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执行攻坚 | 大庆高新区法院:年关将近,为农民工讨回40余万血汗钱

2017-12-19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太感谢法院了,帮我们要回来工资,这下孩子的学费终于有着落了!”申请执行人姜某喜悦地说。


近日,大庆高新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纠纷系列案,为20位农民工友讨回40万血汗钱。




活干完了,钱却没了




2014年4月,姜某等20名农民与安达市某劳务服务队签订了劳务用工合同,约定为劳务服务队承包的大庆一道路雨排工程输出劳务。


工程结束后,发包方大庆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劳务服务队工程款46万余元。于是,劳务服务队工程款没有结清为由,拒绝向姜某等人支付劳务费。


因多次索要无果,姜某等人将承包方、发包方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劳务服务队给付劳务费,发包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其所拖欠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均需担责



法官找到发包方法定代表人,向其释明依法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该公司同意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义务,但是目前经济紧张,承诺待经济宽松时将拖欠工程款项一次性给付。



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承包方劳务服务队、发包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30日前给付姜某等20名农民工46万余元。




强制执行,为农民工要回血汗钱



调解书生效后,二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姜某等人向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调查,发包方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包方也未发现有财产线索。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为了农民兄弟,他们多次找到劳务服务队法定代表人王某做工作。王某从不耐烦到积极配合,态度有了转变。



最终,王某一次性拿出名下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支付了本案执行款。姜某等20人也理解了被执行人目前面临的困境,放弃了部分权利,本案执结。



喜欢此文,请点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