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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委| 发现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历史重塑

徐建委 文学评论 2023-08-28

吴为山:《董仲舒像》


发现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历史重塑


徐建委



内容提要 利用《春秋繁露·止雨》篇及银雀山汉墓所出历谱,可以确定董仲舒“天人三策”对策时间为元光元年(前134)五月,在汉武帝开始尊儒之后,而非之前。独尊儒术的过程中,田蚡和公孙弘先后是关键人物,董仲舒的作用并不突出。汉宣帝初年,为了制衡霍氏家族,宣帝重新赋予丞相实权,起用儒生魏相为相。魏相喜用汉故事,从档案中整理出许多策奏以供参考,并特别推重贾谊、晁错、董仲舒的奏议,此后三人的文章开始在儒生间流传。至刘向则对董仲舒推崇备至,并直接影响了《汉书·董仲舒传》的纂述。以刘向为代表的儒生群体有意无意地重塑了西汉历史的叙事结构,通过强化贾谊、董仲舒等儒生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作用,凸显了他们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

 

关键词 董仲舒;独尊儒术;魏相;《汉书》书写



 《春秋繁露·止雨》篇与董仲舒

对策时间之考定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立五经博士,举孝廉,开始独尊儒术,这几乎是汉代历史的基本常识。但是,如果我们核检《史记》《汉书》及其他相关文献,就会发现,其史料基础并不坚实。这一认识其实源于《汉书·董仲舒传》,而非《史记》。

 

在《史记》里,武帝时代推尊儒术的历史过程基本上没有涉及董仲舒。司马谈、司马迁父子是武帝时代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且司马迁曾问学于董仲舒,对于他在武帝时代的地位,司马氏父子应该会非常清楚。《史记》没有为董仲舒独立写传,而是将其置于《儒林列传》中,与申公、伏生、高堂生等儒生地位相似,司马迁也没有提到他和汉武帝尊儒之间的关系。《儒林列传》叙述武帝时期经学发展时,主要提到了两件事:一是公孙弘以《春秋》学由白衣而至天子三公;二是为博士官置弟子员:

及今上即位,赵绾、王臧之属明儒学,而上亦乡之,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


公孙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请曰:“……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弟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制曰:“可。”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1]

董仲舒与独尊儒术这一常识的建立,是从《汉书·董仲舒传》开始的。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2]

据《汉书·武帝纪》,董仲舒对策在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五月,而“州郡举茂才孝廉”则是此年十一月(前135年12月前后)。这时汉尚承秦制,未改历法,使用颛顼历,以每年十月为岁首。即武帝诏举茂才孝廉是在仲舒对策前六个月,立五经博士更是在此前两年,这是很明显的矛盾。但因《汉书·董仲舒传》的说法影响如此之深,以至于古今许多学者都以此为基础,考证董仲舒对策之年及相关史实,并尽可能将董仲舒对策之年置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十一月之前,以弥合这一显见的矛盾。

 

《汉书·武帝纪》在元光元年五月诏举贤良之后,说“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董仲舒传》则提到了主父偃窃书之事。因此与董仲舒对策年代相关的考证,又必须考虑公孙弘、主父偃相关事迹。这些材料之间往往是这几则相互贴合,但与另外几则又有矛盾,由此造成歧见迭出,至今仍有争议。


国家图书馆藏宋乾道七年(1171)蔡梦弼东塾刻本《史记·儒林列传》之董仲舒传书影


《史记》《汉书》之外,最早述及此段历史的是荀悦《汉纪》,但其所记与《汉书》无异。只是在元光元年“初令郡国贡孝廉各一人”之下,用《汉书·董仲舒传》的说法,称“董仲舒始开其议”,然后引董仲舒传记,并附策文于下[3]。对于董仲舒何时举贤良,荀悦并未考核,也没有提及本传与《武帝纪》记事的矛盾。

 

《资治通鉴》将此事系于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冬十月,即武帝初即位改元之首月。胡三省注引《通鉴考异》曰:

《汉书·武纪》:“元光元年五月,诏举贤良,董仲舒、公孙弘出焉。”《仲舒传》:“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今举孝廉在元光元年十一月,若对策在下五月,则不得云自仲舒发之,盖《武纪》误也。然仲舒对策,不知果在何时;元光元年以前,唯今年举贤良见于《纪》。……故皆著之于此。[4]

从这段引文来看,司马光等人在编纂《通鉴》时,对董仲舒举贤良的时间也不确定,只因持有董仲舒乃崇儒建议的提出者这样的前见,且武帝元光元年之前,只有建元元年曾诏举贤良,故将其置于此年。这大概是董仲舒对策时间问题的开始,随后讨论渐多,至今未歇。日本学者福井重雅《儒教的国教化》一文对董仲舒对策之年的许多关键问题也多有涉及,并系统整理了各种考证以备查考,有建元元年、建元六年(前135)、元光元年、元光五年(前130)、元朔五年(前124)等多种案断[5]。最主要的观点有二:一为建元元年,《资治通鉴》、《文献通考》、苏舆《春秋繁露义证》、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等均持此见;二为元光元年,《汉书·武帝纪》有明确记载,故宋以来持此说者颇多,如洪迈《容斋随笔》、王先谦《汉书补注》等。

 

《史记》《汉书》涉及董仲舒对策的记载,有几处提到了非常具体的史事或时间,因此有据可考。特别是董仲舒对策中,有两处策文,可以将其对策的年代确定在建元六年之后[6]:

 

其一,第一策有“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7]一句。自汉元年(前206)刘邦称帝算起,至元光元年(前134)为73年,而至建元元年(前140)则是67年,不能称七十余岁[8],只有到了建元六年(前135)才可。

 

