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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个体工商户:​这件事没完成,2021年或许不会太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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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半个月时间

就迎来新的一年

如果这件事你没完成2021年或许不会太好过……




根据规定,为降低疫情影响,助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不知不觉已经到年报的最后阶段再不年报就来不及了……


个体工商户逾期未年报

或将需承担以下后果




①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或将被依法限制。

② 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个体工商户可被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个体工商户年报途径
① (推荐)手机填报:下载安装手机APP“粤商通”,打开后点击底部【服务】,打开服务板块【企业日常】,点击【年度报告】;

电脑填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现场填报:到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填写纸质表格进行年报。


温馨提示

年报高峰期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早填报,避免受网络拥堵影响。



来源:广东市场监管
编辑:陈丽雅
校审:钱飞飞、郭子宁、闵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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