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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篇

问津学术 2023-03-25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典型案例——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篇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作出专章部署,强调要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



红色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精神财富。创建“服务旅游红色示范岗”“战役先锋岗”“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打造“红色驿站”讲堂,弘扬“寻乌经验”、“屯垦戍边、钢铁报国”红色八钢精神、“小推车”精神,人民法庭将传承红色基因与新时代发展有机结合,将红色法治信仰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创新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增强基层治理动力,激发基层治理潜力,释放基层治理活力,打造成聚民力、解民忧、惠民生的红色枫桥阵地。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铜城法庭

创新“3+”司法服务新模式

答好乡村振兴必答题


案例点评:铜城法庭积极传承红色司法文化,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3+”司法服务模式,打通全域诉源治理“路子”、开出品牌加速孵化“方子”、搭起法治人才培养“梯子”,全方位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铜城法庭地处皖苏两省交界处,辖区面积542.8平方公里,辖区内乡镇具有丰富红色旅游资源、村(社)密集人口较多、民营经济活跃、国字号农业品牌众多等特点。近年来,铜城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用心传承红色司法文化,全面融入党委基层治理格局,创新探索“3+”司法服务新模式,全方位赋能乡村振兴。


一、法庭+e站,打通全域诉源治理“路子”


一是突出“一环”建设。引入2名驻庭调解员,建立“诉转调”“调转诉”闭环管理模式,当事人来庭申请立案后,优先转入调解程序,调解成功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当场立案,并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2021年以来,法庭诉前调解纠纷151件,同比上升23.6%,成功率62.1%。二是聚焦“两轮”驱动。积极破解法庭司法服务半径偏大难题,在辖区乡镇设立3个无讼e站,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利用“一根网线、一块屏”,以“法庭法官远程指导+常驻调解员现场调解”模式,就地“云化解”纠纷31起。三是推进“三化”建设。品牌调解专业化,结合辖区铜城镇“状元故里”文化底蕴,建成“诗书状元”调解室,邀请退休干部、教师等共同化解纠纷;一村一法官(助理)服务常态化,针对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特点,提供上门立案、调解等54次,实现上门服务辖区43个村(社区)全覆盖;庭所共建机制化,与辖区派出所共建交通事故纠纷联调站,诉前化解纠纷51起。今年以来,法庭受理各类案件183件,同比大幅下降37.1%,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二、走访+服务,开出品牌加速孵化“方子”


针对企业转型升级需求,在辖区5家龙头企业设立司法信息服务采集点,明确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为“企业服务日”,常态化上门走访,及时了解企业在用工、融资和合同订立等方面的需求,帮助压降和规避法律风险。5年来,妥善审理涉企纠纷案件667件,标的额达1.18亿元。针对辖区买卖合同案件多发的情况,深入当地中小微企业走访调研,找准引发纠纷的关键症结,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发出《法庭专报》,为2021年铜城镇入选“全国千强镇”、辖区企业上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针对辖区“国字号”农业品牌升级需求,成立涉农项目司法保障组,建立定期沟通和案件预警、通报机制,“司法服务虾稻共生”“司法护航龙岗芡实”等品牌加速法庭服务“三农”全面发展,助推实现更多“农产品”到“消费品”升级转变。


三、宣法+释法,搭起法治人才培养“梯子”


一是培养更多乡村“法治带头人”。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借助道德大讲堂平台,定期对村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每月接收2名村干部来庭开展体验式培训,引导树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培养更多乡村“法律明白人”。持续加大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力度,常态化将“三养”、相邻权等纠纷就地开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组织开展“民法典村(社)行”等活动67场次;推出“法律赶集”“普法夜市”两大品牌,拓宽释法宣传受众面。三是培养更多“法治传承人”。积极对接辖区6所中小学,法庭法官(助理)受聘为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24次;举行“未成年人法庭开放日”专场活动6场次;充分利用辖区龙岗抗大八分校国家级党史国史教育基地优势,与安徽科技学院人文学院党支部结对共建,挂牌红色教育实景课堂,将红色司法文化基因注入更多“法治传承人”心间。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法庭

党建引领诉源治理

“小推车”连心促和谐


案例点评:双堆法庭立足辖区丰富的红色资源,将弘扬“小推车”精神与诉源治理工作深度融合,搭建网格平台,设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调解室,利用乡贤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拓宽化解矛盾纠纷途径,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


近年来,双堆法庭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工作,深入挖掘辖区内丰富的红色资源,当地人民群众用小推车支援淮海战役的精神广为流传、备受推崇。双堆法庭大力弘扬“小推车”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于今年初成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在当地群众中赢得了“连心群众、化解纠纷、扫除阴霾、暖入人心”的良好口碑。