其二,第二策有一句涉及武帝时期的史事:“夜郎、康居,殊方万里,说德归谊,此太平之致也。”[9]据《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汉朝通夜郎是在建元六年王恢平定闽越(或东粤)之后,时间在这一年的秋冬之际。董仲舒的对策则应在通夜郎之后,故不可能是在建元元年。史籍中,康居的归谊在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后,已到元鼎年间。此处是夸饰还是史籍失载,则不可考[10]。但因司马相如《喻巴蜀檄》也提到了“康居西域,重译纳贡,稽首来享”[11],而相如赴巴蜀也正是在唐蒙通夜郎前后,董仲舒、司马相如的文中都有如此表述,恐怕就不能以夸饰视之。故应如王先谦《汉书补注》所言“康居或于其时一至中国,史官失载”[12]。

 

此外,《汉书·武帝纪》称建元元年所举贤良因“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丞相卫绾上书“请皆罢”“奏可”[13]。可见这一年所举贤良未及由武帝亲策,皆罢归,就不可能有董仲舒的对策。

 

前人考证中,董仲舒任江都相的年代虽已被讨论,但《春秋繁露》中的一条材料却未引起足够重视。因其提及朔日,今有银雀山汉墓出土武帝元光元年历谱可以核对,故有独特价值,能够帮助我们将董仲舒对策年代进一步考实。

 

江都相问题缘起《史记》。《儒林列传》称“今上即位”,仲舒为江都相,似乎武帝即位之初,董仲舒即就任江都相。《汉书·董仲舒传》则云“对策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那么其对策自然在建元元年。然而,我们搜检《史记》,就会发现“今上即位”并没有特指建元元年,而是泛指武帝即位以来的这段时间。如《史记·礼书》曰:“今上即位,招致儒术之士,令共定仪,十馀年不就。”[14]《乐书》曰:“至今上即位,作十九章,令侍中李延年次序其声,拜为协律都尉。”[15]《历书》曰:“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然后日辰之度与夏正同。乃改元,更官号,封泰山。”[16]《儒林列传》曰:“及今上即位,赵绾、王臧之属明儒学,而上亦乡之,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17]这些地方都没有特指建元元年[18]。


《汉书·董仲舒传》称其对策后任江都相,并未给出具体时间。然《汉书·郑当时传》记载:“武帝即位,当时稍迁为鲁中尉,济南太守,江都相,至九卿为右内史。以武安魏其时议,贬秩为詹事,迁为大司农。”[19]查《汉书·百官公卿表》,建元四年(前137)“江都相郑当时为右内史”[20],则在建元四年之前的一段时间内,江都相应该是郑当时,而非董仲舒[21]。


《元光元年历谱》(刘操南整理本)与《春秋繁露·止雨》篇、《汉书·五行志》所载元光元年八月朔日


《春秋繁露·止雨》篇曰:

二十一年八月甲申朔,丙午,江都相仲舒告内史中尉……[22]

苏舆注认为“二十一年”乃武帝二十一年,为元狩四年(前119)。然而自景帝起已实行六年一改元的制度,武帝时期不可能有二十一年这样的纪年。不论是汉长安城未央宫出土之骨签,还是各地发现的汉简,其中的武帝时期纪年均遵循了改元的格式,没有二十一年这种形式。故此二十一年当为江都王纪年。据《汉书·景帝纪》和《诸侯王表》,江都易王刘非为汉景帝子,景帝前元二年(前155)立为汝南王,两年后徙为江都王,在位二十八年。那么易王二十一年即汉武帝元光元年。从出土文献判断,“八月甲申朔丙午”符合秦汉官文书一般格式,如居延汉简、肩水金关汉简中此种书写格式极为常见。此文原作“庚申朔”,卢文弨校改为“甲申朔”,据《汉书·五行志》元光元年“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的记载,可知七月晦为甲申,八月朔为乙酉。银雀山汉墓出土有元光元年历谱[23],其八月朔日亦为乙酉。此处八月朔日为甲申,与实际干支日相差一天,这与太初元年改历前晦朔推算略有偏差的情况一致[24]。陈侃理《〈春秋繁露·止雨〉二十一年八月朔日考》一文对此条有明晰的考证,可参看[25]。总之这条材料源出官方文书,其历日干支当为实录。因郑当时在建元四年之前任江都相,那么董仲舒就不可能在建元元年至元光元年之间连续任江都相。故可以判定董仲舒出任江都相是在建元四年之后。联系《汉书·武帝纪》所述元光元年五月,诏举贤良,董仲舒、公孙弘出,以及《董仲舒传》“对即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的记载,董仲舒对策在元光元年五月,随即任江都相,八月丙午他已到任并行止雨之术,两事时间相符。建元元年、元光五年等说因此可以放弃。



  被忽视的修改:

《汉书》董仲舒、公孙弘列传问题

 

除以上几处涉及时间的考证外,董仲舒对策问题之所以出现各种不同意见,与记载之间的相互矛盾有关。如果细细审核《史记》《汉书》相关记载,会发现班固在公孙弘和董仲舒的列传中,对他们的生平事迹有一些不易察觉的微调,改变了两人的生平轨迹,这是造成前人疑惑的根本原因之一。

 

我们先看公孙弘事迹的改动。《武帝纪》元光元年五月载称“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公孙弘传》却沿袭《史记·平津侯主父偃列传》之文,系于元光五年。《史记》中,除了《平津侯主父偃列传外》,《封禅书》也有公孙弘出仕的记载:“后六年,窦太后崩。其明年,征文学之士公孙弘等。”[26]这一则材料的重点在于司马迁眼中事件的先后顺序,即征文学之士公孙弘等在窦太后崩的“明年”,即元光元年。那么在司马迁那里,公孙弘、董仲舒乃是元光元年对策而出[27],《平津侯主父偃列传》所载“元光五年”应为“元年”之误。

 

《史记·平津侯主父偃列传》在此次策问后曰:

策奏,天子擢弘对为第一。召入见,状貌甚丽,拜为博士。是时通西南夷道,置郡,巴蜀民苦之,诏使弘视之。还奏事,盛毁西南夷无所用,上不听。……后母死,服丧三年。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于是天子察其行敦厚,辩论有馀,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说之。二岁中,至左内史。[28]

