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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宏杰 孙宏艳 赵霞 张旭东| 三孩政策下的低生育意愿:现实束缚与文化观念制约

田宏杰,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青少年发展与教育

[摘要]人口问题是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本研究对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150名已婚育龄青年进行问卷调查,考察适龄生育的青年群体对三孩政策的态度反应及生育意愿,发现对三孩政策表示支持及表示激发生育意愿的总体比例偏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影响青年群体生育意愿的现实因素和文化观念因素,发现在现实因素上,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过高使得“养不起”问题突出,尤其是生育旺盛期遭遇压力峰值导致生育意愿低迷,男性育儿参与度低使得女性养育过程压力过大;在文化观念因素上,养儿防老观念淡化、传统家庭主义生育动机让位于个体主义生育动机、生育无性别偏好及女性主义生育观普遍化等特点拉低了青年群体的生育意愿。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提出积极提升三孩政策实施效果及全面深层次服务青年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三孩政策;青年;政策反应;生育意愿;影响因素

作为“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正式发布,作出实施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继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之后的又一重大生育政策调整。三孩政策能否有效提高生育率的关键在于政策能否有效激发作为生育主力的青年群体的生育意愿,以及能否有效解决其生育过程中的困境并促进其生育行为。

三孩政策是对人口结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一种积极应对,也是对社会大众关注的低生育率问题的回应[1],然而三孩政策发布后社会对该政策的评价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李丹等人对八大官微博文的相关评论内容进行研究,发现对于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评价中积极情绪较少,而消极和中性情绪较多[2]。研究发现,对于生育政策的负面反应倾向不是三孩政策所单独触发的,在此之前较长一段时间内已有相关表现,李婷等人对中国网络大众生育态度的研究发现,自2012年以来涉及生育的评价态度倾向已从积极占多数转变为消极占主导,而且在话题维度上表现出从对行为态度的表达转变为对生育面临的客观限制陈述[3]。情绪情感一般来说是个体的态度和意愿的反映,对政策的消极情绪反映着个体对政策的消极评价和低意愿的情况。因此,当网络大众对于生育政策及生育行为表现出较多的消极评价时,虽然这些评价不能完全代表作为生育主体的青年本身对于该政策的反应,但我们仍需对这种消极态度给予特别关注,并对真实青年群体的政策反应及政策对生育意愿激发情况进行实证调研。

当前对生育意愿的考察通常采用理想子女数和打算生育子女数作为测量指标。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调查数据显示,中国育龄妇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96,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76。其中,1990年及以后出生的妇女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70,低于平均水平;现有1孩妇女的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29,尚未生育的妇女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6,均低于平均水平,低年龄妇女及未育或现育1孩妇女是生育的主要力量,这些群体打算生育数的低分布倾向预示着我国妇女的生育率存在着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4]。而平均理想子女数高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说明在生育意愿与实际行动之间有一定的距离。那么在三孩政策发布之后,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是否有所改变,其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动之间的距离是否会缩减,均取决于生育政策的包容性和支持度,也取决于在一孩及二孩养育过程中的困难与收获能否取得平衡。杨菊华提出,“生育”在广义上既指“生”,也指“育”,我国生育政策已经从计划生育时期的限制性生育政策转向到三孩政策时期的包容性生育政策[5],在这一背景下,只有准确了解青年生育及养育困境,清晰把握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才能切实提高政策的包容性和支持度,有效帮助青年群体实现生育养育困境的突破,促进其生育态度的转变及生育意愿的提升。

青年的生育意愿同时受到生育中现实困境因素和文化观念因素的诸多影响。在现实因素方面,当代青年在生育养育过程中面临着经济、教育、时间等方面的压力[6],经受着工作—家庭冲突及其所带来的各类负面影响[7]。在一项对女性生育二孩意愿的影响因素调研中发现,女性不愿意生二孩的主要原因是不希望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影响其职业发展和加重家庭成员身心压力;女性在养育过程中面临着更多的工作—家庭冲突,虽然倡导家庭抚育责任的性别平等,但实际上女性要花费更多时间照顾家庭,导致职业生涯发展受限,这些使得女性在二孩生育决策上犹豫退缩。另一方面,研究发现家庭内代际关系及父辈提供的隔代育儿支持帮助显著影响青年的二孩生育意愿[8]。可见,家庭在生育过程中会遇到各种现实困境,而这些困境如能获得政策及家庭支持则能够提升青年生育意愿、促进青年生育行为[9]。