一、反哺人民群众,凸显“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红色文化价值内核


1948年冬,苏鲁豫皖543万人民群众手推肩扛,义无反顾地奔向淮海战场,为淮海战役取得伟大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战争中使用的农用工具小推车,成为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最好象征,“万众一心、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顾全大局、服务胜利的奉献精神,排除万难、舍生忘死的牺牲精神”的“小推车”精神在淮北大地落地生根。为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小推车”精神,在新时期为反哺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作出的贡献,双堆法庭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立足农村、面向人民群众,设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推出司法新风,连出社会和谐。


二、搭建组织架构,打造“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红色文化服务矩阵


双堆法庭在法庭办公办案场所设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在施刘、曹坊、任集、双堆等6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小推车”心连心调解室,形成内外联动、总分结合的服务矩阵。通过推荐、遴选、考核等环节,服务站和调解室共聘请了24名当地口碑好、威信高、能力强,且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士,参与日常开展的政策宣传、理论宣讲、解难纾困、矛盾化解、维护稳定等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吸收4名退役军人,壮大调解队伍,丰富“调解菜单”。成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调解室党小组,发扬党员冲锋在前精神,多元综合发力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通过法官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提升调解员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促进调解员更好更快的化解纠纷。调解室内放置法律、党史、调解等书刊,供当事人和群众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法律咨询活动等,营造红色调解文化氛围。


三、多元化解纠纷,发挥“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红色文化调解职能


在“小推车”精神的指引下,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法庭的司法主导与“小推车”心连心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员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外。面对不同群体利益诉求日益多元,辖区内劳务关系、婚姻家庭、合同财产等矛盾纠纷多发,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将矛盾吸附、化解在基层。依托“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小推车”心连心调解室作用,主动将工作融入辖区双堆集镇、南坪镇的信访维稳、乡村振兴、平安创建、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大力开展调解工作,连点、扩线、拓面,缩小服务半径,实行“定点设置、定期回访”,成为矛盾收集站,化解纠纷桥头堡,动态掌握矛盾源头,做到诉源治理工作提前预防、精准解决、不留隐患。建立“小推车”心连心调解室“四项工作”机制,形成了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的“小推车”诉讼服务体系,夯实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自“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调解室成立以来,调解成功纠纷273起,调解成功率达83.5%,司法确认69件,出具调解书53件,有效化解上访苗头9起,双堆法庭新受理案件数呈下降趋势,发挥了“泰山石”稳定作用,形成了“事了人和、少诉无讼”的和谐稳定新格局,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耕新时代“寻乌经验”

探索“红色文化治理”新模式


案例点评:赣州中院在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过程中,依托赣南苏区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推动矛盾纠纷不上交、司法服务不缺位,努力打造革命老区社会治理工作品牌。


近年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赣州时的殷殷嘱托,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创新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新模式,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寻乌经验”两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先后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央视成功举行全媒体直播,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


一、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增强基层治理动力


依托赣南丰富的红色资源,打牢人民法庭建设根基,创新治理路径,减少诉讼增量,推动形成“少讼”乃至“无讼”的法治良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一是加强联动共治。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党委统筹协调核心作用,推动创建“无讼村(社区)”80个。安排人民法庭干警担任村级理事会顾问,与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二是深化诉源治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村约规范、用典型带动、用事实说话、用成效引导,预防矛盾纠纷产生。于都法院盘古山人民法庭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打造祁禄山红军小镇诉讼服务站,成立以来共同化解矛盾纠纷54件。三是聚力多元解纷。特色化配置“法庭+工会”“法庭+园区”等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第一时间接诉转调,构建一体化治理体系。寻乌法院澄江人民法庭将谢屋村的破旧老祠堂建成法治小院,因地制宜打造客家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二、大力发扬红色传统,激发基层治理潜力


赣州中院坚持苏区时期审判工作“坚持重调查、重证据,走群众路线的司法方法”,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改“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在一线、调查研究赴一线、调解审判到一线”。


一是实行干警“进村入群”。组织902名干警加入村(社区)微信公开群3202个,主动靠前、释疑解惑。入群工作开展以来,年均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推送普法知识公众号文章500余篇。二是开展“人民法官在身边”行动。推行“一村一队”“一企一员”“乡村夜话”等工作机制,听取社情民意,把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传播到每一个角落。制作《矛盾纠纷劝导书》,充分运用客家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的民间习俗、家风家训,通过学会“讲土话”、请“吃茶”,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三是始终坚持民意导向。全面兑现“办事不找人”“首问负责不推诿”等服务承诺,确保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好做实、常态长效。开通“一个号码对外、一个部门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的24小时意见受理热线,接受群众对人民法庭工作评价,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


