其他民族加入我们组织建国底机会。仿美利坚民族底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与美国同为东西半球二大民族主义的国家。

  

  孙中山将美国当时的富强归因为单一民族国家的结构,其实是美丽的误会,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归因确实导致他心心念念试图将中国重塑为现代民族国家,对其民族主义思想的发展有极为重大的影响,黄兴涛甚至指出,这是“辛亥革命之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兴起、确立、传播和认同接受的一个重要动力”。


  跟以同化为基础的“美利坚民族”一样,孙中山在此时打算建设的“一元一体”中华民族,是要以汉族为中心,同化国内其他诸族。孙中山的初衷是可以理解的,当时的中国,外有帝国主义侵略,内有军阀割据,国家正处于内忧外患之中,急需加强国民对统一中国的认同。但郑大华认为,孙中山当时所提倡的建设一元一体中华民族,其实质是一种扩大化的大汉族主义民族观,势必会招致境内一些少数民族的反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早期就对这种一元一体中华民族观进行了严厉批评。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决议案》就指出:


  封建阶级及资产阶级的民族运动……包含着两个意义:一是反抗帝国主义的他民族侵略自己的民族,一是以对外拥护民族利益的名义压迫本国无产阶级,并且以拥护自己民族光荣的名义压迫较弱小的民族,例如土耳其以大土耳其主义压迫其境内各小民族,中国以大中华民族口号同化蒙藏等藩属;前者固含有世界革命性,后者乃是世界革命运动中之反动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孙中山在1921年后开始频繁接触共产党人,受到马列主义民族观的影响,逐步修正以同化为基础的一元一体中华民族观,反而一度在很多场合倡导国内各民族平等,倡导团结国内各民族建设中华民族。只是蒋介石领导的南京国民政府之后有选择地继承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遗产,在实践中更加侧重提倡民族同化思想,主张建立单一民族国家。


  三、“美利坚民族”概念在中国的发展


  孙中山去世之后,鉴于其在政治上的巨大感召力,国民党政府不遗余力地利用现代宣传机器向国民传播他的三民主义思想。而“美利坚民族”这一符号作为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一部分,自然也会出现在这种宣传中。国民党政府的宣传手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积极刊印孙中山的相关著作,诸如《三民主义》《三民主义概要》《三民主义简本》《三民主义讲义》《总理遗教辑要》;第二种是将民族主义、美利坚民族等符号加入教材课本中,作为国民教育培训的内容。教材通常会根据受众特点对相关内容做些调整,比如,在一本小学国防教育的教材中,是这样描述美利坚民族的:“美利坚——美利坚民族在最近的过去,原以保持现有的国力为原则,预备对于世界民族斗争的漩涡,不多牵涉,可是到了最近,却又因为受了其他强大民族逐渐干涉其利益的逼迫,也分外的警惕策励起来。”在另外一本识字读本中,编者干脆做了更为简洁易懂的知识普及:“世界上还有其他民族吗?答:那真多极了,日本人是大和民族;英国人是盎格鲁撒逊民族;俄国是斯拉夫民族;德国是条顿民族;美国是美利坚民族;法国是拉丁民族。”国民党政府还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向少数民族宣扬一国一族的民族国家思想。在一份宣讲三民主义的藏文材料中,“民族”一词被翻译成了“མི་རྒྱུད”(mi rgyud,民裔),美国的国家和民族名称按照英语分别被音译为“ཨ་མི་རི་ཀ”(a mi ri ka, America)和“ཨ་མི་རི་ཀན”(a mi ri kan, American)。


  此外,社会上一些支持国民党的知识分子也按照民族同化原则阐释孙中山的著作。由曹雪松、戚蕙农编辑的《三民主义浅说》这样论述美利坚民族:“美国人的民族,叫做美利坚民族。这种民族,是由各洲各国的移民镕合成的一种新民族。”一位叫王贻非的知识分子则在他的论著中这样阐释美利坚民族:“在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解决,汉满蒙回藏统于一个国家,大家平等联合的组织共和国家,还是不够。照近代历史发展的潮流,种族由多而趋于一,造成新的民族。国父举美国为例:美国国内有黑白红各种族,有德法英荷俄各国人。他不以各种族为名,或各国为名,而‘单称美利坚人’。美利坚民族是将以上各种人‘同化到美国’,‘都合一炉而冶之’而造成的新民族。在我们中国民族主义的任务就是依据这种世界进化的潮流造成一种新民族,即大中华民族。”


