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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环境保护科技奖、青年科学家奖征集工作启动,6月中下旬提交材料

科奖在线 2022-07-16

关于开展2021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我国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在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现开展2021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征集方式

(一)专家提名:由相同领域三位正高级专家(或1名中科院/工程院院士与1位正高级专家)联名进行专家提名,各提名专家每年只能提名一项本人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提名项目完成人,且与提名项目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能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生态环境部各部属单位可提名本单位牵头完成的项目;我会各分支机构可提名本领域优秀项目;各省级环境科学学会可提名本地区优秀项目。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提名程序,在提名前于本单位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项目简介等,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以正式公函报送,其中需包含项目公示情况。

三)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1. 应属于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有关内容。

2. 科技类项目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科普类项目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出版发行。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 202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两名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项目完成人。

二、奖项设置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及科普类奖。

(一)一等奖授奖项目:单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

(二)二等奖授奖项目:单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

(三)科普类奖授奖项目:单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

三、电子申报

请登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填报系统”(http://pj.chinacses.org.cn/),按系统中“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文字描述准确、客观。科普类项目的提名评审参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http://www.chinacses.org/scienceAward/1161.jhtml)。

四、书面材料

请将完成网络填报后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并与相关附件一式两套装订成册、加盖提名单位公章的项目汇总表2份(由同行专家提名的项目不需提供项目汇总表)邮寄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一)科技类项目相关附件包括:(1)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第三方技术评价证明材料,包括项目验收文件、评审文件、鉴定文件、已授权发明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其中有一项符合时间要求即可;(2)成果应用证明。

(二)科普类项目相关附件包括:(1)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2)科普作品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3)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4)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科普类成果除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外,还应提交3套科普作品。

五、截止日期

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15: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邮编:100082

联系人:闫 政   姜艳萍电  话:(010)8221 1006  13520269591科普类咨询电话:(010)6221 0711

关于开展第四届(2021年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候选人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引导、激发生态环境领域青年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活力,奋力攻坚克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服务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开展“第四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候选人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一、奖项设置:本奖分金奖、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金奖每届不超过10名;优秀奖每届不超过20名。二、提名方式:奖励采取提名制进行候选人征集,提名方式包括:(一)2名中科院/工程院院士或3名正高级专家联名提名;(二)3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联名提名;(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各分支机构提名;(四)各省级环境科学学会提名。三、提名条件:候选人须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职业道德,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当代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前沿取得重大创新者;(二)在当代环境保护工程技术发展中有突出贡献者;(三)在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创造良好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已获“优青”、“青年长江”、“青年拔尖人才”等奖励或计划支持的青年科学家可被提名;已获“中国青年科技奖”、“杰青”、“长江学者”等奖励或计划支持的青年科学家不再接受提名。四、报送材料(一)提名表(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二)代表性成果和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1.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2. 代表性论文与专著,限5篇(封面与目录即可);3. 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4. 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限5项;5. 技术鉴定及应用证明材料;6. 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7. 其他材料。以上材料提名表一式7份(其中应有原件1份)及证明材料1份,请于2021年6月15日15:00前提交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接收。

联 系 人: 闫  政  姜艳萍

联系电话: 010-8221 1006   13520269591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电子邮箱:hbkxjs@126.com

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文章转摘只为学术传播,如涉及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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