《汉书·公孙弘传》虽然主要沿袭《史记》,但却改变了叙事的顺序:

策奏,天子擢弘对为第一。召入见,容貌甚丽,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时方通西南夷,巴蜀苦之,诏使弘视焉。……一岁中至左内史。……养后母孝谨,后母卒,服丧三年。为内史数年,迁御史大夫。[29]

略作勘对,不难发现《汉书》将公孙弘服丧移置于他任左内史之后,而《史记》则是先服丧三年而后为左内史。司马迁与公孙弘同时,事件前后顺序不应该犯错。那么为什么《汉书》要改变这个顺序呢?《汉书·百官公卿表》称元光五年博士公孙弘任左内史。如果公孙弘元光五年策问后,再服丧三年,他怎能在这一年任左内史呢?这就造成了《公孙弘传》和《百官公卿表》的矛盾。年表往往有可靠的文献依据,所以今传《汉书》改变了公孙弘传记的叙事顺序,并将《史记》的“二岁中”改为“一岁中”,以之与《百官公卿表》相对应[30]。但这种修改造成了新的问题。即他元光五年任左内史后再服丧三年,就已经到了元朔二年(前127),而元朔三年(前126)公孙弘就由左内史迁御史大夫。很难想象他左内史任内,竟然主要是在服丧。因此《汉书·公孙弘传》对其生平的修改明显不合理。据《史记》,公孙弘元光元年应举,后赴西南[31],次之服丧,二岁中至左内史,正好在元光五年。

 

又,如同公孙弘传记,《汉书·董仲舒传》和《史记·儒林列传》,对董仲舒的生平事迹的记录也有很多模糊之处。《史记·儒林列传》最应引起注意的是司马迁没有提到董仲舒举贤良对策之事:

董仲舒,广川人也。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董仲舒不观于舍园,其精如此。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今上即位,为江都相。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行之一国,未尝不得所欲。中废为中大夫,居舍,著《灾异之记》。是时辽东高庙灾,主父偃疾之,取其书奏之天子。天子召诸生示其书,有刺讥。董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下愚。于是下董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于是董仲舒竟不敢复言灾异。[32]

而《汉书·董仲舒传》的相关记载则是:

董仲舒,广川人也。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不窥园,其精如此。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

 

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而仲舒以贤良对策焉。[33]

 

……

 

对既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易王,帝兄,素骄,好勇。仲舒以礼谊匡正,王敬重焉。……


仲舒治国,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行之一国,未尝不得所欲。中废为中大夫。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34

《汉书》除了插入“天人三策”,并将董仲舒任江都相与之关联外,最重要的改变在董仲舒何时著灾异之书上。《史记》称董仲舒废为中大夫之后,居家而著灾异之记。这时正好辽东高庙火灾,主父偃取其书奏之天子,董仲舒因此获罪,不敢复言灾异。《汉书》所记则是先有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其后董仲舒居家推演,写成草稿,被主父偃窃去而奏武帝。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史记》里面董仲舒先有灾异记,后有辽东高庙灾;《汉书》则是董仲舒因为高庙灾而推演出灾异书。


《史记》《汉书》所载董仲舒相关事迹排比表


今本《史记》“是时辽东高庙灾,主父偃疾之”一句,与史实颇有偏差。据《汉书·武帝纪》和《五行志》,高庙灾在武帝建元六年[35],但《史记·平津侯主父偃列传》云:

主父偃者,齐临菑人也。……孝武元光元年中,以为诸侯莫足游者,乃西入关见卫将军。卫将军数言上,上不召。资用乏,留久,诸公宾客多厌之,乃上书阙下。朝奏,暮召入见。[36]

这里就有一个时间上的错位问题。胡三省注引《通鉴考异》曰:“按二灾在建元六年,《主父偃传》,上书召见在元光元年。董仲舒追述二灾而作书,或作书不上,而偃后来方见其草稿页。”[37]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亦曰:“按《主父偃传》,元光元年西入关,而高庙高园殿灾乃在建元六年,其明年始改元元光,计其年月,似不相应。”[38]事实上,主父偃被武帝召见并非元光元年,而是更晚。查《汉书·武帝纪》和《卫青霍去病传》,卫青于汉武帝元光六年(前129)拜为车骑将军,那么主父偃因卫将军见汉武帝至早也是元光六年[39],这已经是两殿火灾的六年以后了。主父偃不可能在他被武帝召见并重用之前,偷窃并上奏董仲舒的灾异书[40]。所以,《史记》“是时辽东高庙灾,主父偃疾之”一句并不准确,《汉书》“先是”二字更为合理。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班固因袭《史记》时,会考订更改一些细节,以弥合一些史事之间的矛盾。

 

据前文所述,董仲舒元光元年始任江都相,那么他废为中大夫时,至早也要在元光三年(前132)之后,这时离二殿之灾已经过去了数年,故知董仲舒著灾异书的起因不可能是高庙灾[41]。总之,包含辽东高庙灾异分析的灾异书是董仲舒在废为中大夫时,居家而写,后来被主父偃看到并上奏,董仲舒因之获罪,这发生于元光六年之后,而非建元六年之时。《史记·儒林列传》关于董仲舒因高庙灾异之论而获罪的记载,很容易让人判断他对策在建元六年之前,加之这是在他任江都相和废为中大夫之后,就更易让人得出他举贤良是在建元元年的推论。但当我们发现董仲舒因灾异获罪远在高庙灾之后,就可以排除这条推论的可能了。

 

因此,武帝崇儒恐怕与董仲舒的策问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立五经博士和举孝廉均在董仲舒策问之前,而为博士官置弟子员则是公孙弘的倡议。施丁《董仲舒天人三策作于元光元年辨——兼谈董仲舒不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创始人》一文说:“董仲舒不应佩‘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元老的勋章, 也不该戴罪魁的帽子。”[42]

 

