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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鼓励和支持在编在岗人员参加“法考”
日前,江西省抚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全市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切实把推动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在干部队伍建设和法治抚州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抓。
“先学法”
一是市司法局采取“线上远程授课+线下专家辅导”的形式,免费为备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干部提供考前培训。二是各单位适当调整干部工作安排,尽量保障其法考复习时间,并在备考最后冲刺阶段,给予其一定时间脱产参加学习培训。2“再尊法”
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含C证)在编在岗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报销当年报考的报名费、差旅费。
3“后用法”
支持鼓励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申报公职律师及参与法治实践。如优先聘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参与依法决策、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优势;优先安排其从事法制审核、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裁决等相关法治工作。
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全市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仅有效解决全市法治人才短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更旨在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
来源:抚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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