三、聚焦传承红色基因,释放基层治理活力


坚持把传承红色基因与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有机结合,实施“红色基因激活”工程,提振人民法庭干警的精气神。一是培育红色文化。升级改造中华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旧址和审判史陈列馆,加强何叔衡调处争水纠纷等红色案例的研究、运用与宣传。举办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法官文化周”活动,鼓励人民法庭干警创作回望苏区历史的文艺节目。二是强化红色教育。组织干警开展“读红色家书、讲红色故事、唱红色歌曲、观红色影视、看红色展馆”活动,在“寻乌调查”纪念馆等革命旧址开展现场教学,沉浸式地体验红军的战斗场景和生活场景。三是建强红色阵地。开展“庭村共建”“人民法庭解民忧”活动,建立一批基层红色文化治理阵地。赣州中院聘任原江西省苏维埃裁判部部长江善忠烈士的后代江华,在乡村振兴驻点村成立工作室,打造“兴法铺子”综合普法阵地,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临口法庭

打造“红色法庭” 

构建“法庭+”基层治理新模式


案例点评:临口法庭依托红色文化资源,立足民族地区民俗民情,构建“法庭+”基层治理新模式,激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打造问题导向、多方参与的非诉解纷机制,有效打通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是“通道转兵”事件的发生地,“通道转兵”揭开了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伟大转折——遵义会议的序幕。临口法庭依托红色文化资源,立足民族地区民俗民情,坚持和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法庭+”基层治理模式,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审判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乡村振兴。法庭辖区内诉讼案件连续5年下降,驻地乡镇连续3年获评平安乡镇,为通道法院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贡献法庭力量。


一、“法庭+红色”,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打造“红色法庭”


一是创建“引领+服务”模式,用志愿服务擦亮红色底色。建立3个党小组,设立“服务旅游红色示范岗”“战役先锋岗”,与村党支部联动共建,法庭党员、调解员成立“党员先锋队”“五星红”志愿服务队,先后推出“法庭内外”“执行先锋”“劳资绿道”等志愿服务,搭建服务基层治理和侗乡群众的“连心桥”。二是开设“红色驿站”讲堂,让党的理论“声”入人心。打造“红色驿站”讲堂,邀请党校讲师、老红军等经常开展红色文化及党史宣讲,带动干警学好党史必修课。依托“红色驿站”,采取“网络直播”“鼓楼宣讲”“侗语宣讲”的新形式下村镇、进校园,向辖区侗族群众开展政治理论和党史教育,让党史的“绿荫”遍撒侗乡大地,将红色基因注入群众血脉。三是设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司法穹顶守护红色资源。探索设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设立3个法官联络点,聘请2名专家咨询员,主动将辖区红色文化遗存、侗族文化与自然遗产纳入保护范围,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多次就革命旧址修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诉前化解争议纠纷2件。


二、“法庭+社会”,坚持多方参与与问题导向,打造“前哨法庭”


一是“群众参与+多维保障”,提高矛盾化解效能。坚持依靠群众参与,将全员调解从法院内部向外延伸,从老乡贤、老干部、老代表、老委员、老教师中聘请特邀调解员,组成“五老”调解员队伍,建立“特邀调解+调解前置”机制,搭建“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平台,设置司法确认联络员,强化诉调统筹衔接,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有力保障。共诉前引导调解77件,成功调解21件,受理司法确认申请20件,确认有效16件。二是“党政引领+防线共建”,提升多元共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将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地方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范畴,坚持人民调解和行政化解先行,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双轨运行模式,搭建线上线下联动平台,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防控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实现了近70%的矛盾纠纷在诉讼外化解,辖区诉讼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新载体+新办法”,凝聚力量化解纠纷。在辖区20个村(社区)设立法官联络站,在2个党群服务中心建立“网上巡回法庭”,共接待来访群众15批60余人,网上立案35件,网上开庭9次,网上调解12件,实现群众解纷“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结合当地红色文化、风土人情,推出“法院+五老”“法院+乡贤”“法院+村干部”“火塘调解法”等调解新模式就地化解纠纷。共调解成功案件34件,为人民群众既解“事结”,更解“心结”。


三、“法庭+民俗”,聚焦辖区产业和民生需求,打造“民生法庭”