对于武帝崇儒的动因,朱维铮《儒术独尊的折转过程》一文从政治权力的角度对此做了比较深刻的分析,其要点在于武帝初年尊儒的主事者是田蚡,儒术与黄老的斗争,乃是以田蚡为核心的新外戚家族与以窦太后为首的旧外戚集团之间的权力争夺,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只是“对既定方针即博士官专用‘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的必要性论证。因而我们的传统说法,所谓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倒果为因,不合历史实相” [43]。

 

据《汉书·董仲舒传》和《公孙弘传》,汉武帝元光元年诏举贤良,董仲舒本为举首,经过汉武帝亲策后,反将公孙弘擢为第一,说明武帝对董仲舒的对策并不满意。而这些对策,特别是第三策正是后人所据以判断董仲舒影响汉武帝推尊儒术的主要材料。若认为汉武帝这时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而开启了新的文治时代,从常理上很难说通。公孙弘的对策所谈为国家治理之术,并没有涉及崇儒还是尊刑名道德的议题。这一对策获武帝青睐,说明这时武帝所期待的是发现治理人才,至于选择哪种治术,似乎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武帝尊崇儒术的实际政策(为博士官置弟子)出现于董仲舒、公孙弘举贤良之后的十年,即元朔五年(前124)。这时公孙弘已经拜相,至于朝廷是否询问过董仲舒的意见,亦不可知。所以,董仲舒至少不是参与独尊儒术这一历史事件的主要人物。


董仲舒的被发现和儒学

传统的再塑造 

 

董仲舒成为影响独尊儒术决策的关键人物这一认知,至少部分地出于后来儒生群体的塑造。董仲舒的塑造者中,最为重要的人物是魏相和刘向。

 

儒生群体在汉宣帝之后逐渐成为行政官员的主体,这时五经六艺也已成为具备一定仪式性色彩的经典。对于掌握了历史叙事话语权的儒生群体而言,一个受到诟病的外戚(田蚡)和一个势利的儒生(公孙弘)怎么能够是尊崇五经的主要功臣?他们需要一个偶像来承载这一重大的历史使命,董仲舒被选中,不仅因其学术地位,也与其“天人三策”等文章在宣帝时期被魏相“发现”相关[44]。


国家图书馆藏北宋刻遞修本《汉书·魏相丙吉传》书影


《史记·儒林列传》中的董生,是一个《春秋》学的大师,“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董仲舒不观于舍园,其精如此。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推阴阳灾异以求雨、止雨,颇多效验,但因著灾异之书获罪,得免,此后不敢再言灾异。因为廉直,被公孙弘逐为胶东相,“董仲舒恐久获罪,疾免居家。至卒,终不治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司马迁称“汉兴至于五世之间,唯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这应该是当时的公议,《儒林列传》又说“瑕丘江生为《穀梁春秋》。自公孙弘得用,尝集比其义,卒用董仲舒”[45]。故知《儒林列传》虽然说言《春秋》于齐鲁自胡毋生,于赵自董仲舒,但西汉博士所授,以董仲舒《春秋》为主。《太史公自序》也称“余闻董生曰”云云,所述孔子作《春秋》之义深切著明。同时,如下文所言,他有大量的策奏被后来的儒生重新发现。这些策奏中的识见,与汉初的贾谊一样,切中汉王朝政治的关键。如果从文献阅读的角度看,董仲舒确实是汉武帝乃至西汉时代最为重要儒生之一。虽然他最初的对策在当时并未施行,但后来武帝时期的重大决策,特别是独尊儒术的决策,却与之暗合[46]。

 

《汉书》纂述的时代,贾谊、董仲舒的策奏早已成为经典名篇,故班氏为他们单独立传,并全文载录这些重要奏议。不仅如此,班固还将董仲舒置于汉武帝时期重要的政治事件中,以显现他的影响力。如《礼乐志》就引录了贾谊、董仲舒、王吉、刘向的奏议,他们实际上被《汉书》视为文帝、武帝、宣帝、成帝时期提倡礼文制度建设的代表性儒生。《礼乐志》还节引了“天人三策”中的第一策。我们知道武帝对这一对策并不满意,恐怕也不会产生实际的影响。但在《汉书》里,它却被挪用为西汉时代礼乐更化进程中的主要文献之一。《食货志》载董仲舒劝武帝令关中民益种宿麦,并薄赋敛、省徭役,也是将其置于武帝时代最重要儒臣位置上。《五行志》对董仲舒的历史地位更是予以了明确定位: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47]

董仲舒灾异书即《五行志》主要内容之一。

 

可以说,相比于《史记》,《汉书》中的董仲舒从一个《春秋》大师变成了一代儒学宗师,地位明显提高。这种变化当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个过程[48]。从《汉书》所录各类西汉时代的文章看,董仲舒地位的提升开始于汉宣帝时期。《汉书·魏相传》曰:

相明《易经》,有师法,好观汉故事及便宜章奏,以为古今异制,方今务在奉行故事而已。数条汉兴已来国家便宜行事,及贤臣贾谊、晁错、董仲舒等所言,奏请施行之。[49]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魏相汉宣帝地节三年(前67)六月为相,直至神爵三年(前59)三月卒,共任职八年,是宣帝时期的名相。另《汉书·杨恽传》所载《报会宗书》曰:“董生不云乎?‘明明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意也;明明求财利,常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50]杨恽所引董仲舒的言辞出于“天人三策”的第一策,文字略有不同。据《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杨恽于地节四年(前66)封平通侯,五凤三年(前55)因诽谤政治而免,家居岁余,乃有《报会宗书》,故此书年月应该在五凤四年(前54)至甘露元年(前53)之间。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即据此书而判断“天人三策”流传民间可能始于昭、宣时期[51],是很有见地的判断。

 

魏相条奏汉兴以来故事,尤以贾谊、晁错、董仲舒的进言为重,杨恽已经在私人书信中引用“天人三策”,可知至迟至宣帝地节、五凤年间,董仲舒的对策和奏议已经开始流传于外,他因此也获得了儒生群体的尊崇。

