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业主:小区成停车场外来车随便停!物业:公共区域跟房本无关

问北京 问北京 2019-04-03
点击上方“问北京”关注我们吧!
小区正门/当事人供

小区物业私自增设停车系统占用小区公共空间业主表示反对

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公众号“问北京”)近日收到家住角门北路八号院杏林园小区的多位业主反映,小区物业私设停车系统,占用小区公共空间,他们认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来听听业主是否能够主张权益
             

杏林园小区位置/高德地图

业主:停车系统占用公共空间
杏林园业主反映,小区物业私设停车系统,占用小区公共空间,他们认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邢先生:就是这个门,这个停车的(屋子)和这一道杠。这个建起来也就是3个月的时间。凡是要进来的车全都要收费,收费是按照1小时两块钱。

小区门口的起落杠/当事人供

业主:对外部车辆没限制
市民邢先生指着杏林园小区门口新增的一处停车收费岗亭和电子停车杆告诉记者,这套设备的增加让不少小区业主颇为气愤。原因是小区物业安装这套系统后,小区内的公共空地上停满了外部车辆。业主们表示:

业主1:交钱对外部车辆没有限制。业主2:可是外面大马路的车都停在我们这里。业主3:我们院里面比外面停车场还那什么(乱)呢。业主4:人家给钱。影响我们业主安全的问题。

小区内空地停着的车辆/当事人供


业主质疑:部分收费进个人账户
杏林园小区内地面固定停车位有100多个,同时还有一个地下停车场,车位有近50个。但记者在小区内看到,多处没有规划车位的空地上和部分消防通道也被停放了车辆。不少业主质疑,小区物业将停车费据为己有,钱款进了个人账户。业主任阿姨说:

任阿姨:这点你就不明不白的,而且也没发票。这个我不是瞎说,我把我那个手机拿来,还有。我凭什么要付给你这个小太阳啊,你是什么啊?

任阿姨所说的“小太阳”是收费员微信钱包个人账户名称。业主表示,这次安装设备收费停车,物业并没有征得业主同意,侵犯了他们的权利。

任阿姨说:这上面的地属于你的还是属于我们的。太不公平了吧。

小区内空地车位/当事人供

工作人员:1小时2块,随便停
随后,记者以外来停车人员的身份向停车岗亭的工作人员询问:

记者:问您一下咱们这也能停车了是吧。工作人员:能停。记者:他这多少钱,怎么停啊?工作人员:一小时两块,也没有固定车位,你就是哪点有地方哪点停呗

小区停着的车辆/大姚摄


物业称有文件,但部分已过期
杏林苑小区1998年建成,共三栋楼,1号楼正旗大厦是商业办公楼,2号和3号楼为住宅楼。小区产权单位为原卫生部和北京市卫生局系统中17家单位,但目前已经进行了房改,房屋归属个人。 小区物业是北京杏林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经理柏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内停车收费是合规的。

柏女士:这东西都是合规的。因为作为物业来说,我们做肯定是有条款的。符合物业法的。有很多相关部门来监察我们的。我们那点做得不到,肯定是会对我们有一个处罚。

而后柏经理向记者展示了两份文件。

柏经理:这是2014年的。 记者:看了一下有效期这是2014年……

这两份文件一份是丰台区城管委下发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另一份为丰台区发改委下发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审核表》,两份文件显示,杏林苑小区住宅楼配备固定停车位98个,正旗大厦配备地下停车位45个,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审核表》有效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号。

物业:公共区域属原产权单位
针对居民所反映的大量外部车辆停放在小区内的质疑?柏经理回应说:

柏经理:那来访车辆我们不能杜绝,而且这个门口又包括写字楼,人家在那办公司又不能不让人家进来。  

此外,针对业主反映的没有征得业主同意就安装收费设备的问题,柏经理表示:

柏经理:公共区域的地还真不是他们家的,这是17家产权单位共有的。跟他房本一点关系没有。他有没有这个地的支配权还是个问号。

同时,柏经理并不否认停车费被打进个人微信账户的事实:

柏经理:对,是个人的,个人会把钱交到我们这里来,一块两块可能是微信支付现在比较方便,转给他的个人,我们会有财务收这个费用。

律师:收益除去管理费,归业主
一方面是部分业主对物业的做法表示反对,另一方面是物业认为自己的做法理所当然,到底孰是孰非?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资深物业律师包华,他认为杏林园小区安装停车系统问题有一定的合理性:

包华:现在政府在大力倡导,然后尽量充分地使用停车资源。所以我认为在能够保证业主晚上回家的时候能够有尽量多车位的情况下,白天将车位让渡给办公,然后让一些来访的人员进行临时的停放,并且收取一定的费用,我认为是合理的。

不过包华指出,这些费用的分配问题值得商榷:

包华:当然从停车费上来说,如果是占用公共道路,公共绿地的话,它的停车费用除去经营成本以及经营者的酬金以外,其他的部分应该归于业主

律师:公共区域归业主共同所有
包华进一步解释说,之所以认为停车收益归属全体业主,是因为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安装收费系统也应取得业主的同意:

包华:关于物业公司所谈到的分摊问题,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那么过去房改房既然卖给个人了就是个人的,不动产登记都已经写得非常清楚了,人家就是业主。
对于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共有共用是法定的权利,物权法法定原则决定了这些共用设施设备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且使用的,共同承担费用。所以这件事情不需要做其他的证明。

而就杏林园小区公共区域的归属问题,记者也向丰台房管局求证,工作人员也表示该小区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所有。而就杏林园物业工作人员通过个人微信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包华表示:

包华:我觉得这个行为是不规范的,应该是通过企业的微信或者说是其他的方式来收取费用,这个是更加合理的。

律师:由业委会交涉或起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小区业主对于物业的行为有异议,又该怎么办呢?消费者律师葛友山表示:

葛友山: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和物业进行交涉,业主委员会成立不了就是选出业主代表去跟物业交涉,然后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

而一旦交涉不成,业主也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葛友山:到法院起诉,起诉物业公司侵权,然后怎么来进行赔偿具体要请专业公司进行评估。

针对杏林园小区擅自设立停车系统遭到业主质疑一事,记者也向小区属地西罗园街道办事处、角门东里二社区居委会反映,街道和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了解具体情况后,推动事件解决

物业是小区的“保姆”
保姆做事当然要和主人商议
道理简单,但实际上呢?

原创稿件 转载须授权 否则举报记者丨大姚  编辑丨晨光
值班主编| 新元

往期新闻回顾:
(点击图片即可获取全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