在文化观念因素方面,我国社会在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影响下,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传统社会的“多子多福”生育观转变为现代社会“只生一个孩子”的生育观,“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已成为多数人的自觉行动[10],这一现代生育观念深刻地影响着青年的生育行为,增加了我国陷入“低生育率陷阱”的风险,也为三孩政策的生育激励目标的实现带来挑战。尤其是独生子女政策的长期严格执行使“只生一个孩子”的社会生育文化并不会轻易随政策改变[11],要想转变这种生育观念惯性的影响需要较为长期的努力。生育观念同时还受社会经济发展及全球化的影响,表现为传统社会“养儿防老”的功利主义生育观式微,而非功利主义价值观逐渐凸显,并随社会发展发生内容方向的变迁。如周晓燕2002年对高学历青年生育观的调研发现,“组成完整家庭”“带来快乐与爱”“取悦父母”是青年生育原因的前三位[12],生育的动机主要是维持及促进家庭关系,并获得快乐与爱,表现出家庭主义生育观倾向;而邢朝国2020年对未育青年的调研发现“喜欢孩子”“生了孩子人生才完整”“生孩子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是青年生育原因的前三位[13]。可见,生育的动机已从功利主义生育观、家庭主义生育观向追求人生价值和体验的个体主义生育观转变。因此在当前激励型生育政策背景下,对青年生育观的变化开展调研能够帮助我们根据青年的生育动机及生育文化的特点建构有利于提高生育率的文化环境。

综上,本研究从青年对三孩政策的态度反应出发对青年生育意愿及需求进行调研,揭示影响生育意愿的现实因素和文化观念因素,把握三孩政策推进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为提升三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及全面深层次地服务青年发展提供研究支撑。

一、研究方法和样本选取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于2021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三孩生育态度及政策需求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适龄生育群体对三孩政策的态度反应、适龄生育群体的生育意愿、影响生育的现实因素和文化观念因素进行考察。综合考虑我国行政、经济区域划分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人口比例,分别在北京、江苏、福建、安徽、湖北、广西、广东、四川、内蒙古、辽宁、黑龙江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问卷,覆盖东部、中部、西部、东北部四大区域。样本抽样范围为20岁~45岁的已婚育龄人口,根据所在区域、职业、受教育程度、年龄因素进行分层取样,共计收回问卷18627份,在剔除无效样本后,通过对样本过多的省份进行个案加权,最终得到有效问卷7150份,男女比例分别为25.2%和74.8%;各组年龄20~25岁、26~30岁、31~35岁、36~40岁及41~45岁比例分别为1.6%、13.9%、35.3%、29.2%、20.0%。问卷结果采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深度访谈部分采用半结构访谈法,根据滚雪球取样法选择36名适龄生育青年进行访谈, 并对访谈资料进行定性分析。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适龄人群对三孩政策的态度及反应情况

为了解适龄婚育青年对三孩政策的态度及政策对其生育意愿的激发情况,本研究从三孩政策支持度、政策信心情况及其对生育意愿或再生育意愿的激发情况三个指标进行调研,结果发现:

对三孩政策表示支持的比例为35.9%,不支持的比例为18.2%,还有45.9%表示“无所谓”。其中,41岁~45岁的被调查者支持率最高(41.1%),但仍未超过半数,其次是36岁~40岁受访者的支持率(36.2%)。而20岁~25岁(33.6%)、26岁~30岁(33.4%)、30岁~35岁(33.9%)的支持率均不足34.0%。可见,36岁以上的适龄人群对三孩政策认可度相对更高,这可能是因为年龄较大的适龄人群正在将生育三孩的问题提上日程,国家生育政策的变化正好为他们提供了机会。调研还发现,对三孩政策及相关支持措施的落实表示“很有信心”(4.4%)和“比较有信心”(11.0%)的比例远低于“很没信心”(13.3%)和“不太有信心”(26.4%)的比例。可见,目前对三孩政策支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多数人还处于观望状态。

对三孩政策的影响进行调查发现,8.0%的被调查者表示三孩政策激发了自己的生育意愿(或再生育意愿),而接近八成(77.3%)被调查者对此持否定态度。对三孩政策的支持情况与生育意愿进行交叉分析发现,三孩政策支持者中有20.2%表示这一政策激发了自己的生育意愿,多数人依然无动于衷。这说明,三孩政策出台后的宣传、推广乃至被大众认可、接纳,并推动实际生育行为,形成一定的政策效应还任重道远。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访谈中发现,三孩并非家庭刚需、政策支持作用不大、配套措施难以落实是主要原因。