 

儒生群体在西汉王朝行政中有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就是魏相出任丞相。《霍光传》载霍山言曰:

今丞相用事,县官信之,尽变易大将军时法令,以公田赋与贫民,发扬大将军过失。又诸儒生多窭人子,远客饥寒,喜妄说狂言,不避忌讳,大将军常雠之,今陛下好与诸儒生语,人人自使书对事,多言我家者。尝有上书言大将军时主弱臣强,专制擅权,今其子孙用事,昆弟益骄恣,恐危宗庙,灾异数见,尽为是也。其言绝痛,山屏不奏其书。后上书者益黠,尽奏封事,辄下中书令出取之,不关尚书,益不信人。[52]

从霍山的这段话可以知道霍光并不喜儒生。自昭帝即位至霍光卒,儒生群体在汉王朝的行政体系中应不会占有重要的位置[53]。武帝时期博士员额不定,但博士弟子岁五十人,昭帝末增至百人,远远不足以应付王朝对各级官吏的需求。据《汉官仪》,博士的升迁主要有三个途径:上者为尚书;中者为刺史;下者为诸侯王傅。儒生也是王朝礼仪制度讨论中的主体。故在汉王朝行政体系中儒生主要承担了文书、礼仪和教育的职责,武帝、昭帝时期真正进入王朝权力中枢的儒生,其实非常少。

 

汉宣帝时期儒生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全因宣帝掌控王朝权力的策略。宣帝由民间而来,初期垂拱而治,政事唯霍光之命。霍光卒后,霍氏家族依然控制着汉王朝的政局。《汉书·霍光传》曰:

自昭帝时,光子禹及兄孙云皆中郎将,云弟山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光两女婿为东西宫卫尉,昆弟诸婿外孙皆奉朝请,为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事中。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光自后元秉持万机,及上即位,乃归政。上谦让不受,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54]

可见霍氏一族盘根错节,并实际掌控汉朝行政的枢要。霍光卒后,霍禹嗣爵,为右将军,领兵权。霍山封为乐平侯,以奉车都尉领尚书事,控制着上传下达的行政文书[55]。宣帝亲政后,因许皇后毒杀事件,开始动手根除霍家势力。首先夺其兵权,迁霍禹为大司马,罢右将军屯兵官署,也是从这时起,大司马在宣帝时期失去了实际的权力[56]。其次设封事制度,直接跳过领尚书事的霍山,使大臣可以直接上奏言事[57]。最后,一项重要的变革是,宣帝重新赋予丞相、御史大夫实权,起用魏相、丙吉。

 

汉武帝设内廷(中朝)以夺丞相之权,至其晚期,丞相权力已经被大大削弱,大司马大将军取而代之,位尊而权重[58]。但汉宣帝在霍光卒后,又重新赋予丞相主政的权力,目的自然是制衡霍氏家族。因为此时的中朝已入霍氏彀中,宣帝只能利用外朝来夺回行政的控制权。故在霍光卒后,西汉王朝行政体系的权力结构发生了逆转,行政主导权从中朝又回到了外朝。在这个过程中,宣帝开始倚仗儒生出身的官员,儒生群体在行政系统中的地位得以迅速提升[59]。

 

魏相正是这一转折时期宣帝最为倚重的大臣。宣帝瓦解霍氏权力之策,就来自魏相,《张汤传》《魏相传》均有记载。故霍氏本欲诛杀魏相,《魏相传》曰:

及霍氏怨相,又惮之,谋矫太后诏,先召斩丞相,然后废天子。事发觉,伏诛。宣帝始亲万机,厉精为治,练群臣,核名实,而相总领众职,甚称上意。[60]

以魏相在宣帝时期的重要地位,他推重贾谊、晁错和董仲舒,其影响必然会既深且广。从《魏相传》判断,董仲舒对策或奏议的发现,与行政实践中整理前代故事(以往的案例或惯例)有关。《魏相传》说他“好观汉故事及便宜章奏”,并且认为古今异制,政治的运作应该以参考本朝的故事为主,不应事事奉古,所以才多次条奏各类“便宜行事”以及贾谊、晁错、董仲舒的进言。《汉书》本传在述其条奏故事及董仲舒等人言语之事时,引其奏曰:“臣相不能悉陈,昧死奏故事诏书凡二十三事。”[61]在这二十三事里,就应该包括了董仲舒的许多对策和奏议。因此即便董仲舒等人的策论在宣帝之前就已经从秘府流出,但这些策论真正为朝廷所重、儒生所知,恐怕还是要归功于魏相。

 

魏相之后,刘向对董仲舒的推重,最终确立了董仲舒在思想史上的位置。刘向于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使外亲上变事,其中有曰:

董仲舒坐私为灾异书,主父偃取奏之,下吏,罪至不道,幸蒙不诛,复为太中大夫,胶西相,以老病免归。汉有所欲兴,常有诏问。仲舒为世儒宗,定议有益天下。[62]

在这篇奏议里,董仲舒已经是武帝时期定议有益天下的儒宗。这一基调与《汉书·董仲舒传》大体一致。可见这时董仲舒的地位已经明显提高。《汉书·董仲舒传》的最后,班氏在赞语里面,引述了刘向、刘歆父子对董仲舒的不同评价:

刘向称“董仲舒有王佐之材,虽伊吕亡以加,管晏之属,伯者之佐,殆不及也。”至向子歆以为“伊吕乃圣人之耦,王者不得则不兴。故颜渊死,孔子曰‘噫!天丧余。’唯此一人为能当之,自宰我、子赣、子游、子夏不与焉。仲舒遭汉承秦灭学之后,六经离析,下帷发愤,潜心大业,令后学者有所统壹,为群儒首,然考其师友渊源所渐,犹未及乎游夏,而曰管晏弗及,伊吕不加,过矣。”至向曾孙龚,笃论君子也,以歆之言为然。[63]