一是完善“乡贤”机制。选任20个村落的30多名“乡贤”“寨佬”为民俗纠纷调解联络员,探索解决村民案件调解难、诉讼文书送达难、执行案件找人难的“三难”问题,构建法院与“乡贤”无缝隙对接的多元解决矛盾格局。建立调解档案,采取个案指导与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对调解人员的指导培训,打通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引入“民间智慧”。巧妙地将“鼓楼”“侗款”“寨佬”等少数民族元素融入执法办案和矛盾纠纷化解,培养熟悉侗语和民俗的“双语法官”,推行“双语法庭”,开展“鼓楼审判”,创建“鼓楼法律讲习所”,成立“侗语普法队”“侗歌宣传队”,用少数民族同胞和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案例点评:花明楼法庭扎根刘少奇故里,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构建以“创新+诉源治理”为核心的社会共治体系、以“科技+司法便民”为目标的平台智治体系、以“法庭+矛调中心”为主体的群众自治体系,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花明楼法庭扎根刘少奇故里,致力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贯彻“办好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的司法实践理念,构建起“创新+诉源治理”“科技+司法便民”“法庭+矛调中心”的社会治理体系,特别是建立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为核心的“三问”诉前调解机制,在化解纠纷矛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上取得显著成绩,展现了伟人故里人民法庭的担当和作为。


一、构建“三大体系”,强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之势


一是构建以“科技+司法便民”为目标的平台智治体系。建立集立案、送达、速裁、保全、调解、信访维稳于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专网线路改造,配备云上法庭系统、数字化法庭,配套远程立案、线上开庭、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功能,实现案件立案审查当天可办、远程可办。科技赋能后,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21.2天。二是构建以“法庭+矛调中心”为主体的群众自治体系。联合辖区乡镇司法所、矛调中心主任、村(社区)治调主任及行业协会,积极吸纳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乡贤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定期召开工作经验分享会,一大批矛盾争议大、当事人对抗激烈的群体纠纷、涉诉信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三是构建以“创新+诉源治理”为核心的社会共治体系。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指导辖区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无讼乡镇”“无讼社区”创建,推动万人成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评估体系,设立4个诉源治理工作站。2021年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97%,调撤率高达74.52%,诉源治理成效显著。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村社区、乡镇街道、行业组织实现线上线下对接、分流对接指导,与辖区农商银行实现片区共治。


二、注重“三个结合”,彰法治引领乡风文明之光


一是注重“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指导辖区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村规民约,依法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屋场建设。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金融安全”恳谈会,制作“守法诚信贷款”“防范集资诈骗”“利剑护蕾”等专题普法展板在集市场院布展,2021年以来向基层组织、工矿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0份。二是注重“阵地普法与上门普法”相结合。开展“以案说法”式巡回法治宣讲,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普法宣传。针对农村地区存在的突出纠纷,专题设计教案、讲义,制作发放《法治乡村权利保障》宣传册4000余册,开展巡回审判、“屋场夜话”、法治副校长主题讲座等宣传42次。三是注重“日常审判与案例普法”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日常审判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入选2020年最高院发布的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权益典型案例一起,入选最高院年度案例一起,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一起。


三、做好“三个强化”,扬法治传承初心使命之声


一是强化红色引领,汇聚治理智慧。深入发掘红色法治基因,继承与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构建“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三步法,打造“调解中心”,汇聚多元力量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有温度、有力量。二是强化党建统领,夯实治理根基。将支部建在庭上,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队共建,将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学伟人、明党史、守纪律、作表率”等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三是强化自身本领,激发治理潜能。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升级更新安保设备,保障了诉讼公共场所安全。优化配置,专业赋能,组建2个审判团队。吸引和激励年轻干部扎根法庭,队伍活力不断释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法庭

解码“枫桥经验”  打造“红色法庭”


案例点评:头屯河法庭立足辖区“城乡结合,产业融合”特点,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党建引领,深耕司法本职,延伸服务触角,“三调联动”“三所联动”“法庭驿站”多路并进,培育出人民司法聚民力、暖民心、惠民生的第一阵地。


头屯河法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红色资源运用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重要指示精神,从辖区老牌企业“八一钢铁”中挖掘红色元素,从王震将军援疆建疆爱疆精神中汲取力量智慧,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民心为导向,立足辖区“城乡结合,产业融合”特点,探索三调联动、三所联动、一庭多驿站特色路径,将人民法庭打造成聚民力、暖民心、惠民生第一阵地。2022年以来,诉讼案件调解率达90%,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2%,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传承红色基因聚民力


