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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

鞍山发布 2022-12-20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

有关措施的通告

(鞍疫防指办〔2022〕142号)

 

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部署,结合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县(市)区、开发区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2.除民政福利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医疗机构、监所、学校、幼儿园外,市民进入其他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继续扫“易鞍码”(场所码),凭健康码绿码通行,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市民通过药店购买“一退两抗”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5.省内其他地区来(返)鞍人员要继续开展主动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鞍,抵鞍时不再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抵鞍后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6.请广大市民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等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ND



来源: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编辑:王诗阳转载请注明:鞍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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