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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做律师?彭证之:人生不过“一碗饭”

律媒智库 2020-09-13

彭证之

两个年轻人,都过得不如意,于是去拜望一位禅师。

他们问:“师父,我们在办公室饱受欺负,太痛苦了。求您开释,我们是不是该辞掉工作?”

禅师睁开眼,吐出五个字:“不过一碗饭。”然后再次闭眼,不再说话。

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个人辞职回家种田了,另一个依然待在公司里。

转眼十年过去了,回家种田的人成了农业专家;另一个留在公司里的成了经理。

有一天,两人再次相遇,互相谈论彼此的近况之后,农业专家问那经理:“禅师当时说‘不过一碗饭’这五个字,我一听就懂了,不过一碗饭嘛,日子有什么难过,何必非要待在公司?所以辞职。你当时为什么没听师父的话呢?”

那经理笑道:“我听了啊!禅师说‘不过一碗饭’,我只要想不过为了混碗饭吃,多受气、多受累、少赌气、少计较,就成了!禅师不是这个意思吗?”

大惑不解中,两个人又去拜望禅师,禅师已经很老了,仍然闭着眼睛,答了五个字:“不过一念间”。


我本科在西北政法大学读书,大学毕业后被统一分配到湖北某供电局工作。当年供电局号称“电老虎”,老虎的屁股没人敢摸,故学法律的我在供电局几乎无所事事,每天的工作就是扫地做卫生,跟领导出去检查工作,陪喝酒。当年大学生不多,我的文笔较好,故局领导安排我写《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全年工作总结》,平时还是没有什么事情做,无聊至极。我一上班就关在办公室睡觉,为了不被领导发现,我将一张报纸贴在办公室门的玻璃上,这样睡起来更加安稳。领导临时找我,便匆匆地跑到领导办公室,脸上还有睡觉时挤压的红印。

渐渐地,我所学的法律知识几乎忘得一干二净。我知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成语,也懂得“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的古训,慢慢地我意识到,这样下去,不仅荒废了专业知识,身体也会出毛病。我找到市检察院张检察长,毛遂自荐,说想到市检察院工作,学有所用。我把在报纸、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拿给检察长看,也介绍自己在大学时曾是篮球队、武术队的,身体倍儿棒。张检察长非常高兴,说我们正在组建反贪局,需要像你这样身体好的科班毕业生。供电局领导劝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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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供电局机关从来没有像你这样要求调出去的,你是唯一一个,你再认真考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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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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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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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初的检察院有多困难,现代人难以想象。有的检察官没钱买菜,用酱油泡饭。刚到检察院时我的月工资不到100元,几乎每月还要父母接济。我是从贫困农村考出来的寒门学子。读书期间家里负债累累,毕业后仍然需要父母接济,无论从情感上还是心理上都难以承受。当年海南刚刚建省,工资是内地工资的十倍。为了“脱贫”,我毅然背上行囊离开内地直奔海南“闯海”。“游走”一圈后发现我不是做生意的料,于是回武汉做律师,将我的人事关系调到湖北省司法厅,在湖北省原第二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1995年我的创收就达到了10万,1996年创收20万,实现了快速“脱贫”的梦想。工作中,发现自己本科知识有限,我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了研究生。1999年,我从司法厅辞职,离开当年湖北省最大的国办所,创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记得《中国律师》2003年第11期曾经介绍柳谷书律师时这样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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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奔西走的磨砺,南来北往的开拓,总是忙忙碌碌的身影,照旧风风火火的步伐,不断攻关拔寨,不懈排难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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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柳律师的写照也是我现在生活的缩影。20多年来,总有办不完的案件,总有开不完的庭,法官换了一茬又一茬,而我仍然奔波于各个法院之间。

我认为,律师如果具备“高尚的情操、精湛的专业、良好的人脉”,将会所向披靡!一名好律师,只有不断努力追求、投入热情、认真细致、创新提高,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多年来,我办案坚持“亲自调查取证、亲自撰写文书、亲自参加庭审”的“三坚持”原则。

我告诉徒弟:做律师要做到“勤动脑、勤动腿、勤动手、勤动口”的“四勤”习惯。

因为我的名字独特,在武汉熟悉和不熟悉我的法官看到我的名字,都知道我是律界“一名老兵”,法官一般都很尊重我的意见。有一家企业开出年薪100万元要我去做总经理,我断然拒绝了。

一名成功律师的背后是自己及家人长时间的付出和坚持。1998年我办理了武汉市自来水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等8家单位与某农业银行存单纠纷案,涉案标的956万元,8家单位八个案件,每家单位有数百个散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在一周内开庭。我是8个原告的唯一代理人,每个案件都要列证据目录、庭审提纲、代理词。那时我还不会使用电脑,所有的文书和庭审资料都是我和妻子用笔整理出来的。妻子在同济医院上班,白天工作也很忙,但看到我太辛苦,主动要求帮忙。开庭前我熬了几个通宵,偶尔睡着了,想起一个问题,立马从床上弹起来用笔记下,最后八件案件全部胜诉。当时湖北的主要媒体都进行了报道。

一直到现在,如果碰到重大影响的案件要开庭,我的睡眠就不好,直到全部材料准备好了,胸有成竹才会踏实地睡觉,这是多年来形成的职业习惯。

2017年5月,我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老虎直播平台”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我受吴××母亲的委托做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二天就直奔浙江诸暨市。为了节省时间,我们购买了绿皮火车卧铺票,当晚就在火车上研究案件材料。第三天清早,检察院还没有上班我们就等在门口准备阅卷。之后与公安局承办警官联系,要求会见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吴××,经过态度坚决的积极争取,最后成功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当发现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当时,又书面申请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晚上我们反复修改材料,由于酒店附近没有打字复印店,又冒雨多次往返,直到材料全部修改好提交给了相关部门。在我们从诸暨回武汉后的第五天,吴××的母亲接到了检察院通知变更强制措施的电话。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办案一定要有责任感,急当事人之所急,认为正确的就应该大胆地去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应该说“律师”二字已融入到我的精神世界。

雨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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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将属于两种人,思想的人和劳动的人,实际上,这两种人是一种人,因为思想也是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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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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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了物质才能生存;人,有了理想才谈得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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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工作解决了我的物质需求后,我花更多时间来琢磨如何发展自己,整个律师行业如何发展?20多年来,我办理民商事案件2000多件,有些案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国家及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了40余篇民商事及律师行业发展方面的论文,并有多篇论文获奖。2016年,受武汉市司法局的指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提出修改意见; 2016年8月,我受武汉市律师协会的指派在国家行政学院参加了全国律协举办的“省级律师协会秘书长培训班”;2017年我对《律师法》的修改,撰写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撰写了“律师法修改的体例和内容介绍”、“浅析律师业务网络化的必要性”,在“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上发表了专题演讲,受到了好评。2017年,我两次组织武汉市律师协会的专业律师对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案件法律文书采用线上和线下评查的方法进行评查。2018年4月,我组织湖北律协民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2018年4月,我参与《武汉市律师协会章程》的修订工作。在执业的同时,我受司法局指派,进社区、进企业、进部队、进学校,提供免费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每年向湖北省鹤峰县的贫困学生提供助学金。

我热爱律师事业,这种热爱难以用言辞来描述,是我生活和精神的全部。我的子女从小受法治思想的熏陶,儿子今年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即将从事律师工作;侄女也于去年考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公诉人,我们这个家庭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代有法律人才出。

(原载《中国律师》201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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