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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来了!这6类人可申办
好消息往来港澳更方便了!2月20日起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将试点实施
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
广东省公安厅2月9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2月9日发布公告,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
根据政策
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
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01
杰出人才
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
02
科研人才
即湾区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03
文教人才
即湾区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04
卫健人才
即湾区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
05
法律人才
即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
06
其他人才
即湾区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6类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
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
其中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
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申请手续如何办理?
要递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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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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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深圳特区报
编辑整理 | 莫香军
责任主编 | 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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