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到了,大学生参保就医的常见问答详见→
问
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保吗?
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都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保。
问
大学生参保后,在校外门诊持卡就医可以直接结算吗?
2023年1月1日起,本市62万参保大学生全面实现“持卡”“刷码”就医,医保实时结算。全市参保大学生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门诊就医无需校内转诊并垫付医疗费,可直接到校外就医并直接结算。
问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保的医保待遇是什么?
大学生按照年度标准缴费,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门急诊医疗:大学生门急诊发生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自负3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4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负50%。
住院医疗:大学生每次住院发生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5%,个人自负2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40%。
注:大学生在已定点联网的院校内部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所发生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问
大学生大病医保需要另外缴费吗?
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一致。
报送:潘刘磊(区医保局)
编辑: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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