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聚焦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试点,与管委会、社区建立双向沟通机制,人民法庭庭长兼任社区大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带动辖区1400余名党员、志愿者参与“大党委”法治平台网格服务,开展组织生活会12次、专题党课25次、读书班32次、“党旗映天山”主题活动70余次,解决民生难题30余件,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激活基层治理源动力。在“大党委”核心构架下,发挥网格管理优势,积极动员辖区10个党支部和3个物业管委会的楼栋长、联户长、网格长、综治干部和人民法庭干警等五层保障力量及400余人群防群治力量下沉网格,入户宣法3000余次、升国旗宣讲15次,普法宣传12次、法律咨询50余次,收集群众诉求300余条,构筑起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二、多元化解纠纷暖民心


坚持多元解纷不动摇,突出调解平台建设和优化,采取“1233”工作模式,打造“知民忧、解民怨、暖民心”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立足辖区多民族聚居特点,设立“古丽调解室”,“三代”双语女法官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快速高效化解纠纷2165件,调解率达92%,被乌鲁木齐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建立前端解纷和多元化解两项纠纷化解机制,联合辖区16个社区定期开展“拉网式”纠纷排查,走访入户5000余次,前端排查化解纠纷300余件次;同时,与钢城司法所、妇联、工会、交警队等相关单位建立长效机制,联合辖区20余个调委会和70余名人民调解员,构建起“1+N+N”调解平台,形成基层群众纠纷快速调解网络。以人民法庭为支点,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加大调解工作培训指导力度,坚持调解工作跟踪回访,切实增强基层联动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开展基层治理联合行动32次,调解培训39次,联合宣讲79次,解答各族群众法律咨询653人次,织密了服务治理的法治网络。


三、培植服务意识惠民生


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积极拓宽司法服务渠道,拓展建立多个司法服务驿站,回应发展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以“少年法庭”挂牌为契机,设立“保护妇女儿童驿站”,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落实案后回访,组织法治讲座,开展公众开放日,家事纠纷调处成功率91%。关注特殊群体诉求,设立“农民工讨薪驿站”,开通讨薪“绿色通道”,常态提供咨询和援助等服务,与劳动监察部门联合调处群体讨薪案件10余起,85%以上欠薪当场兑现。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设立“企业服务咨询驿站”,推出“多向协同”和“指引保障”等系列服务保障措施,指导修订完善21类通用合同文本和5项法务管理制度,对重点企业和重大案件“把脉问诊”,参加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会,指导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八一钢铁公司诉讼案件从五年前的年均近百件下降至0件,减少损失3000余万元,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得到辖区企业一致好评。为应对疫情影响,设立“在线诉讼服务驿站”,发挥“互联网+”平台功能,加大推广和应用力度,引导群众在线办理诉讼业务,指导网上立案800余件次,在线查人找物、送达等500余次,网上庭审100余件次,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和在线庭审,努力让各族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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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每年上限12000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来了(附纳税优惠政策)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1号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
司法部关于《关于加强高资质 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九批)七部门出手!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10月30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10月30日修订)

月初别忘了充电话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办最新文件,这些举措与教育、大学生就业有关!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发布!教育部印发重要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新党章来啦!(新旧对照版)

“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司法部建立机关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极度危险级别,该省发布封山禁火令
全国首创!河南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职称评审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文,支持这类企业融资上市!
最新!央行、外汇局出手!决定上调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数据资产确认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司法部副部长:全面排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次任命反垄断总监

北京医保个账家庭共济备案可办理了,攻略来了!
湘潭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细则
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最高检发布2022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国家邮政局明确:2025年底,禁用此类包装!上半年检察机关批捕人数比2018年同期下降59.7%
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明确了!减免3个月房租,下月底前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变迁(2012—2022)——十年健康监测 见证营养改善
最高检印发新修订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最高法举行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
最高法发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暨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环资领域公益诉讼办案量上升47.8%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我不知道,你去问 xxx”、“我不是说过了吗?”等用语列为政务窗口人员禁忌用语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事关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八批)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重要人才计划启动申报:30%资助经费可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这些费用可以缓缴,不收滞纳金!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文发布!
江苏法院发布2022年第三批司改案例
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 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

中央网信办通报一批谣言典型案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律师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详解居民换购住房退个税:怎么退?退多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
各地针对博士人才引进的政策,学历有价值,知识就是金钱
公安提醒:酒后坐副驾不开车,也可能构成犯罪

公安部刑侦局:请所有公检法干警、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律师、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教师学生、社区(村)工作者等予以转发!

律师办理刑民交叉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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