与此同时,网络上关于三孩政策的负面舆论也反映了人们在面临经济、养育等多方面压力时,对生育三孩缺乏信心、生育意愿低的情绪。关于媒体上的“三孩政策”报道,超过1成(10.7%)认为“积极的多”,36.3%则认为“消极的多”。

(二)适龄人群的生育意愿及生育决策权情况

为了解适龄生育青年群体的生育意愿及生育决策过程,本研究以理想子女数、打算生育子女数、生育决策权归属情况及生与不生的原因为指标进行调研,结果发现:

1.理想子女数为2个是主流选择,打算生育子女数少于理想子女数

理想子女数和打算生育子女数是生育意愿的测量指标。理想子女数,即期望生育的子女数目,代表着个体的生育理想和愿望。被调查者中认为2个孩子是最理想的子女数量,占比最高(70.3%),远高于1个(22.8%)、3个(3.8%)、4个及以上(0.8%)、0个(2.3%)的比例。可见,超过七成被调查者都认为生育2个孩子最理想。正如受访青年所说,“就像买房一样,二孩是刚需,三孩是改善性需求,而满足改善性需求是有前提的”。

打算生育子女数是基于现实条件将生育理想落实到生育计划层面时的生育计划和目标,相比理想子女数这个指标更接近生育行为,也对生育行为更具有预测作用。结果发现,被调查者打算生育子女数小于理想生育子女数,虽然七成被调查者认为一个家庭有2个孩子最理想,但是现实中打算生二孩的比例(57.2%)较理想中减少了13.1个百分点,而打算只生1孩(31.3%)的比例增加了8.5个百分点,说明基于现实生活中的限制因素,青年将生育理想推进到计划层面时生育数量有所缩减。

2.生育决策权主要在夫妻双方,孩子成长质量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生育抉择一定程度上是家庭成员态度最终博弈的结果。被调查者在决定是否生孩子或生几个孩子时主要考虑自己(77.0%)和配偶(76.9%)的意见,48.8%的被调查者表示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两成左右的受访者会考虑双方父母的意见。我国家庭规模持续小型化发展,家庭类型以核心家庭居多,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到在家庭生育抉择方面,夫妻两人的意见占绝对主导地位,把握着生育的决策权;同时,子女的意见对父母的生育抉择影响不可小觑。调研发现,孩子对父母再生育表示支持的有27.9%,表示反对的有23.5%,支持的比反对的多4.4个百分点,而态度不明,即“一般”的比例最高,高达48.6%。其中,有二孩的家庭,孩子持反对态度的比例(26.3%)最高,甚至高于支持的(24.6%)。可见,明确支持父母再生育的孩子不足三成。

孩子虽然在父母决定是否生育时话语权不及成人,但实际上却是父母决定“生与不生”的重要影响因素,已有二孩的家庭想要生三孩的首因是“多子女家庭有利于孩子成长”(56.3%),而不想生三孩的家庭主要是担心“孩子多影响培养质量”(50.3%)。

(三)影响适龄人群的生育意愿的现实因素

为了解影响适龄生育青年群体生育意愿的现实因素,本研究对生育养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照护者情况进行调研,结果发现:

1.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过高使得“养不起”问题突出

“养不起”的问题是三孩政策发布后媒体及群众反应最为激烈的问题。“养不起”问题聚焦于抚养孩子的经济成本,调研发现教育压力(78.5%)与经济压力(75.2%)、时间压力(70.1%) 位列生育养育困难的前三位,比例远高于其他方面压力;并且有70.4%的被调查者认同“没有足够的钱就别生养孩子”。对抚养孩子经济成本的三个方面,即生育成本、养育成本和教育成本进行分析发现:生育成本方面,我国普通公立医院生育一个孩子,孕检、产检及分娩全过程费用一般为5000元~2万元。如果选择私立医院生产、请月嫂、在月子中心坐月子等方式,生育成本会大幅提升到2.5万~30万不等。教育成本方面,通过分析2017年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教育财政家庭调查数据发现,我国生均家庭教育支出为10374元/年,高中、初中、小学生均教育成本分别为17883元/年、9982元/年、7532元/年;城市生均教育成本(16201元/年)高于农村(6444 元/年)[15]。养育成本方面,因为孩子养育成本与家庭整体生活成本往往一起发生,无法分开计算,所以研究者通常将一孩家庭、二孩家庭与无孩家庭进行比较,以家庭总支出的增加比率为指标对养育成本进行衡量。通过分析2016 年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发现,与仅有夫妻二人的无孩家庭相比,一孩家庭总支出增加71.27%,二孩家庭总支出增加160.74%(孩均增加80.37%)[15]。可见,每多养一个孩子家庭总支出增加71%~80%。而且,养二孩的育儿成本是养一孩的1.13倍,呈现递增趋势,并未显现人们常说的多养孩子更省钱的“规模效应”。大城市的养育成本更高,网上关于“生育成本到底有多高?一线城市养大一个娃竟要花200 万”的讨论引起普遍关注,也反映了群众对于养育成本居高不下的焦虑。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王志章等人采取分类加总的估值方法,测算广州、重庆、武汉、南昌、潍坊和玉溪生育二孩的基本成本,发现广州、重庆和武汉生育二孩养育至22岁基本成本均超过70万元,其中广州生育二孩基本成本最高约87万元,南昌和潍坊生育二孩基本成本也达到50万元[17]。

