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乌鲁木齐消防部门将开始集中检查!


来源: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集中检查!乌鲁木齐消防部门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部署,新疆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自5月下旬至6月中旬,将持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


  5月2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我市各消防救援大队正在以辖区为单位,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问题开展集中安全检查。


5月24日,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在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

  检查中,天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对辖区住宅小区内部建筑架空层、门厅、楼内通道及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展开集中纠治。对电动车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集中充电点是否单独设立,充电点内是否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是否配置相应灭火设施器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


  沙依巴克区消防救援大队坚持“违法劝导+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联合市场监管、建设等行业部门,以及派出所、街道、社区等分别对小区住宅楼内大厅、楼梯间、走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区域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是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和违规充电、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5月24日,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在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

  乌鲁木齐消防提醒市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事关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请社会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认真自查自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夜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夜查重点内容 


  (一)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四)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制/戚亚平
编辑/张家伟

往期回顾

最新调整!新疆这4所高校新增3种专业

今年,新疆将新建500个!

新疆:将提供超1.8万个就业岗位

官宣!新疆加入“包邮区”!

新疆首届50强企业名单公布!

乌鲁木齐“三环”绕城高速有望年内连通!

投稿邮箱:tougao@xjnews.cn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