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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冀卫办法规函〔2024〕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属委管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

  

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冀市监函〔2024〕58号),结合以往全省卫生健康标准制修订工作实际,现就征集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河北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是结合我省实际,满足卫生健康行业需要,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围绕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着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等,从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急需的卫生健康标准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地方标准制定依法严格限定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在我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可以提出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请。不得申报制定涉嫌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地方标准,如指定检验方法、指定产品、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要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复、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等方面的标准。
重点范围:
(一)京津冀协同相关标准:根据《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方案》《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规划》,主动对接联系京津,重点围绕职业健康、检验结果互认等领域;
(二)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标准: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促进、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营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放射卫生等;
(三)医疗卫生服务相关标准: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医疗应急救治、分级诊疗等;
(四)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相关标准:优生优育、妇幼健康、儿童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等;
(五)卫生健康事业创新发展相关标准:卫生健康领域新技术、新服务和新业态等;
(六)卫生健康事业安全发展和技术支撑相关标准: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等;
(七)《“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中重点领域的其他标准。
征集范围不包括食品安全标准。

  

二、申报程序

  

标准起草单位按以下程序完成申报:
(一)对拟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等前期预研,可通过有关网站进行查询,避免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省已发布或列入计划的地方标准重复。
(二)认真填报《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见附件1)。为保障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地方标准立项申报时,应提供地方标准项目草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的卫生标准起草单位需填写《2024年卫生健康标准申报情况备案表》(见附件2),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
(三)将标准任务书、草案、备案表等提交到文末指定邮箱,由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疾控中心)进行专业审查。
(四)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收到起草单位报送的计划任务书后,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专业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急需程度,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业务能力,以及避免与现行有效标准重复等,审查结果报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审查结果提出推荐申报项目,对外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
(五)拟推荐的申报项目,由第一起草单位在规定时限前登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方法按《地方标准网上申报指引》进行(见附件3)。

  

三、申报要求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全省卫生健康行业省级地方标准的申报,2024年卫生健康标准征订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省委、省政府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项目,应与京津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申报。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财务账户,具有卫生健康标准化相关工作经验、专业优势和项目执行条件,能够在1年内完成项目。鼓励多单位合作,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所申报标准项目所需的专业工作经验。
(二)项目负责人名下有往年未完成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原则上不参与新的地标申报;项目负责人参与过国标、行标制修订工作的,请在申报地标时附相关国标、行标工作情况的说明,可优先考虑推荐立项。
(三)标准申报材料以本单位负责科研项目申报的部门进行统一上报,并填写《2024年卫生健康标准征订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不接受个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各单位每专业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多单位联合制定地标项目,由一家单位提交申报申请。
(四)项目联系人应确保标准任务书提供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能够及时接收申报项目受理和后续工作通知。

  

四、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提交邮箱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以指定邮箱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书时间为准)。拟推荐省市场监督局进行申报的项目起草单位,按照《地方标准网上申报指引》(见附件3),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1.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
2.2024年卫生健康标准申报情况备案表 
3.地方标准网上申报指引  
4.2024年卫生健康标准征订项目汇总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编辑:康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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