2.生育旺盛期遭遇压力峰值导致生育意愿低迷

各年龄段的青年压力感呈现倒“U”特征,两端低、中间高,即处于两端的20岁~25岁组和41 岁~45岁组压力相对较低,处于生育旺盛期的中间三个年龄组压力较大。其中,26岁~30岁的被调查者经济压力达到各年龄段峰值,31岁~35岁的被调查者时间压力达到峰值,36岁~40岁的被调查者教育压力达到峰值。这一特征使得生育意愿呈现出与压力感相反的趋势——两端高、中间低,处于生育旺盛期的青年生育意愿反倒低于两端年龄段。访谈中受访者均表示生养孩子太难了,不像过去只是“添个人添双筷子”那么简单,从生到养每个环节都需要家长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面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担心生得起养不好!”加之教育压力和焦虑的影响使得适龄人群感受到更多困难。“特别是上小学后,教育压力给我的感触太深了”“陪学就是最好的避孕药,陪学完一个绝不想再生第二个。”这些压力的叠加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我国二孩和三孩生育意愿低迷。

3.母亲和祖辈是家庭育儿主力,“丧偶式育儿”使得女性养育过程压力过大

数据显示,孩子上小学前主要由母亲(58.3%)和祖辈(57.8%)照顾。父亲参与育儿比例较低,仅为16.0%。家庭对其他育儿途径依赖度也较低,其中保姆参与育儿比例为3.8%,亲戚参与育儿比例为1.5%,其他人员参与育儿比例为2.0%。可见母亲和祖辈是家庭育儿主力,尤其祖辈成为了当代家庭育儿的重要支持者,但一位长辈同时照顾一孩和二孩精力已然不够,往往很难支撑子女的三孩生育意愿。

调研中发现,父亲参与育儿的比例很低,这说明“丧偶式育儿”这个概念之所以热传,确实是因为它击中了很多家庭的痛点。访谈中女性多次提及“我每天带着孩子户外活动、早教课、找小朋友玩,而老公天天说累,瘫在沙发上不出门。”“爸爸晚上回来时,孩子都睡着了,两个人恨不得一个礼拜见不到面。”如果父亲在育儿中参与度过低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会直接导致育龄女性在养育过程中压力过大从而对二孩三孩产生望而却步的心理。调研数据显示,与男性相比,女性的生育养育获得感更低、觉得养育过程对自己的职业晋升机会消极影响更大、体会到的心理状态更不平稳,加之全职妈妈感受到强烈的与社会脱节的无力感,使得女性在生养孩子的过程中整体负面感受较强,内心的不平衡感和低获得感必然成为拉低其生育三孩意愿的重要因素。

(四)影响适龄人群的生育意愿的文化观念因素

为了解影响适龄生育青年群体生育意愿的文化观念因素,本研究对传统生育观、现代生育观、女性主义生育观及生育性别偏好进行调研,结果发现:

1.养儿防老观念淡化,传统家庭主义生育动机让位于个体主义生育动机

调研数据表明,我国传统生育观已经彻底被动摇。80.2%的被调查者不认同养儿防老的观念,认同比例只有19.8%。传统生育观的弱化可能对生育率下降产生持续而深远的影响[17]。强调“养儿防老”的家庭主义生育动机已经让位于强调个人情感满足的个体主义生育动机,自我价值追求在生育实践逻辑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同时调研发现,生养孩子的收获排在前三位的是陪伴孩子健康成长(78.9%)、促进家庭美满(57.7%)和促进自我完善(44.2%),均指向个体化需求,生育获得感呈现非功利的个体主义倾向特征;而传统家庭主义的功利性动机相关选项占比较低,分别为改善夫妻关系(27.1%)、令长辈满意(21.5%)、提高自身家庭地位(8.9%)。随着现代化进程中个体主义的发展,传统家庭价值和传统生育文化日益衰落的趋势应引起重视,其对生育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应该成为预判和评估生育政策效应的重要考量。