刘向将董仲舒视之为伊尹、太公,为王佐之材,而刘歆则比之为游夏之流,归于儒生统序。刘向从辅政的角度来评价董仲舒,而刘歆则出于学术。父子两人的差异十分明显。


刘氏父子之外,两汉时代文献中,董仲舒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形象:一是《春秋》学宗师,并以《春秋》之道言灾异和治狱;二是博学,文辞为世之典范;三是以化治称[64]。相比刘向、刘歆乃至《汉书》,这些评价均显得普通。刘、班一系的学者,给予了董仲舒最重要的评价,并因《汉书》而成为影响后世的主流判断。


国家图书馆藏北宋刻遞修本《汉书·董仲舒传》书影


《汉书》书写董仲舒,大体继承了刘向的眼光,以政事为主,重点在收录其有益天下的策奏,至于述其生平事迹,则逸笔草草。“天人三策”是武帝所问治国之策,董仲舒为江都相、胶西相,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求雨和止雨,以化治称,均为政治行为,整篇传记甚少言及学术。当然这也是《汉书》诸传的基本体例。《汉书》为儒生立传,主要考量其在汉代政治中的意义。不论是陆贾、贾谊、晁错,还是公孙弘、倪宽、萧望之,都是从其有补于王朝政治的角度来选择的。特别是贾谊、晁错、董仲舒三传,基本上就是三人政事策奏的编选,这些策奏都是直击汉代政治要害,并提出了与汉代政治全局和走向相契合的重要建议。贾谊之于《礼》和《左传》,晁错、倪宽之于《尚书》,董仲舒、公孙弘之于《春秋》,萧望之之于《齐诗》和《论语》,都颇为关键,但《汉书》略略言其仿佛,甚至别述于《艺文志》《儒林传》。可见五经学术统序,并非《汉书》为这些儒生立传之主旨。列传乃本纪之纬,自然是以编织政事为主。

 

《汉书》的写作本就和刘氏父子存在渊源关系,汪春泓《史汉研究》发乎其微,揭示出《汉书》部分内容很可能源出刘氏父子,其部分论断虽然略显大胆,但颇多启发。他在《论刘向、刘歆和〈汉书〉之关系》一文中说:“董氏借助阴阳,为汉儒谲谏论政,建立起话语模式,《史记·儒林列传》称颂其人‘以修学著书为事’,他无疑是刘向的精神偶像,理论先驱。”[65]汪先生所论即便不能考实,但《汉书》的写作和刘向、刘歆父子有直接的渊源关系这一点,还是不难判断。特别是《董仲舒传》,相比《史记·儒林列传》除了略微补充了一些董仲舒的事迹外,其主体就是新增的“天人三策”。如果我们略作翻检,即可发现除了刘向、刘歆父子和《汉书》外,其他两汉文献中几乎看不到董仲舒政治意义的描述。从政治意义的角度推重董仲舒,应该是魏相发其端,而刘向至乎极。

 

魏相发掘前代故事,整理出了贾谊、晁错、董仲舒的奏议。而刘向校书,所获尤多。《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有《公羊董仲舒治狱》16篇,“诸子略”有《董仲舒》123篇。这些文献均为秘府所藏,性质上属于奏议一类,所以大部分为议政文献。司马迁未见这些材料,故《史记·儒林列传》没有提到董仲舒资政之事。《汉书·董仲舒传》则补充道:“汉有所欲兴,常有诏问。仲舒为世儒宗,定议有益天下。”“有益天下”四字,并非虚言,而是刘向阅读了139篇董仲舒文书之后的判断。

 

故不论从立传还是内容看,《汉书·董仲舒传》的格局主要是刘向奠定的。班氏在赞语中引述刘向、刘歆父子对董仲舒的不同评价,也正显示出了这种因袭关系。班氏所引刘向的评价,很可能可来自诸子略《董仲舒》123篇的叙录。叙录一体本有作者小传,且刘向多参考《太史公书》,那么事实上刘向校书时,已经在叙录中撰写了一个基于《史记·儒林列传》的“董仲舒传”,此传或为《汉书·董仲舒传》之前身[66]。《汉书》在东汉中后期已经是西汉历史的主要研读对象,其架构也是后人进入西汉时代的方便法门,在这样的知识背景之下,董仲舒成为一代儒宗,并引导了儒术独尊的发生,就自然成了基本的常识。

 

此外,刘向对董仲舒的推举,应该还与洪范五行学的兴起密切相关[67]。《汉书》列传的陆续写作,大约从刘向时代开始到章帝时期结束,这正是谶纬和五行流行的时期。刘向撰《洪范五行传论》,虽然祖述伏生、夏侯胜,但他真正尊崇的恐怕是董仲舒。董仲舒的灾异书被刘向纳入了洪范五行学的体系里,并因此进入《汉书·五行志》。同时董仲舒以灾异言天道,以天道制皇权的理路,应该也是刘向特别看中的一面[68]。

 

自魏相时儒生地位的提升,到刘向校书,西汉政治权力格局虽然发生了不少变化,外戚又重归权力中枢,但以刘向为代表的的儒生群体却有意无意地重塑了西汉时代的历史叙事结构,通过强化儒生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作用,使得贾谊、董仲舒等人的地位变得极为重要。这种历史叙事结构也是后来人理解西汉乃至战国历史的先见和常识。

 

进而言之,《汉书》受到了宣帝以来儒学价值观和叙事风格的影响,有意无意地对汉代历史做了一定程度的儒学化再造,从而脱离了客观性的叙事轨道,具备了文学化的特质。这一特质使得《汉书》的意义,与承袭《春秋》的《史记》有了很大的不同。传统上一般认为《汉书》的史料价值要高于《史记》。《汉书》相较《史记》,资料更为丰富,且文内矛盾较少,体系更为完整。但是如上所述,班固会对事件次序进行微调,以弥合史料之间的矛盾。这种改变原始材料以求统一的做法是否更具史料价值,是值得讨论的。《史记》对于早期史料,往往是汇纂而不加修润,并不重视史料的统一。《汉书》文本自身的统一和结构,则是班固特别重视的一环。从这个意义上说,《汉书》文本的制作更像是雕刻自身,在整体的格局上,写作者对文本的控制反而强过了《史记》[69]。