  国民党政府的国家机器与知识精英对美利坚民族符号的传播和释读,是服务于构建一元一体中华民族观之需要的,本质上还是在国民中制造单一民族国家的神话,将美国当时繁荣强盛的原因简化为一国一族的国家结构,为采用同化手段将中国改造成单一民族国家提供合理依据。从国民党政府的施政过程来看,它也是按照这种同化理念来构建中华民族的。周竞红提出,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初期就试图在边疆民族地区推行一整套以民族同化为宗旨的教育政策。马玉华则具体指出,国民党政府通过实施汉族与少数民族通婚,奖励内地人民移住边疆或边疆人民移住内地,推行国语运动试图逐渐统一边疆地区语文等措施来推进民族同化,达到形成中华民族单一民族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模仿美利坚民族构建单一民族国家这一套话语并非只有国民党阵营的知识分子在提倡。1939年,中国知识界就“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议题展开了大讨论,在回应费孝通质疑的文章中,顾颉刚专门提到了美国的情况,他说:


  至若美国,你来信上就说“是世界各地移民所组成,有欧洲各族的人,有非洲的黑人,有由我们本国去的连英文都不认识的人”,几乎全世界的人种都有代表,但是种族的分歧,语言的差异,信仰的相殊,风俗的各别,并没有将美国人分成无数民族。不但不分,而且他们自己也正以为是“一个民族”(见A. B. Hart之美国民族史)。孙中山先生在《民族主义第一讲》里也说,“美国人的种族比哪一国都要复杂,各洲各国的移民都有。到了美国之后,就镕化起来,所谓合一炉而冶之,自成一种民族。这种民族既不是原来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又不是意大利人,和其他南欧洲人,另外是一种新民族,可以叫做美利坚民族。美国因有独立的民族,所以便成了世界上独立的国家”。我们在这里。可以知道,血统的分歧并不能阻碍了民族的统一,美国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可见,顾颉刚表示自己对美利坚民族的认知是受美国历史学家哈特(Albert Hart)及孙中山的影响。顾颉刚所说的哈特之美国民族史应是指哈特主编的系列《美国通史》(The American Nation: A History)。哈特在这套通史中并没对“the American nation”做出精确定义,但从通史目录及哈特所写的编者介绍来看,书名中所用的“nation”应指国家,而非表示人们共同体的民族,而所谓的“一个民族”其实是对“一个国家”(美国)的误解。从顾颉刚这段话的后半部分以及该文后来所谈的民族同化问题来看,他对“美利坚民族”概念的认知其实更多是受到孙中山的影响。不过在同化问题上,顾颉刚与孙中山当初设想的将其他少数民族同化于汉族的方案还是有差别的。顾颉刚提出了一个现代化概念,解释说“我们要把边民同化,并不是要消灭他们原有的文化,而只是为了他们的切身利害,希望他们增加知识和技能,享受现代的生活,成为一个中华民国的好公民”。


  中国共产党对于国民党政府的单一民族国家构建方案历来是持反对态度的。在1936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工作的指示信》中,中共中央明确指出国民党政府并未执行孙中山关于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自由的主张,认为他们在内蒙古所实行的政策完全是民族压迫政策。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所认同的中国是由多民族组成,中华民族是由境内各族人民构成。他指出,中国除了有汉族,“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彝人、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他还提出:“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的。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在同年八路军政治部发行的政治课本中,中国共产党对何为中华民族做出了更为精准的表述,该课本指出,汉人与“回人、蒙人、藏人、满人、苗人、夷人、黎人等许多少数民族,组成近代的中华民族。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四万万五千万人民是共同祖国的同胞,是生死存亡利害一致的”。针对蒋介石1943年在《中国之命运》一书中抛出的取消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之民族地位的中华民族“宗族论”,当时作为共产党理论家的陈伯达著文反驳,指出“平日我们习用的所谓‘中华民族’,事实上是指中华诸民族(或各民族)”,而蒋介石认为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合而成的,是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违背了国民党一大宣言确认的“中国境内各民族”一说,等于是在否认孙中山及其主义。不得不说的是,无论是顾颉刚等人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还是蒋介石抛出中华民族“宗族论”,均有一定的时代背景。当时正处于抗战中的中国,面临着民族分裂主义的现实威胁,他们所提的中华民族观还是含有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之积极意义的,这一点不应该被忽略。当然,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对中华民族理解的不同,反映的是两者在构建现代国家方面的不同理念。中国共产党并不认为构建单一民族国家是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唯一正确路径,而是提出了另外一个方案,即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选择构建统一多民族国家而非民族国家,是基于对中国多民族结构的判断。


  关于美利坚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家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1938年8月至10月,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的杨松在马克思列宁学院开讲《论民族》《论资本主义时代民族运动与民族问题》《论帝国主义时代民族运动与民族问题》系列讲座,相关讲稿同时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解放周刊》上连载。杨松在讲稿中不仅全面阐述了自己对列宁、斯大林民族理论的理解,也提到了自己对美利坚民族形成和发展的看法:


  从前,北美是英国的殖民地,那里的居民,有的是从英国迁移去的,有的是从其他国家迁移去的。他们在新的北美领土内共同生活着,经过了长久的时期,由前代传到后代共同生活的结果,他们在北美形成了一个新的北美利加民族,就是现在的美国人……甚至,就是在北美合众国内,当着美国各个角落彼此间还没有共同的劳动分工,还没有共同的交通联系,还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与经济联系时,严格来说,他们还不算做一个民族。当美国各个不同的辽远的角落彼此在经济上联系起来了,而住在美国共同领土上的居民已有相互间的共同经济生活与经济联系,已把各个角落的人们都团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团结成为一个整体的民族,才能算做一个北美利加民族。


  从讲稿中可以看出,杨松是承认存在一个美利坚民族共同体的,但他与孙中山的观点区别很大。第一,他认为这个民族共同体叫做“北美利加民族”(северо-американскую нацию,North-American nation)而不是美利坚民族;第二,北美利加民族的形成不在于同化,而是由于这些移住北美的人们有了共同的领土、共同的经济生活与经济联系。杨松的观点直接受到斯大林民族理论的影响,后者在其著名的《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一文中,曾根据民族形成的四个特征提出美国人是一个民族的观点:“一部分英吉利人从英格兰移民到新大陆——美国,在新大陆,随着时间的推移,进一步形成新的北美利坚民族。”显而易见,杨松对斯大林的相关论述做了进一步阐释。杨松还把美国民族国家的形成放在列宁“民族自决”和“民族解放”的理论背景中进行阐述,提出美国是经历了两次对英民族解放战争及一次对内民主战争,才实现了“北美利加民族”的民族独立及美国之建国。与国民党知识分子认为美国始终是单一民族国家不同的是,杨松认为,1898年的美西战争改变了美国的单一民族国家结构,因为西班牙战败的结果是美国夺得菲律宾为殖民地,又得古巴为附属国,使得美国变成了帝国主义的多民族国家,“北美利加民族”则由解放民族变为帝国主义的压迫民族。


  杨松是中国共产党内第一位用列宁、斯大林民族理论解释美利坚民族形成的理论家,他的这一范式不仅在当时得到了左翼学者的支持,而且也影响到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学者对美利坚民族的认知,一些学者继续按照他的范式,利用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的四个特征来解释美利坚民族的形成。不过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学者对于美利坚民族到底是一个民族还是像中华民族那样的共同体,是有些争议的。民族理论学家熊锡元在1988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既肯定了美利坚民族“是一个多民族、多种族和多元文化掺杂的人们共同体”,又提出“对于美利坚民族构成的复杂性,尽管说法与比喻各异,但都确认美国人已形成为一个民族”。黄兆群则在他的几篇关于美利坚民族形成的文章中反对按照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认定美利坚民族,他提出所谓的美利坚民族并不存在共同语言和共同文化,按照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不可以称为一个民族的。他进而提出,检测美利坚民族形成的标准应当是民族自我意识,而不是别的什么民族特征,并认为,美利坚民族自形成雏形后,一直处于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由于民族构成中的各个民族集团尚未完成同化和融合,因而其民族意识特征呈现较强的一体多元性。


  四、结语


  “美利坚民族”这个概念自始至终都没有被美国政府所认可,在美国社会也不被广泛使用。随着美国政府越来越注重保护原住民的群体性政治权利,美国事实上已承认自己为多民族的联邦制国家。令美国人想不到的是,这个在美国不受重视的“美利坚民族”概念竟然在中国流传了一百余年。不过,我们必须承认,中文语境中的“美利坚民族”与真实的美利坚民族是两回事。在很多时候,“美利坚民族”是一些中国社会精英对美国的“民族想象”,他们把想象的美利坚民族作为榜样,论证在中国建构单一民族国家的合理性。虽然当初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凝聚国民,实现中国的完全独立,但这种单一民族国家构建说到底并不能真正获得国内少数民族的认可。因此,当中国共产党提出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建设理念时,迅速获得了国内少数民族的支持,成为中国共产党赢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原因。近十余年来,随着中国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出现了一些不稳定现象,有学者再次倡导学习建构美利坚民族的经验,以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然而,这些“美国经验”,特别是所谓建构美利坚民族的经验,本身就是一种想象,而非现实。诚然,美国在处理种族问题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成功经验,但我们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清中国和美国在国情上的不同。如果说美利坚民族是一个想象出来的符号,它在美国国内既没有得到官方认可,也没有在社会上普遍使用,那么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是得到了官方和民间普遍认可的。当前,中共中央提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我们更应从构筑中国特色民族学学科话语和维护中华民族自身主体性的角度出发,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本质特征以及中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现实,不能把美国这种移民国家处理种族问题的经验完全套用到我们自己身上,而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优势,客观地吸取中国和世界上其他多民族国家历史上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方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励 轩: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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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励轩|想象的符号:中文语境中的美利坚民族及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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