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农职】授权发布: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一、直升专
为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2024年继续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以下简称“直升专”)。直升专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二、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2024年我院直升专计划安排900人,其中普通类540人,单列类36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四、推荐报名程序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通过本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材料于4月11日18:00点前报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审核。
各中等职业学校需对本校报名学生申请资格严格把关,对经我院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
(二)报送材料包括:
1.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
3.中职学校公示文件;
4.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每门课程成绩及总评成绩,需学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5.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8395799@qq.com;申请材料原件请以特快专递至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寄地址:昌吉市健康东路248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后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各中职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学生相关信息将于4月15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
五、命题与考核
命题与考核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式:学院采取“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1.文化素质科目:统一使用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结业成绩平均分进行折算,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网络面试方式。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及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分值为300分。
3.考核总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可登录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jnzy.edu.cn/zsb/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线上面试:
1.面试方式:线上面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最新版)。
2.面试会议号:会议号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jnzy.edu.cn/zsb/与考生本人准考证均可查阅。
3.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安装 “腾讯会议”软件,手机及电脑端均可以,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册。
(2)考生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3)面试时考生在镜头中且1.5米范围内无人,调试腾讯会议软件,以及摄像头与本人距离符合面试要求。
(4)考生不得遮面或重妆影响身份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面试;
(5)在考前半小时加入会议号,候考室工作人员会对考生完成身份核对,进行随机编号,并宣读考试纪律。
(6)面试考生进入考场首先进行视频、音频测试畅通后,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即进入正式面试,期间如出现考生镜头内有人员出入,考生左顾右盼与周边有语言和肢体交流情况,均视为违反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无效。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面试时间:4月17日(具体时间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jnzy.edu.cn/zsb/和考生本人准考证均可查阅)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3.拟录取时间:4月18日-4月20日
4.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4月21日-4月26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
6.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加分政策:
1.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者,可免试入学。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3.在校期间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加10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
以上免试及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七、直升专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4月11日18时前 | 接收、审核直升专申报材料 |
4月15日 | 公布审核通过名单、加分考生名单、取得免试资格考生名单 |
4月16日 |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
4月17日 | 线上面试 |
4月18日-4月20日 | 拟录取 |
4月21日-4月26日 |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30日前 | 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
八、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1)2023年我院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78.8%,2024年随着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国家、社会、学院多方构建起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压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持续助力)。
(2)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8000元。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6000元。
--筑梦奖学金: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凡获得者每年4000元。
--企业奖学金:企业在学院相关专业设立的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各种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者,按企业协议,优先就业并获得企业奖学金。
--苗永青奖学金:学院已故老校长苗永青个人捐资设立的特别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学生奖励1000元/生。
--何康奖学金:由中华农业基金会设立,奖励涉农专业优秀学生,凡获得者每年3000元。
--自强之星奖学金:奖励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优秀学生,获奖学生奖励1000元/生
(3)学院设立助学金、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高校国家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高校伙食补助:凡获得者每年1500元
--宋庆龄助学金: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设立,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
--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院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服兵役相关资助:在校生入伍,返还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退役士兵及退役复学学生,减免在校就读期间学费。
九、组织工作与纪检监察
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直升专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直升专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学院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联系人:俞秀红 电子邮箱:xjnzyjjw@126.com邮政编码:831100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2362220,2334961;
联系人:张老师18699142660徐老师13709947003
编辑丨高晶晶
审核丨党委宣传部
鸣谢丨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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