注释

[1][14][15][16][17][26][28][29][32][36][45]司马迁:《史记》,第3119页,第1160页, 第1177页,第1260页,第3118页,第1384页, 第2949—2950页, 第2617—2619页, 第3127—3128页, 第2953页, 第3127—3129页,中华书局1959年版。

[2][7][9][11][13][19][20][33][34][47][49][50][52][54][60][61][62][63]班固:《汉书》,第2525页,第2505页,第2511页,第2577页, 第156页, 第2324页, 第768页, 第2495页, 第2523—2524页,第1317页, 第3137页, 第2896页, 第2954页, 第2948页, 第3135页, 第3137页, 第1930页, 第2526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3]荀悦:《汉纪》,《两汉纪》,第149页,中华书局2020年版。

[4][37]《资治通鉴》,第556页, 第556页,中华书局1956年版。

[5]参见福井重雅《儒教的国教化》,《殷周秦汉史学的基本问题》,佐竹靖彦主编, 第265—286页,中华书局2008年版;刘跃进《秦汉文学编年史》,第130—132页,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施丁《董仲舒天人三策作于元光元年辨——兼谈董仲舒不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创始人》,《社会科学辑刊》1980年第3期。

[6]三策中,第一策、第三策是相关联的,是武帝单独问董仲舒的策文,而第二策则是策问群贤良的策文。余建平认为:“‘天人三策’并不是三篇具有内在连续性且创作于同一时期的文本。第一、三对策应创作于建元四年、五年之间,而第二对策则要晚至建元六年至元光元年初。班固在三篇对策间加入‘天子复册’之文,造成三策具有时间递进关系的假象。”参见余建平《“天人三策” 文本顺序考辨———兼论董仲舒贤良对策之年代》,《北京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

[8][10]岳庆平:《董仲舒对策年代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

[12]王先谦:《汉书补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整理,第4030—403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参见余太山《大宛和康居综考》,《西北民族研究》1991年第1期。

[18][42]施丁:《董仲舒天人三策作于元光元年辨——兼谈董仲舒不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创始人》,《社会科学辑刊》1980年第3期。

[21][43]朱维铮:《儒术独尊的转折过程》,《中国经学史十讲》,第74—110页,第74—110页,中信出版社2020年版。

[22]苏舆:《春秋繁露义证》,钟哲点校,第438页,中华书局1992年版。

[23]刘操南:《〈元光元年历谱〉考释》,《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5年1、2期合刊。历谱是整理者的定名,李零先生认为还是应该遵从其简书的自题为“视日”。参见李零《视日、日书和叶书——三种简帛文献的区别和定名》,《文物》2008年第12期。

[24]朱桂昌:《颛顼日历表》,第468页,中华书局2012年版。

[25]陈侃理:《〈春秋繁露·止雨〉二十一年八月朔日考》,《史原》复刊第4期,2013年9月。此条材料原作“庚申朔”,卢文弨校改为“甲申朔”,周桂钿《董学探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页)一书引及此条,误判为元光二年,亦未查考历表,憾未能坐实其史料价值。

[27]吕思勉的《秦汉史》也主要依据了这条材料以确定董仲舒对策之年。原文称:“《董仲舒传》云:‘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才、孝廉,皆自仲舒发之。’案本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五月,诏贤良,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仲舒对策,事在五月,而十一月已举孝廉,则不得云仲舒发之。《通鉴》乃系其事于建元元年,云不知在何时,惟建元元年举贤良著于纪,故系之。又疑纪言是年十一月初举孝廉为误(见《考异》)。后人并有谓仲舒对策,实在建元元年者。然《封禅书》谓建元六年窦大后崩,其明年,征文学之士公孙弘等,则弘之见擢,确在元光元年。《纪》言弘事不误,其言仲舒事不误可知。云举孝廉自仲舒发之者?盖初特偶行,得仲舒之言,遂为经制,抑本传辞不审谛,要未可据以疑本纪也。”又云:“其自注曰:‘《汉书·郊祀志》无此四字,盖为钞胥所删,昔人钞书,随手删节处甚多。自唐以前,《汉书》之传习,较《史记》为广,故其见删节亦较甚。《史》、《汉》相同处,《汉书》辞句,率较《史记》为简由此。后人谓孟坚有意为之,据之以言文字,则大缪矣。古人著书,袭前人处,率皆直录,事有异同,亦不删定,如《汉书·陈胜传》袭《史记》至今血食之文是也。何暇删节虚字邪?’”参见吕思勉《秦汉史》,第8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30]当然,这也很有可能是抄写之误。

[31]通西南夷非一朝一夕之事,《武帝纪》至少记载其自建元六年一直绵延到元光五年,《食货志》记载“时又通西南夷道,……数岁而不通”。

[35]《汉书·武帝纪》:“(建元)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五行志上》:“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班固:《汉书》,第159页、 第1331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38]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方诗铭、周殿杰校点,第15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

