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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请关注!青田县教育局发布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青田发布 2023-06-10




《青田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优化调整如下:


1.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于2022年12月19日前离校(园)放假;小学于2022年12月23日前离校放假。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幼儿和学生,在学校条件允许、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请到幼儿园、学校托管服务至1月13日,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其中小学期末学业评价推迟至下学期开学初举行。

2.初中一二年级学生于2022年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1月13日,期末学业评价推迟至下学期开学初举行;初三年级学生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1月13日,期末学业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3.普高一年级学生于2022年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1月13日。普高二三年级学生待全省学考选考结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1月13日。

4.中职高一二年级学生于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1月13日;中职高三年级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1月13日。

5.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为1月14日。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6.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放假的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8日


编   辑 | 达西
来   源 | 青田县教育局转载请注明出处:青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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