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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免:南英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附最高法任免名单)

2017-12-28 问津学术

南英简历

南英,男,汉族,1954年4月生,陕西汉中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1969.12-1975.03 解放军后字201部队战士

1975.04-1977.03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77.03-1980.02 北京大学法律系学生

1980.02-1983.04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

1983.04-1985.07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审员(副处级)

1985.07-1992.10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正处级)

1992.10-1998.11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1997.09-1998.10挂职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8.11-2000.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0.09-2004.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1998.09-2002.09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09-2005.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9.06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9.06-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南英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二、免去杜万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李勇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黄永维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五、任命杨立初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六、任命李健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七、任命罗智勇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八、任命董华(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九、免去金剑锋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免去党建军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虞政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任命李盛烨、冯姗(女)、曲晶晶(女)、杨辉辉、肖凤(女)、何东青(女)、翁彤彦(女)、贾伟、刘琳琳(女)、王婷婷(女)、刘艾涛、李加玺、张建英(女)、张剑、章晓瑜(女)、王珅(女)、张眉(女)、吴蓉(女)、佟姝(女)、仝蕾(女)、李绍华、杨军、夏建勇、邵长茂、邱鹏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三、免去吴少军、胡伟新、席建华、韩玫(女)、孙延平(女)、王季君、聂洪勇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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