[39]《史记·平津侯主父偃列传》“元光元年”应为“元光六年”之误。“元”“ 六”书写中极易互讹。

[40]于传波:《董仲舒对策年代考》,《学术研究》1979年第6期。此文为一读书札记,但就“七十余岁”和主父偃两问题考证,简洁明了。

[41]《汉书·五行志》里面收录了相对完备的董仲舒灾异之记,其灾异解释包括了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且其用语为“董仲舒对曰”,应为主父偃所窃者。(班固:《汉书》,第1331—1333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史记》《汉书》都称董仲舒获罪后不敢再言灾异,故《五行志》中的灾异说只可能是他获罪之前的著作,也就是《史记》里面记载的居家所著的书。王先谦《汉书补注》引周寿昌曰:“此书全载《五行志》。”(《汉书补注》,第405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董仲舒的这篇策奏暗示汉武帝应该诛杀刘安和田蚡,但未引起重视,且获罪,后武帝醒悟,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治淮南狱。参见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第309—31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44]前引福井重雅《儒教的国教化》一文也发现了《史记》和《汉书》中董仲舒形象的差异,他说:“在《史记·董仲舒传》,没有任何记载主张他是献言儒学一尊而被重用的学者,而且在《史记·儒林列传》中也看不到开设五经博士的记载。与此相反,《汉书·董仲舒传》将董仲舒当作儒学大家,特别强调他提出儒学一尊的对策被采用。此外,《汉书·武帝纪》和《百官公卿表》分别清楚地记载五经博士的相关事项。这样看来,西汉武帝时代儒教国教化潜在的基本问题,还是归诸于选择史料的问题,就是信赖《史记》和《汉书》的哪一方,以哪一方的记载为准。学者被迫面临这样的二者选一时,就必须更注重该史料的记载内容,就其妥当性和真伪进行客观的探讨。此一彻底的史料批判就是围绕着汉代儒学基本问题的最重要课题。”(《殷周秦汉史学的基本问题》,佐竹靖彦主编,第285—286页,中华书局2008年版)福井氏二元化《史记》和《汉书》,没有看到《汉书》对公孙弘、董仲舒事迹的修改,也没有意识到《汉书》中的记载是西汉中期以后慢慢形成的这一现象。

[46]类似的情况还有贾谊的《陈政事疏》,文帝深服其言,但在行政中采纳的也仅仅是“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至于贾谊此疏的主题——削藩、礼治,则是文帝之后慢慢实现的政策。

[48]《汉书·东方朔传》有这样一则记载:“是时朝廷多贤材,上复问朔:‘方今公孙丞相、兒大夫、董仲舒、夏侯始昌、司马相如、吾丘寿王、主父偃、朱买臣、严助、汲黯、胶仓、终军、严安、徐乐、司马迁之伦,皆辩知闳达,溢于文辞,先生自视,何与比哉?’朔对曰:‘……臣朔虽不肖,尚兼此数子者。’”(班固:《汉书》,第2863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但是上述诸人属于武帝不同时期的名臣,如吾丘寿王、司马迁均曾受学于董仲舒,而夏侯始昌则是董仲舒死后才被汉武帝发现,所以这则记载或是后人附会,不太可能是实录。

[51]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第265页,中华书局2020年版。

[53]贡禹曾在汉元帝上书中提及武帝以来的中下层吏治问题,他说:“武帝始临天下,尊贤用士,辟地广境数千里,自见功大威行,遂从耆欲,用度不足,乃行壹切之变,使犯法者赎罪,入谷者补吏,是以天下奢侈,官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郡国恐伏其诛,则择便巧史书习于计簿能欺上府者,以为右职;奸轨不胜,则取勇猛能操切百姓者,以苛暴威服下者,使居大位。故亡义而有财者显于世,欺谩而善书者尊于朝,悖逆而勇猛者贵于官。故俗皆曰:‘何以孝弟为?财多而光荣。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何以谨慎为?勇猛而临官。’故黥劓而髡钳者犹复攘臂为政于世,行虽犬彘,家富势足,目指气使,是为贤耳。故谓居官而置富者为雄桀,处奸而得利者为壮士,兄劝其弟,父勉其子,俗之坏败,乃至于是!”班固:《汉书》,第3077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55]《汉书·魏相传》:“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班固:《汉书》,第3135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56]《汉书·霍光金日磾传》:“以禹为大司马,冠小冠,亡印绶,罢其右将军屯兵官属,特使禹官名与光俱大司马者。”班固:《汉书》,第2952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57]廖伯源:《汉“封事”杂考》,《秦汉史论丛(增订本)》,第195—204页,中华书局2008年版。

[58]关于武帝、昭帝朝削弱丞相在行政决策中作用,创立中朝官制度,参见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26—28页、第64—7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59]蔡亮在其《巫蛊之祸与儒生帝国的兴起》一书中提出了一个极为新鲜的观点,汉武帝末年的巫蛊之祸导致大批军功贵族被杀,儒生阶层因此而迅速填补行政系统的诸多缺口,因此而迅速崛起。此书基于官吏的身份考察和统计,但对于武帝至宣帝时期的权力更迭和细部纷争,缺乏足够的了解。即便如此,此书仍是一部值得研读的重要著作。参见蔡亮《巫蛊之祸与儒生帝国的兴起》,付强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64]除了史书中的文书外,《论衡》中常见董仲舒。

[65]汪春泓:《史汉研究》,第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

[66]从这个角度而言,刘向校书并撰写书录,实际上建构了以书籍的“作者”为基础的战国秦汉史。司马迁的《史记》其实也有类似性质。书籍文献成为早期历史书写的一个重要依托。

[67]三统、五行之学在西汉末年的兴起,笔者将有专文讨论,此处不再详述。

[68]皮锡瑞的《经学历史》称:“汉有一种天人之学而齐学尤盛。《伏传》五行,《齐诗》五际,《公羊春秋》多言灾异,皆齐学也。《易》有象数占验,《礼》有明堂阴阳,不尽齐学,而其旨略同。当时儒者以为人主至尊,无所畏惮,借天象以示儆,庶使其君有失德者犹知恐惧修省。此《春秋》以元通天、以天统君之义,亦《易》神道设教之旨。汉儒藉此以匡正其主。”皮锡瑞:《经学历史》,周予同注释, 第68—69页,中华书局2004年版。

[69]关于《汉书》成书与写作,参见陈君《润色鸿业:〈汉书〉文本的形成与早期传播》,第40-9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END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本文原刊《文学评论》2022年第2期第186-196页,原创内容如需转载,须经本刊编辑部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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