2.生育无性别偏好成主流,“男孩偏好”弱化为生育行为带来双重影响

调研发现,传统生育中的“男孩偏好”已转向“无性别偏好”。被问及想生男孩还是女孩时,“男女都行,顺其自然就好”排在首位(55.3%),其次是儿女双全偏好(32.5%)、女孩偏好(8.8%)、男孩偏好(1.6%)。可见,男孩偏好占比已非常低。男孩偏好的弱化对于生育行为有双重的影响,一方面它是我国社会性别平等的巨大进步,有助于出生性别比回归平衡;但另一方面,性别偏好被认为是提升生育率的重要因素之一,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儿女双全偏好会显著提升家庭生育数量[18],夫妻一方或双方有性别偏好会显著提升家庭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可能性[19]。本次调查也发现,有男孩偏好的人打算生3个及以上的比例达18.8%,而无性别偏好者打算生3个及以上的比例仅为6.4%。

3.女性主义生育观得到普遍认同,须警惕极端女权主义的影响

对生育观进行研究发现,女性主义生育观得到普遍认同,女性的育儿劳动及作用受到重视,91.6%的被调查者认同“女性生养孩子的付出也有社会价值”,87.4%不认同“女人生孩子的付出是天经地义的”;女性是自己身体的主人,有权决定是否生育,81.1%认同“女性有不生育的自由”;生育不是女性实现自我价值的手段,71.9%受访者不认同“不生孩子的女人不完整”,通过生育确立社会地位,尤其是家庭地位的年代一去不复返;照顾孩子不再只是女性的职责,91.8%受访者认同“夫妻应均摊照顾孩子的责任”,说明性别角色的对称性在提升;育龄妇女的就业和职业发展应得到保障的理念越来越被社会大众认可,89.7%受访者认同“要保障女性不因为生养孩子而影响职业发展”。

同时,需要警惕极端女权主义的影响,即借由女权主义的外壳,传播不婚不育等“伪女权”观点,强调女性单方面享受权利尤其是物质利益,敌视男性,制造和加剧性别对立。本次调查显示, 21.7%的被调查者认同“女人应该为自己而活,不生孩子”,12.9%认同“女人生孩子就是自找苦吃”,7.8%认同“女人生孩子就是对男尊女卑思想的妥协”。这些“假平权、真特权”的生育观表面上站在女性角度发声,但实际上加重了网络时代的性别战争,使网络空间上直接指向女性的暴力与刻薄言论增多;而一些不良媒体为达到牟利的目的,炒作女性议题,影响积极正向婚育价值观的形成。这种女性主义生育观的某些不当传播可能会对青年生育意愿产生持续的负面影响。应重新思考女性主义在中国的发展,防止其被异化、利用和操纵。


三、主要结论与发现

1.青年对三孩政策反应情况不容乐观

表现为适龄婚育青年对三孩政策支持率低,对三孩政策信心不足,生育意愿受政策激发程度低。尤其是三孩政策发布后媒体上负面信息及消极情绪言论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普遍感受到的经济、医疗、教育等多方面的压力及对生育三孩缺乏信心的状态,这些消极话题有可能带来舆情风险,给年轻人带来不良影响。因此,我们需注意到虽然三孩政策已经出台,但是后期的宣传、推广乃至被大众认可接纳并形成一定的政策效应还任重道远。

2.青年生育意愿与三孩政策期待存在差距

无论在理想生育子女数,还是打算生育子女数指标上,“生两个孩子”均为主流意愿,三孩及以上生育意愿很低;而打算生育子女数少于理想子女数,说明青年在将生育理想推进到计划层面时,生育数量有所缩减,这与其生养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及预期出现的困难因素有关,因此在三孩政策不断推进过程中需要对影响青年生育意愿的现实因素进行关注并找准相关支持,对其生育中的困难及诉求予以解决。而在生育决策过程中,虽然生育决策权主要在父母,但其子女意见的作用不容小觑,因此打造儿童友好环境,解决父母养育教育难题将成为促进父母形成积极生育决策的重要推动力。

