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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两省启动2021年科技奖励推荐工作,7.20日前后截止

科奖在线 2022-07-16

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国家深化科技奖励改革的精神,按照《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原则上推荐项目数量不限。当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单位有责任协助处理。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推荐1名(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省科学技术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及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省管专家2人共同推荐1名(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省科学技术奖。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专家可由3人共同推荐1名(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省科学技术奖。共同推荐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每位专家只能推荐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完成人,并回避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当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 (三)推荐程序 1.推荐申请 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可于推荐前向我厅申请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账号。在“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有账号的单位或专家,使用已有账号。 2.推荐公示 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有责任督促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情况需在提交推荐书的同时一并上传到“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由单位推荐的上传推荐单位公示情况,由专家推荐的上传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 二、推荐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推荐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实施应用。 (二)已推荐2020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的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推荐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 (三)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个推荐项目的前三完成人。 (四)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同时重复推荐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推荐项目所使用的文章、获得的知识产权等必须是历年贵州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的。 (六)推荐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原则上应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以上,注重推荐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研人员。 三、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书是贵州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按照《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各奖种推荐书的具体填写要求请在《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查阅。 (一)贵州省最高科学技术奖 1.《贵州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3.他人引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4.知识产权证明 5.成果应用证明 6.重要获奖证书 7.其他有助于评价候选人的证明材料 (二)贵州省自然科学奖 1.《贵州省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2.与项目有关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3.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五篇) 4.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五篇) 5.检索报告 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 7.其他附件材料 (三)贵州省技术发明奖 1.《贵州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 2.“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的有效证明材料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针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审批的项目) 4.项目实施应用满两年的佐证材料 5.应用情况和效果佐证材料 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 7.其他附件材料 (四)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1.《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2. 与项目有关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或“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的有效证明材料 3. 项目实施应用满两年的佐证材料 4. 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 5.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 6. 其他附件材料 (五)贵州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1.《贵州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 2.与我省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及推动科技合作的佐证材料(技术评价、培训、设备使用等) 3.社会经济效益佐证材料 4.其他有助于评价候选人或候选组织的佐证材料 推荐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推荐书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其中附件应为带目录结构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页数不超过100页。纸质版推荐书需从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相关内容完全一致。推荐书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其中原件一份(线装,不退回),复印件一份(胶装)。 四、推荐时间要求 (一)网络推荐截止时间 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xmgl.kjt.guizhou.gov.cn 该系统将于2021年6月1日启用,至2021年7月21日中午12:00准时关闭。建议各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避免截至关网时间才填报提交,以免提交失败,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截止日前,科技奖励申请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科技奖励推荐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推荐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和推荐。推荐截止日后,不得更改科技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二)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21年7月27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B3区文教科卫综合窗口031~034,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0851-86987256、86987258 技术支持:0851-85817379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2021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桂政发〔2020〕27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及奖励重点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四个面向”重要要求,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的科技工作思路,聚焦“产业、企业、产品”科技创新,2021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强化下列政策引导:(一)重点奖励面向经济主战场,取得支撑产业振兴、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并将其产业化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产品的个人和组织。(二)同等条件下倾斜支持由企业牵头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科技成果。(三)鼓励提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复工达产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个人和组织。二、提名资格(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名单见《提名手册》),可提名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1项,择优提名其他奖项。(二)设区市人民政府,可择优提名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外的其他奖项。(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类)获得者),以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特等奖第一获得者,可独立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1项,提名奖项范围为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外的其他奖项。提名专家不能提名所在工作单位的候选者,不能作为当年广西科技奖的候选个人或评审专家。(四)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布的社会科技奖励设奖机构(名单见国家奖励办网站),可择优提名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外的其他奖项。(五)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设区市人民政府的账号,直接在奖励系统提交单位管理员信息函后开通提名权。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类)获得者)、三大奖特等奖第一获得者、社会科技奖励设奖机构的账号,请规范填写《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专家)账号申请表》,并在奖励系统提交扫描电子版,自治区奖励办审核通过后开通提名权。提名权申请开通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三、提名要求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应当符合《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中:(一)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我区作出长期、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而设立的崇高荣誉,请有关提名单位切实对标授奖条件、仔细审核提名材料,慎重提名、宁缺勿滥。其中,提名三大奖特等奖应提供5名相关领域院士的推荐意见。(二)《提名书》“基本情况中的成果来源”、“企业近三年承担主要科技计划、基金目录”非必填项。(三)根据桂评组函〔2021〕21号文要求,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个人,应当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提名书》“其他附件”中提交。(四)同一个人本年度只能提名为1项奖项的候选个人。(五)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的支撑成果,可使用历年获奖成果,可与本年度其他任一奖项的成果重复。(六)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不能使用2020年及以前广西科学技术奖的获奖成果,不能与本年度其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成果重复。三大奖(不含科普类)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原始署名的应当占50%以上;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署名的应有且小于50%。(七)三大奖同时提名两个等级的,候选个人、候选组织数量应不超过较低等级限制。(八)三大奖的第一候选组织是区外的,应当在《提名书》“其他附件”中提交与自治区党委、政府或科技行政部门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并且候选组织中应当包含至少1家广西单位。科学技术合作奖表彰区内外科技合作,候选者中应当包含至少1家广西单位、包含至少1家区外单位或者1名区外个人。四、网络提名提名者使用提名账号登录广西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stams.gxinfo.org),根据系统提示,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系统开放填写时间为6月20日—7月20日。提名者可自行设定本单位、本人受理提名申请的截止日期,请各候选者加强与提名者沟通,避免错过申请期。广西科技奖励系统已重建,所有提名者、候选者的账号均需重新申请。提名前,提名者应当督导候选个人工作单位、候选组织通过公众媒体或者书面对《提名书》进行公示。提名者是单位的,应当通过公众媒体对《提名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7日无异议的方可提名。应公示内容见《提名手册》,相关公示情况材料由公示单位存档备查。五、纸件报送提名者向自治区奖励办提交纸件《提名函》,其中,《2021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以及《提名书》的主件、附件必须是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带正式提名水印)。纸件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留档。上述材料统一报送至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一楼大厅(南宁市星湖路24号),接收日期为7月26、27日。逾期未报送纸件《提名函》的,视为主动放弃提名。六、其他(一)广西科技奖励系统账号注册程序详见《关于做好广西科技奖励系统账号注册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1〕8号)。(二)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三)《提名书》不得出现涉密材料和内容,违者不予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奖励办公室评审组:潘莉莉,0771—5305994(业务)    罗  维,0771—5302022(系统)    劳  玲,0771—5302002,邮箱:gxkxjsj@163.com(账号、《提名书》纸件接收)    郭  翔,0771—5302022(《提名书》纸件接收)综合组:李  泉,0771—2802257(政策)Q群:候选者信息发布群909671611;提名者群861900404(实名申请:单位+姓名,入群密码:JL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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