3.现实生育困境导致青年生育意愿低迷

处于生育旺盛期的青年感受的教育压力、经济压力和时间压力成为其生育的关键阻力,因此我们需要针对这些现实影响因素优化政策与环境,养育孩子不应只是个人和家庭的义务,更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以此来进行生育友好型社会政策和环境支持体系的设计。

4.文化观念的转变对青年生育率提升造成制约

强调家庭利益及关系的传统主义生育动机已经让位于强调个人情感满足的个体主义生育动机,而其所强化的“为自己而生”及“晚生少生”观念更易对我国生育率的稳步提升造成阻碍。针对这一现状我们需要从文化观念、婚育相关制度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精准设计,为引导青年形成适龄生育观念,创造适龄生育条件及环境提供政策支持。


四、提升适龄青年生育意愿的建议

从调研的情况看,三孩政策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单一政策刺激难以奏效,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当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三孩政策的配套制度,需要大力推动落实,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给青年生育三孩以信心。在此基础上,根据调研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发声,答疑解惑,使育龄群体对三孩政策安心、放心、有信心

一是建议有关权威机构、部门、专业人士能积极发声,针对三孩政策及相关措施给广大青年更详细、接地气的宣传和释疑,这样才能使更多处于婚龄、育龄的青年安心、放心,增强其对三孩政策的信心,使育龄群体更具生育积极性。二是加强舆情监测,把握舆情导向,规避舆情风险。生育问题关系千家万户,也关系到个人与国家的发展,甚至关系到国家形象与国际关系,特别容易成为网络热点或产生舆情风险。一些外媒也有意对中国的三孩政策发布负面言论。建议对国内外的媒体、网络上有关生育的话题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把握与青年婚育有关的舆情导向,及时规避舆情风险。

2.下调法定结婚年龄,调整教育年限,促进青年适龄婚育

一是根据适龄婚育理念,对我国相关法律进行修订。目前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一年龄规定是计划生育政策阶段晚婚晚育理念的制度化手段,已然不适合目前适龄婚育理念的要求。建议将法定婚龄调整为“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这样既可以赋予青年婚姻选择自主权,促进适龄婚育,又可以减少非婚生育数量,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缩短基础教育年限,减轻受教育期过长对婚育的推迟效应。将小学教育缩短为5年,初中教育为2年,逐步实现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以此将大学毕业年龄整体提前两年,解决目前青年读完大学、硕士、博士已经二十八九岁的大龄困境。三是实行高等教育弹性学制,推行学分毕业制,增加高等教育时间的灵活性。对于因结婚、生育和实习等无法在学制时间内修满学分的,提供便捷的“休学—复学”机制,适当将修满学分的年限要求放宽,为有生育意愿的女大学生提供政策制度便利。

3.提供生育、养育、教育支持,解除青年生育的现实束缚

一是结合我国实际经济情况,适时出台现金补贴政策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对单亲家庭、低收入家庭等提供倾斜性生育保障,提高其在生育及早期养育期间的各类补贴及保障力度。二是大力发展公共托育服务体系,国家出台补贴政策,鼓励单位、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或邻近几家企业联合兴办托儿所、幼儿园,解决0~3岁幼儿照护问题。逐步推行3~6岁幼儿免费教育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帮助家庭解决幼儿教育问题。三是完善退休制度和异地养老政策,发挥祖辈育儿优势。祖辈协助父辈养育、照护孙辈是中国特色的家庭文化,应充分发挥祖辈育儿的独特优势,完善退休制度,子女生育三孩的家庭,女年满50岁、男年满55岁可以自愿申请退休,帮子女照顾三孩。完善医保报销等异地养老政策,为异地抚养孙辈的“老漂族”提供便捷化、均等化的公共养老服务。

4.大力扭转固化的生育文化,激发生育的内动力与情感需求

一是与时俱进地营造新型生育文化氛围,扭转计划生育时代形成并固化的“只生一个好”的生育文化。二是注重激发适龄人群生育的内部动机和情感需求,调节个体化的生育动机,避免过度宣传“为国生娃”、过度强化外部动机和社会责任。三是要警惕网络上极端女权主义泛滥对青年生育意愿的负面影响。四是通过各种举措推广儿童友好、家庭友好的社会理念,如在公共场合设置儿童、孕妇的特殊通道,在男性卫生间也设置更换尿布的操作台、开展公共场所童车免费租借服务等。


参考文献:略

本文来自《青年探索》

2022年04期

P77-86

END

图文 / 李 洋    

编辑 / 廖君颖、郑 航

初审 / 吴 瑾    

终审 / 谢素军、何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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